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楼加装电梯不是“拍脑袋”决策,其中牵涉了业主们方方面面的利益,且往往出现高层业主与低层业主站在谈判对立面的情况。
高层业主尤其是家中有老人的,他们希望通过加装电梯来改善出行;而对低层业主来说,旧楼加装电梯并不会使其受益,反而可能因为加装电梯影响房屋的通风、采光,甚至产生噪音干扰,造成房屋价值贬值。
因此,旧楼加装电梯过程中经常出现低层业主反对加装电梯,并要求高层业主赔偿损失的情况。
那么,司法实践中,法院是如何处理低层业主因旧楼加装电梯权益受损的问题呢?低层业主的损失又该怎么赔?下面我们通过一些案例来了解一下。
一、旧楼加装电梯,影响低层业主房屋的通风、采光,低层业主起诉获赔。
案例一
【基本案情】曾某是广州市天河区某小区103房的业主,因小区加装电梯过程中破坏了曾某房前的绿化植物带,曾某遂以加装电梯导致103房房价下跌、影响采光、通风以及因加装电梯运行过程中噪音过大造成身体不适产生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为由,要求其他业主赔偿损失15万元。
【法院判决】法院组织当事人到涉案楼宇进行现场勘察,发现电梯井并未阻挡103房朝北的阳台正北侧空间,但电梯井及二层的引桥对103房楼梯间的通风、采光有一定的影响;
另外,经测试,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位于103房外墙距离电梯最近的位置聆听电梯升降噪声,在附近无人说话、行走情况下,未听到电梯升降发出的噪声,仅能听到在电梯一楼使用电子钥匙时发出的“嘀”声,该声音不尖锐、不刺耳。
于是,法院综合案件事实,根据公平原则,同意加装电梯并使用电梯的权利人向曾某赔偿经济损失3.5万元,驳回了曾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二
【基本案情】谢某与林某等人均是广州越秀某大院3号楼的所有权人,谢某居住于3号楼102房。因3号楼拟加建电梯,谢某未能就补偿方案与高层业主林某等人达成一致意见,谢某遂以加装电梯造成其房屋通风、采光受到影响,且因加装电梯导致其房屋不容易出售、产生贬值为由将林某等人诉至法院,要求林某等人支付补偿款80000元。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谢某所有102房位于一楼,从涉案楼宇电梯安装来看,对104房业主影响更大,但不可否认的是,谢某作为一楼业主,其出行无需利用电梯,且电梯安装在原梯口外侧,亦实际对一楼业主及房屋价值产生影响,其要求中高层业主给予适用补偿,公平合理。
因三号楼加装电梯确实为部分楼层的业主提供了通行便利,甚至也提升了房屋价值,但同时也影响了谢某房屋阳台一侧通风和采光,且谢某作为一楼业主并没有因此受益。
综合全案案情,根据公平原则,酌情认定三层及以上楼层24户应共同向谢某支付补偿款42000元。
二、加装电梯对房屋价值造成贬损,受损方能否主张赔偿?
