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社保代缴违法吗?查找了一下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从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员工社保缴纳必须是“用人单位”就是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务用工关系的单位,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那么社保就应该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缴纳。
第三方社保代缴违法吗?从上文来第五十八条规定来看,通俗来讲就是员工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需要用单位的社保账户为其缴纳,意思就是,员工的社保关系必须挂靠在单位的社保账户下面,针对这个规定,某些城市对代缴社保出台了一些法规,规定比较复杂,这里就不一一阐述了,意思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委托社保代理公司的名义进行社保代缴,这种方式叫做社保账户第三方代管。
其次就是另外一种,代缴账户,目前很多中小型公司,可能并没有办理自己单位的社保账户,或者缺少专业性的社保人员操作,怎么办,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违法的,那就只能选择代缴服务了,代缴服务是代缴公司和企业方签署的协议,属于公司对公司性质,而员工的劳务关系还是和企业方签署,而社保也正常缴纳了。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身边的一些事情,如果你还有一些其他的想了解的知识,欢迎来找律师进行咨询。
一、代缴社保的现实原因现实当中,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以第三方账户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广泛存在,大致有如下原因:(一)用人单位转移缴费地以降低用工成本的需求。目前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挂钩,如北上广深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社会平均工资较高,会较经济落后地区的社保缴费基数高。(二)异地用工的现实需求。异地有工而当地又无分公司时,无法在当地缴纳社保,而在当地就业的劳动者又往往极力要求在当地
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实践中,出于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同等原因,有些用人单位会选择通过委托第三方代缴的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此种方法是否合法?用人单位又将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一、案情简介 A公司原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
为个人代缴社保的公司一般是不合法的。职工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但职工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其他单位不能帮助代缴,个人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
第三方劳动合同也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
您好,不合法,可以拒签。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应发工资算,不扣社保、不扣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是以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经济补偿金属于补偿性质,不应扣除社保公积金
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未按时足额缴纳的,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实践中,出于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同等原因,有些单位会选择通过委托第三方代缴的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此种方法是否合法?用人单位将面临哪些法律风险?本文我们将通过一个案例进行分析。一、以案例切入 1.案情简介(案号:(2021)京03行终368号)D公司原注册地在北京市朝阳区。2019年12月5日,胡某向朝阳区社保中心
公司委托另外一个公司代缴社保一般是不可以的。为公司员工缴纳社保的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或公司,而并不能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保,所以,这种做法一般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公司委托另外一个公司代缴社保一般是不可以的。为公司员工缴纳社保的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或公司,而并不能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保,所以,这种做法一
最近的咨询中,有这样一个问题:甲在A公司上班,和A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A公司与B公司属于关联公司,甲的社保由B公司缴纳。甲在工作期间受伤,公司未在1个月内给甲申请工伤认定,后期甲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伤残等级鉴定为拾级工伤,结果社保部门却拒绝理赔,原因是伤残鉴定书上的用人单位是A公司。 对于上述案件,需要分析以下问题: Q1、公司委托其他公司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这
其实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问题的这个行为是不违法的,找第三方机构属于社保外包,只要为员工缴纳社保,无论是自己交还是外包都是不违背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不过为了后续不惹麻烦,你最好找一个靠谱的第三方来如:欢雀、沃德、金森等代缴社保比较好。
答:有争议。除劳务派遣等特殊情形外,用人单位找第三方代缴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实务中对于劳动者据此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是否应当支持问题存在争议。广州中院对此问题的态度在2020年前后也有所变化。《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座谈会的意见综述》(2015年)规定:“用人单位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第十条“职工应
代缴社保不合法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8)鄂01民终3245号裁判时间: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裁判观点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代缴职工社
单位不可以辞退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员工。进行辞退的,则属于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
社保年龄不能买了是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因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达到上述年龄的,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就不能再购买社保了。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
第三方催收公司只有依法成立的上门催收是合法的。催款公司进行债务催收的时候,要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暴力讨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合理合法地催收,在这样的情况下上门催收是合法的。如果逾期后第三方催收出现违法催收,催收一定要保留好录音、视频等凭证,报警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
法律分析:在自己的这个劳动合同,没有发生任何变更的时候,那么社保缴费按照相关的规定,是不应该变更公司来进行缴纳的,所以这种情况实际上是违反相关的规定。除非你的劳动合同也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重新建立新的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那么自己的工作单位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就是变化成为了第三方公司,当然这个第三方公司,可能是劳务派遣公司或者是相关的人力资源公司,那么是可以代理缴纳社保的,也可以代理
一旦签了三方协议,就要受法约限制。不要出现签三方协议后违约问题,以免给人留下不诚信印象,给自身带来负面影响,频频违约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毕业生签订协议书时要慎重,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了个人意见,用人单位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该协议即开始生效,毕业生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在签订合同或解除协议之前,该协议都具有效力。如果在签订之后,又有其他就业选择,必须与原单位办理书面解约手续,经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付款给第三方,依法进行则合法。如果没有非法的目的,例如偷税逃税、欺诈等目的,主体都是具备行为能力的,付款给第三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双方协商一致的,是合法的。
一般情况下,公司应该为员工缴纳当地的社保。但如果该公司是分公司,总部在异地,那么公司为员工缴纳异地社保是合法的。另外,如果公司的注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本地,且不属于劳务派遣,那么缴纳外地的社保就是不合法的;如果公司的注册地不在本地,而劳动合同的履行在本地,就可能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
法律分析:社保代缴是不合法的。个人必须是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才能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保。代缴是不存在真实劳动关系的,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