张静律师解答:有效。既然卖给了本村人,就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了,再判无效就没什么意义了。如下面这个案件,外村人买了一块宅基地,本是无效,但外村人几年后又卖给了本村了,法院认为为维持交易稳定,判决宅基地转让协议有效。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为:吴某2、温某某签订地《宅基地转让协议》应否认定为无效。宅基地的流转也应当仅限于村集体成员之间。
温某某并非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某村的村民,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温某某本没有资格获得案涉宅基地,但是温某某在与吴某签订《宅基地转让协议》后,其并不是长期占有和使用案涉宅基地,而是又于数月后与钟某签订了《宅基地转让协议》,钟某1是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某村的村民,其有权获得本村的宅基地。
钟某1与吴某2虽然属于不同合作社,但均是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某村的村民。基于案涉宅基地现在也并非温某某实际占有、使用,而是经过两次交易流转到同一村集体成员名下,最终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未损害集体利益。
因此,为保持现有交易的稳定及避免更多潜在纠纷的发生,吴某2、温某某签订地《宅基地转让协议》此时被认定为无效没有任何意义和必要,判决驳回吴某2要求确认宅基地转让协议无效的诉讼请求。
【案例观点】涉案20号宅基地和房屋由郭X毫转让给林X燕,林X燕转让给肖X火,肖X火转让给李X国,系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的连环买卖。虽然林X燕、肖X火并非XX村村民,但是涉案宅基地使用权最终流转回XX村村民李X国手中,并没有流转到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外,没有损害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未违反我国土地管理法的法律规定和立法初衷,涉案宅基地使用权的三次转让均应认定为有效。即农村宅基地连环买卖涉及的多个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城市居民出资在农村合作建房后,取得了农村宅基地证的,合同合法有效。案例:卢某为出地方,常某(城市户口)为出资方,双方于1994年签订《合作建房协议书》,约定兴建四层建筑,各使用两层,并以常某的名义办理了宅基地证。2015(22年后),卢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私私合作建房协议书》无效,常某返还房屋。法院经审理认为:《合资建房协议书》已实际履行
凡是出售的都是国有,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和地只能卖给集体中的个人,集体以外的人是不能购买的,只能变更为国有才能出售,自建用于个人住宅是合法的,出售就是违建。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或者村集体全体成员,一般需要公示)同意;2、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简单理解为同一个村子的人);3、受让人不能违反“一户多宅”的原则,在接受转让时本人并无宅基地;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必须与住房一起转让。注意:转让人在此之后如果还要再申请新的宅基地,是不能被批准的。
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靳双权(13426037149)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借名买房、房产继承、确权、腾退房屋、公房纠纷、央产房、军产房等房产纠纷案件。从业十五余年,带领专业房产法律团队,办理了大量房地产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现将这些案件改编为案例,希望可以帮助到读者。(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原告诉称郑某军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是有效的。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同村人买家为善意第三人,且同村人直接的宅基地买卖合同有效,卖家或其继承人不能起诉合同无效,返还房屋。判决书节选:法院认为,关于涉案房屋的性质问题,根据一审庭审中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可知涉案房屋所在的土地为宅基地,涉案房屋为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根据庭审陈述,卢卖家确认涉案房屋为1998年建造,故涉案房屋为卢卖家与严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同时双方在2004年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
一、宅基地卖给同村人还能收回吗 宅基地卖给本村人是否能要回来,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倘若宅基地和本村人交易是按照正规的程序来操作的话,一般都是要不回来的。因为国家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允许在本村村民之间交易流转,因此签订的宅基地交易合同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我们就必须应该按照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来执行。 2、倘若要是宅基地和本村人交易没有办理相关的合法手续,那
张静律师解答:有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不受是否具有村民身份的限制。判决书节选:法院认为,朱某与横某二社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合法有效,朱某取得涉案地块的承包权。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九条规定,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处理,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
对于开发商一房两卖的行为,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您好,根据合同约定判断
张静律师解答:有效的。同村村民之间的宅基地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同样道理,抵押合同也是有效的,但能否办理抵押登记就不一定了。一般不可以,但不排除多年前有人办了抵押登记的情况,毕竟早些年的宅基地管理比较混乱。如下面这个案件,同村村民之间借款,用宅基地做抵押,后债务人不能还款,债权人就用宅基地折抵欠款,并在上面盖了6层楼的房子。后债务人起诉抵押合同无效,法院就判决驳回债务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书节选:法院认为
再审发回重审如果原来是第一审的,就发回一审,如果原来是第二审的,就发回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有法定退回审理的四种事由;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
购买的行为不违法。只是出卖违法。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
夫妻离婚后又复婚,之前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法院审理后认为,离婚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志显示,合法有效,因此可以认定双方债务关系成立。而复婚后,双方未就该协议提出变更或解除,因此该协议依然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
广州买房后发现房子被出租了20年怎么办?张静律师解答:如果认为该租赁合同是恶意串通的,可以起诉无效,具体是否无效需要法院审理认定。如果法院认定租赁合同有效,则买卖不破租赁,新房东只能要求租客以后向自己交租,而不能收回房屋了。所以买房的时候,房屋买卖合同里要约定好是否带租赁关系,如卖家隐瞒,如何赔偿,这样才好向卖家索赔。即使未约定,也可以向卖家索赔,但具体赔偿多少,就由法官酌情认定了。如下面这个案件
票据诉讼实案分析——追索后又超过六个月,有追索权吗 根据票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且此票据权利时效是发生中断的。如果持票人行使了追索权,则权利时效会重新起算,那么如果重新起算后又超过了六个月,法院还会支持追索权吗?接下来就以高院再审实案进行分析。一、基本案情高飞公司是持票人,于2019年8月27日通
夫妻离婚后又复婚的,之前的离婚协议通常是还有效。双方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在离婚后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复婚后对复婚前的财产也适用结婚婚前财产的规定,属于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