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2019年2月起,张某经人介绍得知郭某在从事美容服务。因张某欲祛除脸上的色斑,遂与郭某沟通联系。
在2019年1月份张某与郭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中,郭某明确向张某承诺:“保证去掉的,10年不反弹;3个月排色期,3个月巩固期。
3个月之后就越来越好看,等到你不用产品恢复的时候,基本上要用8个月就非常好了。”
2019年2月,张某开始到郭莫经营的昊天公司进行祛斑治疗,张某以微信转账方式共向郭某支付23,000元,其中服务费8,000元,剩余15,000元为购买化妆品和产品的费用。
2020年5月,张某前往上海XX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进行诊断治疗,临床诊断为皮炎。
张某认为,昊玉公司不具备医疗美容资质,实际操作人员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但仍为张某提供医疗美容服务。
并且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多次向张某进行虚假宣传、承诺,欺骗、诱导张某,致使张某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伤害,双方为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故涉讼。
法院判决:
一、退还8000元;
二、赔偿24000元。
法院事实查明:
昊天公司不属于一人有限公司,其中郭某为公司股东,昊天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健康管理咨询、美容、美甲服务、保健按摩服务等;
公司于2019年取得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郭某具有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工种)为美容师,
昊玉公司的工作人员郭某具有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工种)为美容师。
接受服务期间,张某从被告昊玉公司购买的化妆品具有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案件观点:
昊玉公司在为原告提供美容祛斑服务过程中,多次向原告作出了虚假或足以引起原告误解的宣传。原告基于被告的虚假宣传,与被告昊玉公司形成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
然而,直至双方服务合同终止,被告昊玉公司仍未实现其承诺的治疗效果,其行为已然构成违约。考虑到,张某在接受被告昊玉公司提供服务过程中,支付的服务费为8,000元,其余15,195元系用于购买护肤、化妆品。
而被告昊玉公司提供的上述产品均具有检验合格证,张某也已实际使用法院酌定昊玉公司应退还张某服务费8,000元,并增加赔偿张某三倍的服务费即24,000元在昊玉公司为张某提供上述服务过程中,①郭某作为昊玉公司的股东,②使用个人账户收取了相关的钱款,其与昊玉公司在财务上存在混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如果没签劳动合同,公司需要给予补偿。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财务作假,投资者可走法律途径向审计所索赔。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并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3、可以对公司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4、如果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财务作假,投资者可走法律途径向审计所索赔。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并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3、可以对公司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4、如果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律师观点分析1、简述案件详细情况 :钟XX受谭X、胡XX雇佣,在中山市XX商业楼工程A、B栋工地任施工员,谭X、胡XX尚欠钟XX2017年7月份至2018年8月份的工资及伙食费共70000元。此后在审理中,胡XX死亡,则胡XX追加继承人为共同被告。2、律师点评:本案系劳务合同纠纷。谭X对其与胡XX合伙承建工程期间欠付钟XX工资及伙食费的事实及数额均无异议,因此个人理应承担支付共工资的义务。新X公司
●裁判要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应当依法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履行清算义务,不能以其不是实际控制人或者未实际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为由,免除清算义务。●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百八十四条●基本案情原告上海存亮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存亮公司)诉称:其向被告常州拓恒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简称拓恒公司)供应钢材,拓恒公司尚欠货款1395228.6元。被告房恒福、蒋志东
建设工程层层转包,项目完工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该问谁要?案情回顾 2018年10月10日,建筑公司作为总承包人(甲方),劳务公司-李某作为劳务分包人(乙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甲方将其总承包的某工程1-5号楼施工以包清工的方式分包给乙方,合同对施工内容等进行了具体约定。合同乙方落款处由李某在乙方签字处签名捺印并加盖劳务
【裁判要旨】不动产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未设立,债权人可以主张抵押人在抵押物价值的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债权人不能就抵押物主张优先受偿。案情简介一、2012年12月24日,侯向阳(甲方)与韩福全(众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丽华(乙方)签订《借款协议》,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550万元。乙方提供众邦公司位于商都县商张公路北侧(工业园区)的80004平米的工业用地的国有土
您好,可以联系你的其它股东,让他们尽快支付赔偿金额,然后申请解除限高。
来源:律通顺恒法律咨询 作者:郭叔平 前 言 《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第21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相关法条,整理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股东和公司人格混同、财产混同的表现形式。1、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2、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关联公司无偿使用,不作财产记载的。3、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区分的。4
公司财务负责人要承担的责任是要有对工作和资料完整性的负责、存在过错行为就需要接受处罚。公司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的风险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连带责任或者过错责任。 一、公司财务负责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财务负责人要承担以下责任 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承担通报的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采取通报方式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公告、批评;罚款。
在单位工作10年,劳动者被辞退,首先需要结合具体被辞退的理由看,用人单位的解雇劳动者是否合法,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您好,现在是已经进行到执行阶段了吗
保护小股东权益的办法有:(1)出现不分配利润等不利情形时,可以对公司的该决议投反对票,并请求公司回购股份;(2)出现公司经营管理不善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时,小股东可以联合起来请求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物业管理合同的解除方式: 1、个人解除物业管理合同的,可以和物业公司协商。 2、业主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决定按以下程序作出:由十分之一以上业主或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要求,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十分之一以上业主或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可联名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您好。之前的一次辞退,可能因为已经过了仲裁时效,相关利益很难得到足够的保护。而之后一次,合同到期,如果员工愿意续签,而单位拒绝,需要按劳动年限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工作满一年,计一个月工资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网贷逾期不偿还的,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与罚息,还会被网贷机构催收,经过多次催收仍未还款的,网贷机构可以选择诉讼解决,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会予以立案,法院依法判决后,网贷机构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
股东一般是不要承担公司的债务的,存在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除外。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股东一般是不要承担公司的债务的,存在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除外。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你好,这个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