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基本案情:
7月30日,患者赵某因一过性左下肢无力1月入XX医院治疗。诊断为:基底动脉动脉瘤、高血压等。
8月3日11:40-13:10,在全麻下行基底动脉瘤密网支架置入术。手术结束,患者清醒,不能言语,左侧中枢性面瘫伴左侧肢体瘫痪。
14:08,CT示:脑内多发缺血梗塞灶,考虑术后并发脑干穿支血栓,给予泵注替罗非班。22:50,突发反复抽搐,呼吸急促、费力,随之意识模糊,逐渐意识不清,转ICU。
此时,CT显示更大面积脑梗。
8月5日,TCD示:左大脑后动脉闭塞可能;基底动脉重度狭窄近闭塞可能。9月11日出院,出院情况:神志清楚,四肢瘫。
后经多家医院康复。
律师分析:
(一)被告手术操作不当,手术植入两个重叠支架导致脑干分支动脉闭塞和植入后发生血栓,而引发术后即可出现大面积脑梗。
(二)患者术后即确诊脑梗死,未及时行DSA,明确原因,积极采取有效治疗措施,延误病情。
(三)术前准备不充分:
1、医方术前未行DSA检查,以评估瘤体位置、大小及侧支循环等,术前评估植入两个支架的手术风险,制定周密的手术方案,而医方是在行造影后立即行手术,术前评估不足。
2、术前未行血栓弹力图检查,评估抗血小板药物是否存在抵抗。
3、术前未用双抗药物预防栓塞。
4、术前未做球囊闭塞试验,以评估侧枝循环情况。
5、术前未行心电图检查,术中出现室性早搏,心率降至45次/分,医方仍继续手术,存在过错;术后发现房颤,不排除术前由于房颤导致小血栓脱落引发脑血栓而一过性下肢无力症状,也不排除术后房颤导致血栓脱落引发脑梗。
(四)在造影后未将替代治疗方案及植入两个支架加大栓塞的手术风险告知患者及其家属,侵犯了其知情同意选择权。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术后即出现脑梗死的临床表现,与医方术中选择置入双层密网支架并部分套叠,增加穿支血管缺血闭塞风险,医方对此预判不足,存在过错,建议原因力大小为次要。
2、被鉴定人符合一级伤残。
3、被鉴定人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建议至伤残评定前一日。
4、被鉴定人属完全护理依赖,护理人数建议1-2人。
5、后续医疗依赖程度、医疗项目及费用建议以实际产生为准。
鉴定结论:医院的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存在次要因果关系。
一审判决结果:
法院结合鉴定意见,判决医院的过错比例为30%,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依赖(20年)、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28余万元。
医疗纠纷专业律师点评:
怎么才能让法院支持你的护理费?像本案患者需要护理聘请护工的,应注意以下几点:
1、支付方式转账、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备注护理费,不要现金支付。
2、注意保存上述支付凭证截图。
3、与护工有聊天记录,体现陪护的事实。
4、保存护工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确认。
5、如果通过家政公司聘请的,保留与家政公司的合同或协议,支付的护理费最好有发票,如果没有发票的,可以开具收据,但必须与转账数额相对应。
案情介绍患者许某于2020年5月28日以主诉”咽痛伴发热反复发作20余年”进入被告某医学院附属某医院治疗,经被告诊断为“慢性扁桃体炎”,并由被告安排于6月2日进行了扁桃体切除手术。6月8日早患者在院治疗时突发大量呕血,后被宣布死亡。原告认为被告医院存在过错,导致许某死亡,需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经协商无果后,行尸检后仍未达成赔偿协议,原告诉至当地人民法院,且看审理详情。 患方观点原告认为:慢性扁桃体炎
案情介绍2020年9月13日,卯某某因腹痛至被告医院就诊,经普济医院诊断为:1、急性阑尾炎;2、左肾结石。被告医院收治入院后行腹腔镜阑尾切除术,于2020年9月20日上午出院,2020年9月21日早上卯某某被发现死于租住房屋内。同月24日,贵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死者卯某某的死因进行了鉴定,根据尸检、组织学检查及法医毒化检验,结合临床,鉴定人分析认为:卯某某死亡原因符合阑尾切除术后局部化脓性感染
案情介绍2016年8月16日,原告因间断胸闷、胸痛到被告心内科进行治疗。2016年8月17日,被告对原告行冠状造影+PCI术,术中退出支架球囊时,回旋支内导引导丝无法退出,经多次尝试取出仍未果后,被告将原告转至心外科并行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导丝取出术取出导丝。后原告多次前往某天津市人民医院、天津南开某医院就诊。原告认为被告医院存在过错,导致其伤残,因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诉至法院,且看详情。患方观
案情介绍2019年11月22日,李某某因“便血伴肛门肿物脱出半年”入被告住院治疗。入院诊断:1.混合痔;2.高血压2级。入院当天被告予患者行吻合器痔上黏膜环切+外痔切除术,术后一般情况可,肛门部创面恢复可。11月24日患者出现便血及呕血,便血为黑红色浓稠样,呕血暗红色带较多红色凝血块。11月26日行内窥镜检查报示:1.胃窦多发溃疡(A2期);2.十二指肠溃疡(A2期)等。11月26日下午18时患者
律师观点分析一、案情简介原告亲属因身体不适于2020年6月30日入住被告处,诊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住院期间行脑血管造影检查显示左侧颈内动脉重度狭窄,医生建议行支架置入,7月12日行支架置入术,术后患者返回病房,血压高,并出现呕吐等不适,夜间嗜睡,后昏迷意识不清。术后第一天早上查房医生发现异常,紧急行CT检查显示颅内出血,量多,神经外科医生会诊后不建议手术,转ICU继续治疗,因病情危重于7月18日
你好,手术后感染谁的责任的问题,医院有责任的可能性比较大,不过,对于医学方面的知识,还需向相关的医学专家咨询。律师特别提醒 在医疗纠纷中,患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不少患者及其家属在面对强势地位的院方时,要么不知所措、茫然无奈过于依赖院方,要么采取一些不合适宜的极端措施,这种情况往往导致患者在维权时丧失有利条件,最终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维护。由于医疗纠纷具有极强的专业技术性、纠纷双方地位的失衡以及基
