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发生变更,那么该如何安置劳动者呢?此时需要根据用人单位发生变更的不同情形,分别判断处理。
第一,用人单位名称发生变化,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变更自己的企业名称,劳动者可以继续在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影响双方的劳动关系。
第二,用人单位宣告破产,劳动合同可以终止。用人单位申请破产并被法院受理,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前,用人单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由破产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用人单位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为共益债务,由用人单位随时清偿。
第三,用人单位提前解散,劳动合同合同可以终止。用人单位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等原因决定提前解散的,可以解散。
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并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值得一提的是,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绝不应只“口头”决定,而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解散程序。用人单位应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同时,劳动合同因公司提前解散而终止的,无需按照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程序如通知工会等。同时,劳动合同因公司提前解散而终止的,不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制约。
故,即使劳动者存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如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公司提前解散为由,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发生变更,对于劳动关系不能随便处理,应该制定合规的人员清退方案,履行法定的程序,尽量规避相关法律风险。当然,为便于达到高效快捷的目的,实现省心省时省力的宗旨,专业的事儿还是要找专业的人如天津一勤律师事务所律师,一勤天下无难事。
关于单位变相逼迫劳动者离职的问题,有很多劳动者就咨询过我,他们问如何处理更为恰当,我想,单位之所以这样做,原因可能有很多种,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效益不好、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工作态度不好等情况,单位既希望劳动者自己离职,又希望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给劳动者,但无论如何,对于劳动者来讲,最为重要的是要有证据意识,最好将单位有意识逼迫你离职开始就保存好往来的证据,这些证据无论是以后仲裁或是调解都有非常大的作
1、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2、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支付双倍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用人单位撤回撤销终局裁决申请或者其申请被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仲裁裁决被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
常见的劳动争议类型有哪些?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 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通常情况下,发生劳动纠纷后,首先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劳动维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第一、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进行调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第二、用人单位法定调岗情形。单位可以调岗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款以及第2款。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调岗,或者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岗。这两种情形调岗并不需协商一致。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
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可以由劳动者本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有异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是对方不履行劳动仲裁确定的义务,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更多复杂的劳动仲裁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分析:一般用人单位必须对劳动者防治职业病采取以下保护措施:(1)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2)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
(1)用人单位不得任意以劳动者患有乙肝为由拒绝招用 根据法律法规可知,任何用人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劳动者是传染病人歧视劳动者,并且,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劳动者体检标准,更不得以劳动者为乙肝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规定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
1、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2、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
一、结论概要1.用人单位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不能随意创设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或者情形,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共有三个条款,分别是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失性辞退”(六种情形)、第四十条规定的“无过失辞退”(三种情形)以及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经济性裁员”,并且“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
法律分析: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能因此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
简要案情:马某于2009年到扬州某学校食堂上班,于2019年3月退休,该学校自2011年2月至2019年3月为马某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9年3月26日,马某向社保部门缴纳一次性医疗保险费23296.88元,补交月数为142个月。后马某诉至法院,要求某学校返还其垫付的一次性医疗保险费。法院裁判:本案系因马某自行缴纳医疗保险费而产生的纠纷,因涉及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依法应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理
K先生入职A公司担任销售经理,在职期间K先生在应酬后醉酒驾车,被警察拘留,最终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决拘役两个月。A公司认为K先生行为不当,导致其工作面临搁置。那么,A公司能否开除K先生?《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K先生因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A公司可以单方解除与K先
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除非用人单位系特殊岗位,一般而言,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劳动者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只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因此,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
一、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最有力的证明,例如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如果签订有劳动合同,可直接申请工伤认定,而不必先确认劳动关系。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保证。 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
一些企业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甚至会选择注销企业。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几乎都已经绝望,但现在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大家,用人单位注销如果没有清算,劳动者一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事先书写好《劳动仲裁申请书》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正常情况,仲裁委会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第二、由于用人单位已经被注销,属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劳动者因于各种客观原因,不得不向用人单位请假。在扣除请假期间应付的工资后,最终支付的月工资,很有可能就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特别是对于一些底层劳动者,其基本工资本身就是最低工资,再扣除请假期间的工资,最终实际所得到的工资就必然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此,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第12条第3款规定:“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岗位变更不应再次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时,用人单位没有做出员工试用期是否合格的表示,应视为员工符合试用条件而自动转正。至于该员工主动提出申请想转为文职,公司同意其转岗,可以以“借调”形式“试用”一段时间,“试用”合格再办理岗位变更手续;不合适时,则不再为其办理岗位办更手续。不允许再以任何理由或形式,重新设置试用
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会有学历方面的要求,来衡量求职者是否符合录用标准。不免有些学历达不到要求的求职者急于求成,为了能获得工作的机会而选择铤而走险,在学历上造假,来为自己增加获得工作机会的可能性。一、以学历欺诈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法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