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业主认为加建的电梯侵犯了其通风采光权能起诉吗?
张静律师解答:在相邻权纠纷中,如某业主认为小区加建电梯侵犯了其通风采光权,需对其权利受影响提供证据,然后由法官根据影响承担酌情认定。
现在旧楼加装电梯是大势所趋,只要办理了相关报建手续,除非真的对反对业主的房屋影响严重,法院一般都不会支持个别反对业主拆除电梯的诉求,仅支持补偿的诉求。
如下面这个案件,某业主起诉,称加建的电梯侵犯其通风采光权,要求将电梯改为玻璃墙,法院就认为对其相邻权影响不大,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本案为相邻关系纠纷。吴某在本案中主张被告加建的电梯侵害了其房屋的采光、通风等权利,吴某应就涉案电梯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其房屋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承担举证责任。
从现场情况看,9号楼房一层楼梯入口朝北,走廊狭长,即使没有涉案电梯存在,楼梯走廊的光线也比较差。且吴某的105房位于进入楼梯入口后走廊的最远的位置,105房大门门口距离电梯底部超过10米以上,且大门大多数时间为关闭状态,故吴某主张被告加建的电梯侵害了其房屋的采光、通风等权利缺乏客观事实依据。
本案中,被告建设电梯前办理了相关报建手续,施工完毕后经检验质量合格。吴某主张被告将白云区某街9号一楼通道对出的电梯封梯墙彻底拆除,改为无色透明的玻璃及判令被告书面道歉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作者:周旋律师。本文由作者授权发布,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所立场。你家小区加装的电梯合法吗?01 一、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基本要求1.需取得两个2/3业主、及受影响的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两个2/3业主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受影响专有部分的业主指:被增设电梯占用专有部分的业主。 2.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需在批前公示期满后、
近年来,随着老龄化步伐的加快,旧楼加装电梯显得尤为迫切。尽管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扶持政策,但是旧楼加装电梯操作起来仍困难重重。实因住户之间的利益难以协调。对于高层住户来说,特别是家里有老人的,对电梯需求特别高,同时,加装电梯也会使房屋升值,这是重大利好项目,所以他们是加装电梯项目的积极推动者。而对于低层住户来说,对电梯使用需求不大甚至为零,此外,加装电梯可能影响采光、通风、通行,产生噪音,隐私性不足,
通常情况下,如果因工程质量发生纠纷,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通过第三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工程质量与侵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房产专业王辉律师(13810953787)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房产继承、借名买房、婚姻房产、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军产房、公房承租权及房产拆迁等各类房产纠纷案件。从业以来代理了大量的房产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房产诉讼经验。现将相关房产案件进行改编,希望下面的案件可以帮您解决遇到的房产法律问题(注:以下案例当事人姓名均使用化名,如有雷同,请联系我们撤销)。 【基本案情】原告诉称,2018年1月25
你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就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所谓“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相邻各方形成的相互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上设立“相邻关系”的目的就是为了尽可能确保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的和睦关系,解决相邻的两个或者多个不动产所有人
对因劳务受到损害这一要件的审查,应当结合劳务活动的性质、行为发生地、提供劳务者行为的目的,以及行为与接受劳务方利益的主客观联系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提供劳务者在从事接受劳务方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中受到损害,应当认定为因劳务受到损害。若提供劳务者行为的表现形式与履行职务存在内在联系,与接受劳务方利益有客观联系,属于通常可以预见的合理行为,亦应认定为因劳务受到损害。具体而言,
您好,按照有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抢救或治疗后,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申请停工留薪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本地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其停工留薪期限,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同时,向劳动保障行政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伤情尚未稳定或未痊愈,不能恢复工作仍需治疗的,应在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提出延长