法律分析:不一定。现在很多挂号都是限号的,基本都需要提前预约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想要就诊的医院。
发生医疗纠纷之后该采取协商、调解、诉讼方式处理。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的,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医疗过程中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
具体案由?受害人是伤残还是死亡?如果是伤残具体几级
【核心提示】因脑缺氧时间过长形成缺血缺氧性脑病,长期昏迷,即俗称的“植物人”。此类纠纷在临床上越来越多,笔者曾代理多起“植物人”纠纷,大多系手术后发生,有介入手术后、开腹手术后、开颅术后等。由于此类纠纷损害后果严重,后续康复、护理费用较高,对医院来说,即使承担次要责任,赔偿总额也可能达百万;而对患方家庭不管过错责任比例多大,都将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本案也是笔者亲自代理,系颈椎病术后形成缺血缺氧性脑病
你好,具体分析过错程度;及时维权,涉及专业法律问题,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委托律师处理,详细来电或面谈。
交通事故肇事方不出医疗费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机动车辆投有保险的,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分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不一定是患者死亡医院就必须担责。如果病患是在医院自然死亡,则医院无需赔偿;若是因为医院过失导致患者病逝,则医院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
根据我国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引产属于计划生育医疗费用中的一种,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又是生育医疗费用的一种,所以引产可以根据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二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项目费用。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指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实施人工流产
目前国产药物支架属于材料费,一般按50%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还有一些自费的医药费用,一般要扣除起付标准的钱(大约在1000元上下)和球囊和支架费(球囊约5000元、支架约1.4万元),其他费用则为住院手术、医药费用,根据医疗保险的规定,按85%~90%报销。在异地做支架手术,一样可以报销。一般县级医院是报销40%,市级医院报销35%,省级医院报销30%。至于能够报销几个支架,规定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砍自己种的树也犯法?!很多人听到这句话,都会觉得不可思议。但事实上,近年来确实有不少人因为砍了自己种的树而触犯刑法。习主席说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于是,一部分勤劳的农民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种植林木,待树木成材后采伐卖钱。虽然承包人是其种植林木的物权人,但是,如果没有依法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一旦采伐数量达到一定标准,轻则给予罚款,重则构成犯罪、被处以刑罚。孙华良律师结合最高院的
阅读提示?现实生活中,企业借用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股东、员工等账户来使用,企业之间相互借用账户,自然人借用企业账户,自然人之间借用账户等情形都大量存在,一旦涉及经济纠纷,账户出借人很有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或其他责任。裁判规则裁判规则一:自然人出借其个人银行账号给公司使用,公司之间发生贸易往来,若该自然人与贸易往来关系不存在关联性且该自然人账户系经双方协商而指定的,法院应认定为该出借账户的自然人不承
依据是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肘关节过伸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才为合格。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空降兵超过4cm),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合格。正常肘关节完全伸直时有一轻度外翻,男性约10°,女性约15°。这个外翻角称为携带角。若这个角度增大,即前臂过于外展,称为肘外翻畸形。缺乏运动是造成肘关节过伸的重要原因。人
《刑法修正案(八)》基于入户盗窃极易转化为抢劫,对人身及财产侵害的严重性,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刑法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条款,将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他人”当然既包括妇女,也包括男性。【案例】 42岁的黄女士当天过生日 ,便和朋友一起去酒店吃饭,饭局结束时已是深夜12点。黄女士刚到家门口,发现门开着,借着酒胆悄悄进入房间,发现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