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政治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央[1978]55号文件精神的补充规定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79-05-03 颁布日期:1979-05-03 文号:国发[1979]124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政治部关于重新规定军官家属随军条件的请示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1-07-29 颁布日期:1991-07-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总政治部、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粮食部、国家劳动总局、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关于贯彻执行中发(1980)3号文件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0-05-10 颁布日期:1980-05-10 文号:[1980]政联字第6号等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志愿兵转业实行集中交接意见的通知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1994-01-15 颁布日期:1994-01-15 文号:国发[1994]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关于军队农副业生产和训练场用地等问题的调查报告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1-04-09 颁布日期:1981-04-09 文号:国发[1981]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总政治部、民政部关于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军队干部退休生活费的通知》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8-04-06 颁布日期:1988-04-06 文号:[1988]政离字第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发文字号:国发[1979]18号 效力级别:行业规范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79-01-16 施行日期:1979-01-16 发布部门:国务院、 中央军委正文 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实施办法》。现发给你们,望贯彻执行。 附: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实施办法 关于军队转业干部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执行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2-06-08 颁布日期:1982-06-08 文号:[1982]1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军队干部退休生活费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7-09-16 颁布日期:1987-09-16 文号:国发[1987]8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3-09-30 颁布日期:2003-09-30 文号:中办发[2003]2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迁建南充民用机场的批复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1993-02-03 颁布日期:1993-02-03 文号:国函[1993]1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颁发《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1-10-13 颁布日期:1981-10-13 文号:[1981]3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妥善处理军队与地方部分房地产权属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8-07-18 颁布日期:1988-07-18 文号:国发[1988]4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管理体制的决定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1995-05-03 颁布日期:1995-05-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最高法院 文号:84法办字第112号 发布日期:1984-09-08 执行日期:1984-09-08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海事法院: 现将《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发给你们,请你们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参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附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日期:1988-04-02 颁布日期:1988-04-02 文号:法(办)发[1988]6号 时效性:现已失效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我部劳人老[1983]20号文件中一些具体问题的答复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3-08-27 颁布日期:1983-08-27 文号:劳人老[1983]34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实施民法典,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现决定废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
作者:魏宪合来源:日期:2012年03月09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执行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办发【2011】5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劳局、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单位:国务院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已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新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各项规定吗,保障工伤职工切身利益,省厅正在配合有关部门,对省政府2004
司法部关于贯彻执行“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的具体规定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5-04-10 颁布日期:1995-04-10 时效性: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