第一:确认劳动关系这个是打工伤赔偿官司的关键,没有劳动关系,就无法进行下一步。如果有劳动合同关系最好,但是现实生活中,我们很多农民工朋友在打工时,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有合同最好,没有合同可以提供工地的工资表、打卡记录、工作证、花名册、甚至工作服也是可以的。这些也能证明你和工地是劳动合同关系。第二:申请工伤认定这个事情原则上是单位要做的事,就是说如果发生工伤后,单位要在30天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但金额比较小。首先加建电梯使用的土地是全体业主的公共用地,但低层住户未从加装电梯得到任何利益。其次加装电梯后高层住户的房屋一定会升值,低层住户的房屋相应地贬值,从这方面来说,低层住户也可以要求一定补偿。但也有部分法官认为,如果完全没有影响的情况下,可以不用补偿,所以还是有一定诉讼风险。如下面这个案件,法官就认为虽然没影响,也要支付房屋贬值补偿,高层住户每户补偿低层住户1万多元。
离婚诉讼期间,夫或妻一方当事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如何调查一方当事人隐匿的财产,维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在离婚诉讼中显得尤为重要。以下介绍三种实践中经常被当事人所隐匿的财产即调查途径: 调查银行存款 不善良的人是需要经过认识和交往才能辨认出来,夫妻也是如此。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人或事,情随境迁,等到某一天,你发现另一半以变得陌生,你可能会发现家里的财
当前我国对于农村人口的管理还处于发展阶段,户籍管理制度不能适用当前农村的形势,村民委员会、村小组的主要经济收益分配即征地款的分配就成为个别农村的突出问题。在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案件中首先存在着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如何认定的问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因此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权利义务的自然人。在征地拆迁中,对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直接关系到
生活中,恋爱期间的男女双方存在着密切的金钱往来,相互给付钱财、礼物表示爱意,尤其在“5.20”这样的特殊日子,不少人会向TA发一个“520”“1314”等金额的红包。然而,当爱已成往事,这些热恋时的“甜蜜互动”,便演变成为法庭之上的“债务纠纷”。是恋爱期间的无偿赠与?还是真实意思的民间借贷?来看看南川法院办理的几起恋爱期间债务纠纷,人民法院是如何进行认定的。案例一刘某(男)起诉到南川法院,要求前女
要看是否侵害业主的权利,法律规定主要是民法通则、物权法
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湖南岳阳某老小区单元楼共7层14户,没有电梯不方便出行,住户决定加装电梯,但此举遭到1楼住户黄某、廖某极力反对,两户主在现场阻碍施工,2至7楼业主诉至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立即排除妨害,不得影响电梯加装工程。为何一楼住户不得阻碍电梯加装?首先,该小区没有电梯,对高层住户出行不便,增设电梯具有合理性、正当性。其次,增设电梯属于《民法典》第278条第8项规定的事项,应由业主共
如果是旧楼加装电梯这类事情,属于一般民事侵权纠纷,通常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般只能维持原状。如果非要闹到法院,无论同意或反对加装电梯的理由是什么,也无论理由有对么充分,法院也是尽量用调解处理,如果最后非要判决,也是判保持原状,也就是不得加装电梯。所以,对于旧楼加装电梯,根本就不存在申诉的申诉率高低问题。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
必须经过业主大会同意(百分之八十以上业主),因为电梯是全体业主共同财产!物业没经过业主同意无权改造电梯安装刷卡机!再向安监局就安装改造电梯加装刷卡机提出申请批准,因为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没有经过安监局批准备案的改造一旦出现事故,改造者将负法律责任!经过以上两项后所安装的刷卡机设备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在安监备案的!符合有关特种设备改造安全规定的产品!不符合以上任意一点都是违法的和违规的!你可以到有关部
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投票表决,超过三分之二可以通过,但安装时不能侵害不同意者的权益旧楼加装电梯需所有的业主同意,有一户不同意,也是不能安装的。在城市规划区内加建建筑物,必须首先获得所在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属才能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住宅小区内建筑室外的土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旧楼加装电梯必须是协商解决问题,没有特定的标准。作为低层住户,可以选择不同意加装电梯,也可以选择有偿同意加装电梯。至于怎么补偿,那就是你自己的接受程度了,在已加装电梯的实例中,有低层不要补偿甚至还出钱帮助加装电梯的,也有要100万以上补偿的,更有无论如何都不同意加装电梯的。如果你是选择有偿同意加装电梯的,这里只能建议你一是明确提出你所需要的货币补偿数额,二是必须在协商后书面明确签定加装电梯的补偿方
电梯由专业电梯维修公司进行维修。电梯损坏时,物业有义务通知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如果物业长期不能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给业主带来不便,业主可以找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向技术监督局特种部门投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