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点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应当依法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履行清算义务,不能以其不是实际控制人或者未实际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为由,免除清算义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百八十四条
●基本案情
原告上海存亮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存亮公司)诉称:其向被告常州拓恒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简称拓恒公司)供应钢材,拓恒公司尚欠货款1395228.6元。
被告房恒福、蒋志东和王卫明为拓恒公司的股东,拓恒公司未年检,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至今未组织清算。因其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流失、灭失,存亮公司的债权得不到清偿。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房恒福、蒋志东和王卫明应对拓恒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请求判令拓恒公司偿还存亮公司货款1395228.6元及违约金,房恒福、蒋志东和王卫明对拓恒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告蒋志东、王卫明辩称:
1.两人从未参与过拓恒公司的经营管理;
2.拓恒公司实际由大股东房恒福控制,两人无法对其进行清算;
3.拓恒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前已背负了大量债务,资不抵债,并非由于蒋志东、王卫明怠于履行清算义务而导致拓恒公司财产灭失;
4.蒋志东、王卫明也曾委托律师对拓恒公司进行清算,但由于拓恒公司财物多次被债权人哄抢,导致无法清算,因此蒋志东、王卫明不存在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情况。故请求驳回存亮公司对蒋志东、王卫明的诉讼请求。
被告拓恒公司、房恒福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作答辩。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6月28日,存亮公司与拓恒公司建立钢材买卖合同关系。存亮公司履行了7095006.6元的供货义务,拓恒公司已付货款5699778元,尚欠货款1395228.6元。
另,房恒福、蒋志东和王卫明为拓恒公司的股东,所占股份分别为40%、30%、30%。拓恒公司因未进行年检,2008年12月25日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至今股东未组织清算。
现拓恒公司无办公经营地,帐册及财产均下落不明。拓恒公司在其他案件中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被中止执行。
●裁判结果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12月8日作出(2009)松民二(商)初字第1052号民事判决:
一、拓恒公司偿付存亮公司货款1395228.6元及相应的违约金;
二、房恒福、蒋志东和王卫明对拓恒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宣判后,蒋志东、王卫明提出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9月1日作出(2010)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1302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存亮公司按约供货后,拓恒公司未能按约付清货款,应当承担相应的付款责任及违约责任。房恒福、蒋志东和王卫明作为拓恒公司的股东,应在拓恒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及时组织清算。
因房恒福、蒋志东和王卫明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拓恒公司的主要财产、帐册等均已灭失,无法进行清算,房恒福、蒋志东和王卫明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应当对拓恒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拓恒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其全体股东在法律上应一体成为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并未规定蒋志东、王卫明所辩称的例外条款,因此无论蒋志东、王卫明在拓恒公司中所占的股份为多少,是否实际参与了公司的经营管理,两人在拓恒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都有义务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对拓恒公司进行清算。
关于蒋志东、王卫明辩称拓恒公司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前已背负大量债务,即使其怠于履行清算义务,也与拓恒公司财产灭失之间没有关联性。
根据查明的事实,拓恒公司在其他案件中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被中止执行的情况,只能证明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未查找到拓恒公司的财产,不能证明拓恒公司的财产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前已全部灭失。
拓恒公司的三名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与拓恒公司的财产、帐册灭失之间具有因果联系,蒋志东、王卫明的该项抗辩理由不成立。
蒋志东、王卫明委托律师进行清算的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的证明,仅能证明蒋志东、王卫明欲对拓恒公司进行清算,但事实上对拓恒公司的清算并未进行。
据此,不能认定蒋志东、王卫明依法履行了清算义务,故对蒋志东、王卫明的该项抗辩理由不予采纳。
一、公司被吊销后对股东的影响是什么 对股东无影响。 第一有影响的是法定代表人。 第二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公司法》第57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第三这两个法律要求的一个是名称一个是
对股东无影响,第一有影响的是法定代表人。其影响在于:1、法定代表人将列入黑名单,在以后的经营中受限,而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股东,可能是股东以外的人。2、吊销后需要你去办理注销手续。3、只要正常注销办理完毕,股东就没关系了。总之 吊销后请及时去工商部门注销,办理注销手续,以免带来不良后果。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高管人员的资格禁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股东无影响,第一有影响的是法定代表人。其影响在于:1、法定代表人将列入黑名单,在以后的经营中受限,而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股东,可能是股东以外的人。2、吊销后需要你去办理注销手续。3、只要正常注销办理完毕,股东就没关系了。总之 吊销后请及时去工商部门注销,办理注销手续,以免带来不良后果。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高管人员的资格禁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被吊销后对股东没有影响。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因此,公司被吊销后对股东没有影响。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
公司的经营行为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比如说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出,公司不能有偷税漏税的行为,这些都会影响公司的信誉,公司在注册的时候不能提供虚假信息,否则公司是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那公司被吊销后对法人有什么影响?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公司被吊销后对法人有什么影响 首先,工商黑名单限制三年,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企
