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可以由劳动者本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有异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是对方不履行劳动仲裁确定的义务,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更多复杂的劳动仲裁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通常情况下,发生劳动纠纷后,首先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劳动维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常见的劳动争议类型有哪些?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 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你好,你单位是否为你缴纳工伤保险?没有缴纳的话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有法院的判决可以拿判决书到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符合一定条件的已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上班过程受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人社局对申请工伤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劳动者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适用本条例。前款规定的劳动者受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人身伤害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参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有关费用。双方对损害赔偿存在争议的,可
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基于各种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就工资、补偿金额等达成协议,该协议是否有效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
法律咨询常某是一家机械加工厂的员工,在一次焊接作业中不慎误伤眼睛,造成左眼失明。该工厂对于此事故既没有向主管部门上报,也没有给常某申请工伤认定,而是私下与常某达成协议,一次性给付常某30万元,常某不再追究其责任。那么,对于此类工伤事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的私了协议是否有效?律师答疑劳动者发生工伤以后,用人单位私下与劳动者就工伤赔偿达成协议的情况越来越多。那么这种工伤私了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究竟
基本案情:2017年1月,赵某通过某平台公司手机APP申请成为外卖骑手。该平台公司的区域代理公司与赵某签订了《外卖配送服务代理合同书》,约定双方仅构成外卖配送代理承包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在实际工作中,赵某按照平台公司下发的接(抢)单配送工作流程,进行外卖配送工作,代理公司对赵某等外卖骑手的工作质量、工作制度等进行管理并发放劳动报酬。2020年2月,由于工作原因,赵某被封号并退出手机AP
【案情】 李某,女,1964年1月出生,于2017年3月到某公司上班,从事保洁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为2000/月元、全勤奖200元/月,并约定了工作时间。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某公司按月发放了李某工资。直至2017年9月,李某在工作中不慎摔倒被送往医院治疗,某公司在仅支付医疗费后便对李某不闻不问,李某住院期间的工资也拒不发放。李某于2017年11月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当事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在申请期间、领取工资收入证明后,提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证明即可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
单位同农民工形成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劳动者在法定工作年龄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如果是劳动者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享受退休待遇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应该是劳务关系
一般说来,劳动仲裁受理案件,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工伤免责协议书即使签订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属于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所以工伤免责协议书不管是劳动者是否自愿均属于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
工地不是危险的工作地方,雇佣属于正常的民事关系,不违法。1、雇用60岁以上老人工作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2、在雇佣人员时,只要双方达成合意,不违反法律是禁止规定就可以。3、法律并没有禁止60岁的老人不能工作,60岁的老人只要身体健康且不违背自身意愿就可以继续工作。4、只要是正常的雇佣工人工作,不违反法律,不触碰法律,那么就不会违法。
虽然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了劳动事实,那么你就是属于他的员工的,是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老板不承认的话,你可以去劳动部门进行申诉的,老板是会按照工伤保险的待遇对你支付赔偿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
全勤奖属于奖金,在工资单里应该是单独的一个项目,不能算在基本工资里一起扣的。根据国家统计局1990年1月1日颁发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局令第1号)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以及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的有关规定,劳动者的全额工资是指其
一、超过60岁的农民工能不能认定工伤1、一般来说员工超过60周岁是和单位构成劳务关系,在工作时间出现伤亡是可以以人身损害要求赔偿的。但是如果是单位没有办理退休手续并且继续为单位工作没享受养老待遇,这种情况是可以尝试申请工伤认定的。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
某保安公司职工李某在公司工作11年,日前辞职。辞职后夏某以该公司11年来未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某保安公司补足11年期间未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工作人员在听取了李某的情况后,表示此案仲裁不能受理,并建议夏某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由监察立案查处。 笔者经常接到此类咨询,引起了笔者的注意,并经查阅发现,职工对用人单位是足额为其缴纳
【离退休意外】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离退休人员在单位组织外出疗养途中发生意外伤亡事故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90号第一条规定:离退休人员在原单位组织外出疗养途中发生意外伤亡,不能比照工伤处理,生活困难的问题,可由企业酌情处理。
【简要案情】陆某在某厨房系统公司担任行政主管,该公司《员工手册》订明任何员工或其直系亲属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和本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以获取利益,公司不提倡员工与自己的亲属、好友所在单位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有正当理由建立业务关系的要主动向上级申报自己的亲友关系,并应在相关的业务活动中回避,一经发现,将作为严重违纪并无偿解除劳动合同处理。陆某在2017至2018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安排亲属借用案外人冯某的名义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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