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除非用人单位系特殊岗位,一般而言,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劳动者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只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因此,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更不能以劳动者系乙肝病毒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整理自法律出版社《法律单行本实用问题版丛书》
1、如果劳动者患有抑郁症,但是不影响工作的,用人单位无权以此解除劳动者。2、如果劳动者患有抑郁症无法继续工作的,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从劳动法的规定来看,个人是不能作为用人单位的。而且建设施工工程领域中,对用人单位还有特别的要求,即必须是具备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也就是说,包工头承包工程本身就是违法的,更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了。 整理自法律出版社《法律单行本实用问题版丛书》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工资问题有异议,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可以拨打12333维权。更多复杂的工资相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1、如果劳动者患有抑郁症,但是不影响工作的,用人单位无权以此解除劳动者。2、如果劳动者患有抑郁症无法继续工作的,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一、结论概要1.用人单位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不能随意创设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或者情形,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共有三个条款,分别是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失性辞退”(六种情形)、第四十条规定的“无过失辞退”(三种情形)以及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经济性裁员”,并且“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
用人单位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通过制定不合理不科学的劳动定额标准,使得该单位大部分劳动者在8小时制的标准工作时间内不可能完成生产任务,而为了完成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获得足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不得不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时间,从而被变相迫使不得不加班。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依据本法和劳动法律、法规的
用人单位不帮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帮员工开设社保账户并补足社保费用;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必要时,可以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多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维权,主张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事项;少数情况也会发生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法院诉讼,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那么,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笔者试做简单介绍:一、员工违反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以索赔一些员工(如企业高管、专门技术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事项负有保密义务、竞业禁止义务,用人单位也会与之签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用人单位是否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应当区别情况对待。第一种情况是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但劳动者没有实际付出过劳动的,按照对价原则,用人单位通常没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如下:需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所从事工种在国家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并达到规定年限,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含8年)、高温井下满9年以上(含9年)
(1)用人单位不得任意以劳动者患有乙肝为由拒绝招用 根据法律法规可知,任何用人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劳动者是传染病人歧视劳动者,并且,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劳动者体检标准,更不得以劳动者为乙肝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规定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
1、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执行: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3、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4、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签的劳务合同公司是不需要给员工交社保的,这并不违法。 劳务合同一般是临时的,类似承揽性质的,签订的劳务合同,双方就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如果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则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从2008年1月1日开始,不签订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起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从用工之日起超
健康证一般对于有乙肝的人是不会给的,劳动法规定不允许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但是从事餐饮,食品,医疗,幼教,医药等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由于乙肝病毒携带者,肝功能正常,乙肝病毒复制并不活跃,只要DNA阴性,是可以办理健康证的。而对于一些乙肝病毒携带者DNA检查呈阳性,这说明乙肝病毒存在变异,乙肝病毒仍然在繁殖、复制。此时是不符合办健康证的条件的。而且对于这种乙肝病毒DNA呈阳性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如
1 目前我国有慢性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约1.2亿,慢性乙肝病人约3000万。这部分人常因乙肝而失去工作机会或在工作中受到歧视。然而根据我国有关法律,除饮食、食品、供水、宾馆、托幼机构等行业外,对于乙肝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并没有硬性的禁止规定。2 一般肝功能正常是可以正常从业的,而除了以上特殊行业外,肝功能正常就可以正常从业3 最好是小三阳,因为大三阳一般不好就业4 国家规定肝功能正常者可以
你的老师对于国家政策了解的不多,从2012年开始幼师体检就已经不查乙肝了,只要肝功正常就可以考幼师证。 卫生部办公厅2012年3月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新《规范》要求幼托工作人员“不留长指甲”,并取消体检中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应调离工作”的规定,意味着乙肝携带者将不再被拒之门外,不再强制要求幼师体检乙肝了。 2010年2月初,卫生部、人保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
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通过民间调解机构与公司调解,也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一审结果不服还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
如果只是乙肝携带,其他项目正常,那么就可以办到。现在国家已经规定允许乙肝携带者办理健康证,健康证的相关体检也不再有乙肝的相关项目,只要您其他检查项目正常,就可以顺利办理到健康证。 唯一不确定的是A,如果乙肝病毒严重破坏了肝细胞,那么可导致A升高明显。不过大多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A不重视,即使偏高也让办理的,因为健康证主要针对的是规定所不能有的传染病,而A实际上与传染病并没有一对一的关系。不过也有少
1.在《劳动法》的规定中,是没有规定临时工这一概念的,因为临时工一般被称为非全日制用工,因此非全日制员工的用人单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所以临时工是不可以拒绝缴纳社保的。2.现在已经没有了临时工和正式工之分,只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用工之分,除非全日制工(也就是小时工)不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以外,其它用工形单位依法都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并保证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它待遇。
对劳动者明知自己有精神病,或用人单位已明确要求劳动者告知是否有精神病史,但劳动者隐瞒病情,构成欺诈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无效的规定,依法与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精神病,用人单位可以依据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其他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