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旋律师。本文由作者授权发布,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所立场。你家小区加装的电梯合法吗?01 一、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基本要求
1.需取得两个2/3业主、及受影响的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两个2/3业主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
受影响专有部分的业主指:被增设电梯占用专有部分的业主。
2.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需在批前公示期满后、开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还需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擅自施工的将面临责令改正、停止施工甚至罚款的处罚。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前需进行不少于20天的公示,公示需贴在显著位置。02二、增设电梯影响通风、采光或者通行时的处理方式
1.增设电梯直接影响主要使用房间通风、采光或者通行的,受影响业主享有一票否决权。
根据《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第十五条及《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第2.1条之规定,增设电梯的梯井(或连廊)与相邻住宅的主要使用房间(包括卧室或起居室)窗户的正投影净距小于6米时,将严重影响相邻住宅的通风、采光或者通行。
出现该情形时,业主代表应当取得受影响业主的同意;无法取得同意的应联合相关技术人员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修改,避免对相邻住宅的通风、采光及通行产生直接影响。
即增设电梯直接影响卧室或起居室通风、采光或者通行的,受影响业主享有一票否决权;而影响厨房或厕所采光时,则不符合上述规定,受影响的业主没有一票否决权。
案例
原告颜某、徐某等与被告袁某等相邻关系纠纷
一审案(2018)粤0105民初17264号
涉案住宅楼增设电梯间及连廊已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取得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被告袁某等人认为电梯建成后,自己房屋的厨房东面墙窗户左侧距离半层平台30厘米,窗户右侧距离电梯井24厘米,采光、通风受到影响,于是多次阻挠施工,众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停止妨碍并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涉案楼宇增设电梯间及连廊已取得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行为符合上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规定。
涉案楼宇增设电梯及连廊工程,虽然对被告房屋的采光、通风产生一定影响,但对于涉案楼宇业主的通行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被告应本着友睦邻里、互让互谅的精神,为涉案楼宇增设电梯间及连廊工程的施工提供必要的施工便利。
被告的阻拦行为已妨碍原告行使合法权益。
2.建筑设计方案公示期间业主有异议时的处理方式以协商为主、诉讼为辅
住宅加装电梯是一种民事行为,出现争议时优先考虑协商的解决方式,若能在协商的过程当中使各方的利益诉求达成平衡,那么争议也就解决了。
若协商不成,则可以考虑走诉讼程序,将争议提交中立的法院,让法院来裁判是非对错。03相关法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穗府办规〔2016〕11号)
第五条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听取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并应当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第十条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向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批准图纸上已明确标识预留电梯井的除外。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不需办理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供地审批手续。
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核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用地信息,用地超出权属范围的,应当要求增设电梯申请人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人的书面同意意见。
第十三条 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组织批前公示,应当在拟增设电梯的工程现场显著位置(包括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及本幢、本单元主要出入口)和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网站同时进行,公示期不少于20日,公示内容包括专有部分占该幢(单元)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文件及其同意所送审的建筑设计方案的书面意见等。
第十四条 批前公示期间,对增设电梯事项有异议的,业主应当自行协商。业主经过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业主委员会或者增设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组织协商或者调解,并由组织协商或者调解的第三方出具协商情况说明或者调解意见。
第十五条 批前公示期间,业主提出增设电梯直接影响通风、采光或者通行的,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进行现场勘察;建筑设计违反通风、采光或者通行的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取得受影响业主的书面同意意见或者修改建筑设计方案,申请人已经与相关受影响业主达成协议的除外。
《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
第2.1条 增设电梯方案的梯井(或连廊)与本交通单元内住宅或相邻住宅主要使用房间(卧室或起居室)窗户的正投影净距小于6米,可视为严重遮挡。
作者:周旋律师。本文由作者授权发布,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所立场。你家小区加装的电梯合法吗?01 一、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基本要求1.需取得两个2/3业主、及受影响的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两个2/3业主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受影响专有部分的业主指:被增设电梯占用专有部分的业主。 2.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需在批前公示期满后、
广州业主认为加建的电梯侵犯了其通风采光权能起诉吗?张静律师解答:在相邻权纠纷中,如某业主认为小区加建电梯侵犯了其通风采光权,需对其权利受影响提供证据,然后由法官根据影响承担酌情认定。现在旧楼加装电梯是大势所趋,只要办理了相关报建手续,除非真的对反对业主的房屋影响严重,法院一般都不会支持个别反对业主拆除电梯的诉求,仅支持补偿的诉求。如下面这个案件,某业主起诉,称加建的电梯侵犯其通风采光权,要求将电梯
