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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毒品“上头电子烟”的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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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毒品“上头电子烟”的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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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心情非常沉重,所办刑事案件我都是希望我的当事人能取保的最好都取保出来,不能取保的我也会给他们宽心,逮捕后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再做努力,能缓刑的都尽量可以争取缓刑。

但是有一类犯罪,确实让我作为律师都踹不过气。

  这类案件就是涉毒类案件。这个“毒”不单单指的是传统毒品,要提高更大的警惕远离新型毒品,比如一根“烟”。

  常常刷抖音的朋友不知道曾经有没有刷到过“上头电子烟“这个词,是的,在7月份之前,这类产品的售卖是没有受到管控的,然而从2021年7月1日开始国家禁毒办通报“我国对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同时新增18种精神物质为毒品”。

而“上头电子烟”里就含有上述通报中的合成大麻素的物质。因此这种上头电子烟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属于毒品。

  然而这个通报出来后,有许多年轻人为了眼前一点点的经济利益铤而走险去贩卖这类香烟,目前柯城法院已经作出2个判决。

判决结果非常非常重,对售卖2根上头电子烟的判了7个月的有期徒刑,对售卖31根电子烟的判了3年的有期徒刑。

  而这些被告人通常年龄都非常小,我为他们感到痛心,这个代价真的太沉重了。作为一名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忠告每一个人,特别是年轻人,远离毒品,远离新型毒品,珍爱自己的自由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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