案例三
【基本案情】杜某是广州市海珠区某住宅楼的业主之一,居住于该楼栋205房。2018年,杜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住宅楼加建的电梯造成其房屋价值贬损为由,要求该住宅楼加装电梯及使用电梯的其他业主共同赔偿损失89021元。
为证明房屋价值贬损的金额,杜某委托某房地产价格评估公司出具了一份《评估报告书》,评估公司以2018年12月13日为基准日对杜某所有的205房因通风、采光、日照受损造成的房地产价值减损进行了评估,并认定该物业在估价时点价值减损总额为89021元,减损单价1313元/平方米。
【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关于杜某诉请的贬值损失问题,加装电梯并不影响房屋居住的使用价值,按现有的房地产市场行情,相比于杜震华2002年时的购买价格,并不足以认定仅因加装电梯而必然导致房屋价值贬损。
因此,杜某以15号住宅楼加装电梯影响其205房通风、采光及造成房屋价值毁损为由要求赔偿150000元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最后,综合各方的诉辩意见,加装电梯时众被告已给予杜某免除电梯加装费的补偿,同时电梯的加装只会对杜某生活出行带来便利,此补偿方式公平合理,切实可行,也有利于邻里之间的长久、安定、团结。
【二审判决】法院认为,涉案既有住宅15号楼原为楼梯楼,为方便出行,涉案住宅加装电梯,该加装电梯行为虽对上诉人房屋的采光和通风造成了些许影响,但该影响仍在合理容忍范围内。
现上诉人以影响其相邻权为由主张权利并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案例四
【基本案情】叶某、朱某、李某均为芙蓉阁小区的低层业主,因芙蓉阁小区加装电梯,叶某、朱某、李某认为加装电梯影响房屋采光、通风,与其它高层业主无法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不同意加装电梯,遂对小区加装电梯实施阻扰行为。
无奈,高层业主只能将叶某、朱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排除妨碍、不得阻扰小区加装电梯施工。叶某、朱某、李某不服,提起反诉,要求高层业主停止侵权,排除妨碍,在达成补偿协议并支付补偿款前不得进行加装电梯的施工建设,并要求高层业主每户30万元作为加装电梯的补偿款。
案件审理中,法院依法摇珠选定并委托某房地产评估公司对叶某、朱某、李某所有的201、202房在加装电梯前后的价值变化进行评估。
该评估公司函复法院,由于电梯暂未实际加装,目前无法对该物业加装电梯后的价格变化进行评估。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本案属于邻里之间权益的冲突,根据社会效益最大化原则、两权相遇权其重原则,本案被告应对这一民生工程有合理的容忍义务,不得妨碍正常的安装电梯工程。
但同时,如加装电梯对被告的房屋价值确实造成了贬损,其他受益各方应对受损方的利益,依法进行赔偿。根据本案评估公司的函复,由于电梯暂未实际加装,目前无法对该物业加装电梯后的价格变化进行评估。
故被告可待电梯实际加装完成后,在确有评估报告或其他证据证实加装的电梯实际导致了其房屋价值贬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另案向侵权人、受益人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本案被告提交的证据暂不能证实加装电梯事宜对其房屋造成实际价值的贬损值,故其反诉主张原告等向201、202每户赔偿30万元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三、律师分析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旧楼加装电梯利大于弊,在方便大部分居民的生活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基于相邻关系的固有功能,相邻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利用人之间应当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并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旧楼加装电梯,现实中低层业主往往不会因加装电梯受益,相反还可能因加装电梯造成房屋通风、采光等利益受损,房屋价值贬损。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权益受损的业主是可以请求赔偿的,法院对于确实有证据证明加装电梯给房屋的通风、采光造成影响的,依据公平原则,一般会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但若无充分证据证明因加装电梯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判赔金额一般不会太高。
因此,律师建议,如低层业主房屋确因加装电梯影响较大,其他高层业主给予的补偿方案不足以弥补自身损失,可以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及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走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以最大限度争取应得的赔偿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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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投票表决,超过三分之二可以通过,但安装时不能侵害不同意者的权益旧楼加装电梯需所有的业主同意,有一户不同意,也是不能安装的。在城市规划区内加建建筑物,必须首先获得所在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属才能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住宅小区内建筑室外的土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使得城市老龄人口增多,配套的医疗卫生、交通和住宅等资源面临着全面升级的需求。政府补贴的老旧房区电梯加装这一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惠民工程在推进的过程中,往往出现高层业主积极响应而低层业主强烈反对的现象。那么,老旧房区加装电梯是否需要该栋全体业主同意?案情简述法院判决法院于2020年10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李某等四人停止对高某等二十四人在该栋楼加装电梯工程的阻扰及妨碍。律师分析电梯加装决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惠民工程。在对小区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元利益主体的不同诉求调和,甚至出现一些纠纷。在这其中,加装电梯受阻的情况就较为常见。低层居民不同意加装电梯怎么办?老旧小区在改造过程中,住户对是否加装电梯经常发生分歧:一层的居民因为担心装上电梯影响采光等,不同意装;而高层的住户又迫切希望早日装好电梯,便于出行。双方僵持不下,安装工作往往就此搁置。遇到这类情况,该如何处理呢?律
