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社保缴费成本或为方便异地员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需要,遂委托第三方机构为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以第三方机构的名义在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进而出现了社会保险缴纳主体和劳动关系主体不一致的情况。
那么这种异地代缴社会保险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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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2009年9月,小群入职于一家总部设在北京的A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
2018年8月小群离职时发现,A公司一直委托第三方在外地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小群遂向公司注册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举报。
社保经办机构于2020年4月对A公司作出了《稽核整改意见书》,要求A公司为小群补缴相应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A公司不服整改意见书,先向区人社局提出行政复议,区人社局维持了社保经办机构的稽核整改意见。
A公司不服诉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驳回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A公司又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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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二审法院在判决理由中认为,《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规定,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A公司委托其他单位为小群在外省市缴纳社会保险,不能取代其在社会保险登记地依法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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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益普法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发现异地社保代缴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
一、重复缴费的风险。
如员工举报用人单位未在本地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本地社保经办机构可以向用人单位进行征缴,存在重复征缴的可能性。
二、无法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部分地方社保机构对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比较严格,会以公司注册地和社保缴纳地不一致为由,对工伤保险申请拒绝理赔。
三、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用人单位未在注册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为避免用人单位陷入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风险,笔者建议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严格属地缴费原则,足额缴纳社保,保证劳动合同主体与社保登记缴费主体的一致性。
二、如果用人单位异地工作员工较多,可以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并由分支机构在当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三、对于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可以采用异地劳务派遣的形式。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社保缴费成本或为方便异地员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需要,遂委托第三方机构为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以第三方机构的名义在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进而出现了社会保险缴纳主体和劳动关系主体不一致的情况。那么这种异地代缴社会保险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吗?1事件回顾2009年9月,小群入职于一家总部设在北京的A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2018年8月小群离职时发现,A公司一直委托第三方在外地为
实务中很多公司基于各种原因,可能未以本公司名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是以第三方公司名义为员工缴纳社保,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代缴社保行为可能视为未依法缴纳
1、不合法,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如果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则社会保险也应以公司名义缴纳,目前很多公司委托第三方并使用第三方社保账户进行社保缴费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
其实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问题的这个行为是不违法的,找第三方机构属于社保外包,只要为员工缴纳社保,无论是自己交还是外包都是不违背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不过为了后续不惹麻烦,你最好找一个靠谱的第三方来如:欢雀、沃德、金森等代缴社保比较好。
彭某是武汉某公司员工,月工资5000多元,后来,彭某以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向公司提出被迫离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委和一审法院认为公司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因此对于彭某的请求没有支持,但是二审法院却认为公司让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的行为不合法,因此,认定公司没有为彭某缴纳社会保险,最终支持了彭某的主张。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社会保险由劳动和和公
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实践中,出于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同等原因,有些用人单位会选择通过委托第三方代缴的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此种方法是否合法?用人单位又将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一、案情简介 A公司原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
异地可以个人缴纳社保,职工参加工作的由用人单位缴纳,由用人单位带齐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相关核准执业证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然后按照当地的基数缴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个人找公司代缴社保违法。【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王小伯于2010年10月10日入职北京公司,月薪6250元。公司自2018年12月起开始委托深圳金叶公司为王小伯缴纳社会保险,五险齐全。2019年9月29日,王小伯以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将经济补偿。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王小伯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51201元,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公司已为王小伯缴纳了社会保险,且五险齐全,王小伯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无依据一
一、找公司代缴社保违法吗?在广州做社保代理业务的机构有很多,一般企业代缴社保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挂靠社保与社保代理跑腿。社保挂靠是指个人挂靠在人力资源公司上面,以人力资源公司的名义为个人办理广州社保的。人力资源公司与个人不存在劳动关系,只是单纯挂靠关系。社保代理跑腿是指一些中小型企业它们由于节约企业营运成本的关系,不想专门请一个社保专员增加企业的费用支出,所以委托代理企业操作账户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
个人找公司代缴社保不合法。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如果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则社会保险也应以公司名义缴纳,目前很多公司委托第三方并使用第三方社保账户进行社保缴费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个人有用人单位的,由该单位来代扣代缴;没有用人单位的,由个人依法自行去缴纳,只能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能以挂靠的方式来代缴社保。个人社保代缴合法吗由其
不违法,这个叫做社保挂靠,以社保挂靠的形式来缴纳社保的,个人与代理机构实际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虽然社会保险法要求劳动者必须要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才能缴纳社保,但社保代理也是一项人事外包业务,可以把社保业务交于第三方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
最近的咨询中,有这样一个问题:甲在A公司上班,和A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A公司与B公司属于关联公司,甲的社保由B公司缴纳。甲在工作期间受伤,公司未在1个月内给甲申请工伤认定,后期甲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伤残等级鉴定为拾级工伤,结果社保部门却拒绝理赔,原因是伤残鉴定书上的用人单位是A公司。 对于上述案件,需要分析以下问题: Q1、公司委托其他公司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这
不违法,这个叫做社保挂靠,以社保挂靠的形式来缴纳社保的,个人与代理机构实际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虽然社会保险法要求劳动者必须要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才能缴纳社保,但社保代理也是一项人事外包业务,可以把社保业务交于第三方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
不违法,这个叫做社保挂靠,以社保挂靠的形式来缴纳社保的,个人与代理机构实际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虽然社会保险法要求劳动者必须要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才能缴纳社保,但社保代理也是一项人事外包业务,可以把社保业务交于第三方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
是很正常的人事外包服务。不违法。济南,社保公积金代缴,人事外包服务,可找我
个人在没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下,通过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属于违法行为。代缴社保/公积金挂靠是指由于个人的原因(自由工作者,无单位等)导致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公积金,而自己又想购买社保/公积金,从而由代理机构(专门处理社保挂靠的公司)代理办理社保,并在其旗下公司购买社保的一种违法行为
有可能查到,有些会让你主动你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
挂靠公司交社保是否违法 按照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挂靠的形式来缴纳社保的,个人与代理机构实际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社保挂靠具体违法与否,各地规定不一。法律依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均明确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虽然强制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费,这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但并没有禁止用人单位为非本单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只挂靠公司来交社保是违法的。因为如果找公司挂靠社保,挂靠人不仅要支付一笔高额的服务费,而且与挂靠公司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代缴社保的缴费基数等信息都是虚构的,对参保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待遇申领会造成影响。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