近年来,随着老龄化步伐的加快,旧楼加装电梯显得尤为迫切。尽管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扶持政策,但是旧楼加装电梯操作起来仍困难重重。实因住户之间的利益难以协调。对于高层住户来说,特别是家里有老人的,对电梯需求特别高,同时,加装电梯也会使房屋升值,这是重大利好项目,所以他们是加装电梯项目的积极推动者。而对于低层住户来说,对电梯使用需求不大甚至为零,此外,加装电梯可能影响采光、通风、通行,产生噪音,隐私性不足,
若对方的行为影响到您排水、通风、采光、通行等方面的相邻 权利或其 他民事权利、权益,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若造成损失可以并要求赔偿。
如果是旧楼加装电梯这类事情,属于一般民事侵权纠纷,通常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般只能维持原状。如果非要闹到法院,无论同意或反对加装电梯的理由是什么,也无论理由有对么充分,法院也是尽量用调解处理,如果最后非要判决,也是判保持原状,也就是不得加装电梯。所以,对于旧楼加装电梯,根本就不存在申诉的申诉率高低问题。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但金额比较小。首先加建电梯使用的土地是全体业主的公共用地,但低层住户未从加装电梯得到任何利益。其次加装电梯后高层住户的房屋一定会升值,低层住户的房屋相应地贬值,从这方面来说,低层住户也可以要求一定补偿。但也有部分法官认为,如果完全没有影响的情况下,可以不用补偿,所以还是有一定诉讼风险。如下面这个案件,法官就认为虽然没影响,也要支付房屋贬值补偿,高层住户每户补偿低层住户1万多元。
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要看是否侵害业主的权利,法律规定主要是民法通则、物权法
近年来上海老旧小区改造越来越多,很多旧楼需要加装电梯,可是因高低楼层业主之间利益诉求不同,引发的纠纷也不少。下面就是一起高低楼层业主因加装电梯产生纠纷的案例。蒋某、杨某等11名原告与张某等3名被告均系上海某小区同一单元住户,张某等系低层业主。2016年4月,有关部门出具许可证,审核通过该单元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杨某作为业主委托代理人,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电梯公司及建筑公司签订合同,由对方负责电梯加装、井
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使得城市老龄人口增多,配套的医疗卫生、交通和住宅等资源面临着全面升级的需求。政府补贴的老旧房区电梯加装这一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惠民工程在推进的过程中,往往出现高层业主积极响应而低层业主强烈反对的现象。那么,老旧房区加装电梯是否需要该栋全体业主同意?案情简述法院判决法院于2020年10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李某等四人停止对高某等二十四人在该栋楼加装电梯工程的阻扰及妨碍。律师分析电梯加装决
可以。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业主投票比例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即业主申请加装电梯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和人数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加投票,并应当经过加投票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四分之三的业主和三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2、对于不支持合作的少数居民,大多数愿意居民应尽最大努力做好说服和劝导工作。如果真的不能协调,可以向社区或政府职能部门反映,社区或政府职能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简述】上海市某小区是上世纪90年代初建成的小区,因为没有电梯,日常上下楼出行特别不方便。2020年1月,楼内高层住户得知国家有出台老旧小区院落加装电梯的政策后,决定联合全体住户协商加装电梯。随后,经过表决、公示、审查、单元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许可等一系列程序后,2021年6月,xx号楼进入施工阶段。然而,第三方公司进场施工遭到一楼住户阻挠,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停工后,居委会、楼
很大可能性是不合法的。违规之处可能有这几个1、看一下你们的物业管理合同,关于安装电梯梯控是否需要小区2/3业主同意?2、电梯属于特种设备,物业是否就相关单位资质进行公示?安装梯控之后是否进行质检?3、开通梯控是否强制要求缴清物业费?4、改造费用是用的维修基金还是物业公司承担?5、后期物业费标准是否因电梯加装梯控设施而增加?
必须经过业主大会同意(百分之八十以上业主),因为电梯是全体业主共同财产!物业没经过业主同意无权改造电梯安装刷卡机!再向安监局就安装改造电梯加装刷卡机提出申请批准,因为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没有经过安监局批准备案的改造一旦出现事故,改造者将负法律责任!经过以上两项后所安装的刷卡机设备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在安监备案的!符合有关特种设备改造安全规定的产品!不符合以上任意一点都是违法的和违规的!你可以到有关部
“老楼加装电梯只是在一个单元内进行,其他单元没有权利反对的。
基本案情2019年4月9日路某系东塘某小区的业主,受该小区相关住户的委托,向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雨花区住建局)提出了加装电梯的申请。雨花区住建局于2019年4月9日受理申请,2019年4月11日雨花区住建局牵头组织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雨花区分局(以下简称雨花区自规分局)、长沙市雨花区公安消防大队、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联合审批工作联审会议。同日,长沙市雨花区公安消防大队
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栋)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不需要经过所有业主同意。若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近年来,老旧居民楼业主集资增设电梯已在不少城市成功铺开,旧楼加装电梯在给居民带来利好的同时也引发不少矛盾,一些业主由于自身利益受到影响或觉得费用太高,往往不愿出钱分摊电梯加装费用。为了公平起见,防止这些没有参与出资的住户使用电梯,出资加建电梯的业主一般会在加装电梯时安装电梯刷卡系统,只有持电梯卡的人才能使用电梯。 然而,由于各种因素,原来那些没有出资加建电梯的住户,在电梯加建完成后可能具
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投票表决,超过三分之二可以通过,但安装时不能侵害不同意者的权益旧楼加装电梯需所有的业主同意,有一户不同意,也是不能安装的。在城市规划区内加建建筑物,必须首先获得所在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属才能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住宅小区内建筑室外的土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旧楼加装电梯不是“拍脑袋”决策,其中牵涉了业主们方方面面的利益,且往往出现高层业主与低层业主站在谈判对立面的情况。高层业主尤其是家中有老人的,他们希望通过加装电梯来改善出行;而对低层业主来说,旧楼加装电梯并不会使其受益,反而可能因为加装电梯影响房屋的通风、采光,甚至产生噪音干扰,造成房屋价值贬值。因此,旧楼加装电梯过程中经常出现低层业主反对加装电梯,并要求高层业主赔偿损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