近年来,老旧居民楼业主集资增设电梯已在不少城市成功铺开,旧楼加装电梯在给居民带来利好的同时也引发不少矛盾,一些业主由于自身利益受到影响或觉得费用太高,往往不愿出钱分摊电梯加装费用。为了公平起见,防止这些没有参与出资的住户使用电梯,出资加建电梯的业主一般会在加装电梯时安装电梯刷卡系统,只有持电梯卡的人才能使用电梯。 然而,由于各种因素,原来那些没有出资加建电梯的住户,在电梯加建完成后可能具
住一楼需交电梯费。小区电梯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不具备产权,仅对业主乘梯安全、电梯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业主对公共电梯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交纳电梯费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八十
【读者咨询】 我家住在一个老旧小区,楼内有6层12户居民(业主),每户住房面积相同。最近,三楼至六楼的8户居民提出加装电梯申请,但一楼的两户不同意。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还能加装电梯吗? 【律师答复】 天津击水
“老楼加装电梯只是在一个单元内进行,其他单元没有权利反对的。
近年来,随着老龄化步伐的加快,旧楼加装电梯显得尤为迫切。尽管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扶持政策,但是旧楼加装电梯操作起来仍困难重重。实因住户之间的利益难以协调。对于高层住户来说,特别是家里有老人的,对电梯需求特别高,同时,加装电梯也会使房屋升值,这是重大利好项目,所以他们是加装电梯项目的积极推动者。而对于低层住户来说,对电梯使用需求不大甚至为零,此外,加装电梯可能影响采光、通风、通行,产生噪音,隐私性不足,
各地区对于老小区加装电梯住户补偿标准不一,具体还要以当地政策为准。老小区加装电梯住户的补偿问题,一般是业主之间协商解决,给予利益受损业主适当补偿。以厦门为例,原则上第一层每户补偿金额不宜超过增设电梯总工程费用除以本梯总户数的数值,第二层每户补偿金额为第一层补偿金额的一半。法律依据:《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电梯的制造、安装、维修实地电梯生产企业全面负责的一条龙管理制度。 第二条 建设
广州旧楼加装电梯需要对低层业主进行补偿吗?张静律师解答:看加装电梯是否有影响低层住户房屋的通风采光权,如果有影响,则要补偿。如完全无影响,则有的法官判决有贬值补偿,有的法官判决不用补偿,目前广州市加装电梯补偿金额一般在3-5万左右。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定加装电梯对低层住户的房屋有影响,判决其他业主每户补偿低层住户2000元,共44000元。判决书节选:法院认为,关于加装电梯是否影响案涉201房
住宅楼加装电梯以单元为单位进行,可以由相关业主牵头自行办理手续,此外对于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相关业主还可以共同委托物业企业办理。对于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相关业主可共同委托居委会协调相关事项,办理相关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电梯由专业电梯维修公司进行维修。电梯损坏时,物业有义务通知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如果物业长期不能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给业主带来不便,业主可以找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向技术监督局特种部门投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
要看是否侵害业主的权利,法律规定主要是民法通则、物权法
你好,没有规定有补偿的。法律依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首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满足建筑结构、消防等安全要求;(二)应当经增设电梯单元全体业主住户同意,同时应当经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本小区总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本小区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一致同意;(三)增设电梯影响相邻业主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权益的,申请人应与受影响的相邻业主协商达成一致;(四)增
经过政府批准了,就不算违建了。旧楼加装电梯是国家政策。二分之一同意就可安装,没听说过。
法律分析:加装电梯有人反对不可以强制安装。必须所有业主都同意在旧楼安装电梯,如果其中一个不同意,则无法安装。若强制安装,属于侵犯不同意的业主的物权,业主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的物权。在城市规划区增建建筑物,必须在申请规划许可前取得土地合法使用权。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简述】上海市某小区是上世纪90年代初建成的小区,因为没有电梯,日常上下楼出行特别不方便。2020年1月,楼内高层住户得知国家有出台老旧小区院落加装电梯的政策后,决定联合全体住户协商加装电梯。随后,经过表决、公示、审查、单元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许可等一系列程序后,2021年6月,xx号楼进入施工阶段。然而,第三方公司进场施工遭到一楼住户阻挠,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停工后,居委会、楼
国家规定消防通道的高度和宽度如下:消防通道是指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1.商场消防通道宽度高度规定:(1)人员疏散走道应根据疏散人数经计算确定,但最小净宽度不小于1.4m。超过一万平米的通道不得小于2.4M。(2)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2.室内消防通道宽度高度规定: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安全
你好,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二、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三、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四、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