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要】
黄某于2005年9月入职某信用联社,从事现金押运工作。2013年1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黄某还签订了《某信用合作联社2013年度从业人员责任书》,明确如有违背承诺,其自愿接受信用社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及其他处理。
2013年6月某信用联社组织黄某学习《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有参与或变相参与民间借贷、担保或非法集资活动行为的,单位将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处分。
2006年、2011年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先后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严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加大对“九种人”的排查力度,掌握异常行为员工动态。
严禁员工经商、办企业和参与以盈利为目的的各种担保、资金中介、民间借贷活动。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人员,已经发现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制止,纠改不力的,管理人员予以免职、撤职,员工从重要业务岗位调离,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黄某在某信用联社工作期间,多次向社会人员借高利贷,合计本金人民币8.1万元,利息十分,两期利息为1.6万元。同时,黄某还让其父亲帮其借款20万元,用于做生意。
2013年10月某信用联社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黄某的劳动合同关系。黄某以某信用联社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为由提起仲裁和诉讼。
仲裁委和法院经审理后均驳回黄某的诉求。
【案件点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当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制定了明确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且上述规定不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
2、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并予以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经过公示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劳动者必须遵守。
3、劳动者的行为与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相符,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恶劣等。本案中,首先某信用联社制定了明确的规章制度,该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其次黄某学习并签字明确知晓;再者黄某的民间借贷行为违反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造成了不良后果、影响恶劣;因此,某信用联社作出解除与黄某的劳动合同的处分,是有规章制度可循的,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认定标准对同类案件有示范效应,可以参照执行。
本案例由重庆万可律师事务所林鹏律师收集、整理,供大家参考、交流、学习,典型案件节选自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17日联合发布的《2015年度江门市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包含以下含义:第一,规章制度必须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规章的内容设定上应该包含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内容,不应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劳动政策,也不得设置免除企业责任、限制员工合法权利的条款,如规定员工不得结婚、不得生育、不享受工伤待遇、不享受加班工资等。规章
如何认定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这个由公司进行举证,一般来说,首先公司要制定规章制度,并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才对员工具有法律效力。下面四种情况下的规章制度没有法律效力。1、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根本没有规章制度;2、虽有规章制度,但规章制度内容不合法;3、规章制度内容虽合法,却不经民主程序制定;4、规章制度内容虽合法,也经民主程序制定,但没有向员工公示。至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一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认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通过一定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说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程序
1. 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合规、合理,而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2. 劳动者的行为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并且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 单位辞退劳动者,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按照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
基本案情2012年,湖南某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季某签订《劳动合同》,季某的工作岗位为仓库管理员。季某被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456.3元,湖南某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为季某缴纳各项社会保险。2015年12月21日,湖南某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修订版《考勤管理制度》,并于当天在食堂和员工QQ群公示。修订版《考勤管理制度》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这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利,实践中,采用这个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在少数,引起的纠纷也不在少数。之所以如此,是认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条件比较苛刻,仲裁委、人民法院对此进行的审查也是相当审慎、严格。具体如下:一、劳动者是否存在违纪行为劳动者是否存在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说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赔偿标准是员工故意造成的需要全额赔偿,不存在故意行为造成的重大过失需要赔偿百分之五十左右等。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形是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和违反相关约定导致的,以及在履行合同约定是过失造成的。 一、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赔偿标准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赔偿标准如下: 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 2.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的,赔偿50%左右; 3.劳动者一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低于员工实际工资,员工能否要求单位补缴差额部分?特别提示:点击上方↑关注“云南律师杨芳”!更多精彩干货等您来看。本文2109字,阅读需4分钟。 【典型案例】吴某于2017年1月15日面试入职某商贸公司,当时未细看劳动合同约定,仅关注工资为9500元,吴某两年后发现公司即未按照9500元标准缴纳保险,而是按照当地最低参保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向公司反映后被告知这是
对于因违反劳动纪律被单位除名的职工和自动离职的职工,工龄计算办法应该是一致的,即:如果他们被单位除名之前没有受过开除处分,被除名前的工龄,可以和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如果在被单位除名前曾经受过开除处分,他们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就只能从受开除处分或刑满释放再次参加工作后重新计算。
工龄有连续计算法、合并计算法、折算法三种计算方式,具体如何计算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确定。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一、事业单位除名职工工龄计算标准由于违反劳动纪律受到除名处理的职工,除名前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职工受开除处分的,仍按现行规定办理。开除是单
1.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在1994年发布的劳办发1994376号文规定:由于违反劳动纪律受到除名处理的职工,除名前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职工受开除处分的,仍按现行规定办理。开除是单位对职工的最高行政处分,如果其行为构成犯罪的,司法部门还要给予刑事处罚。2.按规定,被开除、被判刑人员其工龄只能从再次参加工作或刑满释放参加工作后重新计算,以前的工龄包括军龄都一律取消。而
1、劳动者不胜任工作被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一般属于无过错性辞退,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龄,每届满一年就补偿其一个月的工资;2、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补偿一月的工资;3、不到六个月的,补偿半月的工资。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首先,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还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其次,用人单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合同重大误解的构要条件有哪些的相关法律规定。法律规定重大误解主要是为了当事人在错误理解合同条款时可以有挽回的余地。这也是为了保护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使得合同更准确的体现双方的意愿。
通常来说,如果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降薪,劳动者可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若投诉不成可以选择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进行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调岗调薪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1、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员工放假的,一个月以内的,支付正常工资,一个月以上的,支付生活费,最低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3、用人单位关闭的,终止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放长假的补偿标准为企业停工停产、员工放假的,一个月以内的,支付正常工资,一个月以上的,支付生活费,支付的最低补偿金金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一、病假工资怎么发病假工资是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的,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用人单位不得因为员工休病假而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二、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