不会自动注销。一、公司的营业执照虽然被吊销了,但公司的主体依旧存在,只是不能正常经常而已,企业依旧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吊销,相当于企业被关进“小黑屋”,各类监管、惩戒措施仍对其生效,而且更加严格。二、公司吊销不等于注销,注销才是结束公司的最后一步,所以公司被吊销了还是需要去注销的,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应在15日内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企业被吊销后不注销的后果有:1、处罚与罚款;2、法定代表人进入黑名单;3、股东的连带责任;4、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债务清偿责任;5、将涉及无照经营。【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147条第四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必须办理注销,否则后果很严重。如果没注销,工商部门吊销后,企业只是丧失了经营资格,但法人资格仍是存永久续的。也就是你的公司继续承担债权责任。1、没有办理公司注销的公司或企业营业执照吊销的全体股东在3年内没有再任法人或监事资格,只能够担任股东。2、如果该企业或公司没有办理企业代码注销的话,那么该法人将永远不能够再担任法人资格。3、法人如果上黑名单的话会影响该人员的银行贷款信誉。
一、公司被吊销后多久会注销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被吊销的营业执照不会自动注销,你应该主动注销掉才可以,否则会留下不良记录,对以后开公司做法人、股东、公司高管、可能会有限制。 二、公司被吊
吊销转注销操作步骤如下:第一步:工商局公司清算组备案(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第二步:报纸注销公告;第三步:地税注销(无特殊事项,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第四步:国税注销(无特殊事项,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注: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的应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第五步:工商局注销登记(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第六步:组织机构代码注销登记(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
企业被吊销后不注销的后果有:1、处罚与罚款;2、法定代表人进入黑名单;3、股东的连带责任;4、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债务清偿责任;5、将涉及无照经营。【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147条第四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被吊销一直不注销是会被强制注销的,而被吊销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偿还债务。2、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依法必须解散,而没有其他选择,同时清算责任是股东在公司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后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且此项义务属于全体股东,与股东的持股比例及是否实际控制公司无关。
吊销转注销操作步骤如下:第一步:工商局公司清算组备案(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第二步:报纸注销公告;第三步:地税注销(无特殊事项,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第四步:国税注销(无特殊事项,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注: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的应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第五步:工商局注销登记(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第六步:组织机构代码注销登记(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
只要公司涉及到的法人代表、股东,以后办理如下事情,都会受到相关限制的:1、工商局黑名单,税务黑名单,三年内都不得担任任何其他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2、法人代表不能领养老保险。3、法人代表不能贷款买房、移民。4、国税、地税办不了税务登记,涉及欠税的会公告企业信息。5、涉及有欠税款,企业法人代表会被阻止出境,不能乘坐飞机和高铁,终身追缴,当然还有滞纳金。6、影响个人身份信用。
1、公司被吊销后不能变更法人代表。2、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被吊销后需要解散公司,经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因此,公司被吊销后,不能变更公司法人代表,需要办理注销登记。
吊销转注销操作步骤如下:第一步:工商局公司清算组备案(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第二步:报纸注销公告;第三步:地税注销(无特殊事项,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第四步:国税注销(无特殊事项,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注: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的应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第五步:工商局注销登记(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第六步:组织机构代码注销登记(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
吊销转注销操作步骤如下:第一步:工商局公司清算组备案(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第二步:报纸注销公告;第三步:地税注销(无特殊事项,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第四步:国税注销(无特殊事项,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注: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的应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第五步:工商局注销登记(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第六步:组织机构代码注销登记(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
公司被吊销资产的处理方式首先是要在地市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申明公司要办理注销,不再经营。同时公司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其内部债权债务、税款、职工工资等情况进行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清算小组成员要到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手续。接下来,就可以依此办理国地税、工商和代码证的注销手续了。工商注销一定要在刊登注销公告45个工作日之后方可进行。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销得经过清算的。如果没清算你可以直接找投资人或者责任人索要。这种情况下,很可能存在着投资人抽逃资金或者个人帐务和公司帐务混同的问题,这样你就可以通过执行老板的个人财产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个人独资公司也叫一人公司,除非个人帐务和公司帐务混同、或者抽逃资金等,那么投资人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