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执行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2-06-08 颁布日期:1982-06-08 文号:[1982]1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关于发布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1982-04-10 颁布日期:1982-04-10 文号:国发[1982]62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财政部印发《关于制止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的几项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1-03-25 颁布日期:1981-03-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培养、教育、爱护学生是每位教职工的职责,教职工人员除了尽心尽责完成自己的工作外,必须加强自身师德修养,真正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爱促教。制止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是教师树立良好师德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严肃教风,保护青少年,特制定下列措施。一、教师要关心、爱护每一们学生,特别是行为偏差学生,教育学生要耐心疏导,以理服人,并给学生伸辩的机会,尊重学生的人格,严禁讽刺、挖苦、打骂。二、上课时不与学生发生
基本信息发文字号:国发[1979]18号 效力级别:行业规范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79-01-16 施行日期:1979-01-16 发布部门:国务院、 中央军委正文 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实施办法》。现发给你们,望贯彻执行。 附: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实施办法 关于军队转业干部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军队干部退休生活费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7-09-16 颁布日期:1987-09-16 文号:国发[1987]8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志愿兵转业实行集中交接意见的通知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1994-01-15 颁布日期:1994-01-15 文号:国发[1994]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颁发《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1-10-13 颁布日期:1981-10-13 文号:[1981]3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妥善处理军队与地方部分房地产权属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8-07-18 颁布日期:1988-07-18 文号:国发[1988]4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政治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央[1978]55号文件精神的补充规定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79-05-03 颁布日期:1979-05-03 文号:国发[1979]124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关于军队农副业生产和训练场用地等问题的调查报告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1-04-09 颁布日期:1981-04-09 文号:国发[1981]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总政治部、民政部关于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军队干部退休生活费的通知》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8-04-06 颁布日期:1988-04-06 文号:[1988]政离字第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迁建南充民用机场的批复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1993-02-03 颁布日期:1993-02-03 文号:国函[1993]1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管理体制的决定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1995-05-03 颁布日期:1995-05-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政治部关于重新规定军官家属随军条件的请示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1-07-29 颁布日期:1991-07-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关于颁发执行《关于补充乡镇干部实行选任制和聘用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7-03-14 颁布日期:1987-03-14 文号:劳人干[1987]4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不准擅自提高和变相提高存、贷款利率的十项规定
卫生部关于干部(行政10级及司长级以上)公费医疗报销几项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57-07-01 颁布日期:1957-06-25 文号:[57]卫保崔字第2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十级3万元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十级1.5万元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明确。(应该是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情节较轻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况是:情节较轻主要从主观和客观及后果三方面分析,客观上是造成影响不大的,或者亲朋、同事之间发生纠纷引发打架的;主观上恶意伤人的动机较轻的、应当是激情打架;造成的后果不严重,并且社会影响也不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