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事项通知书》仅要求纳税人限期进行纳税申报不具有可诉性
基本案情
2013年6月原告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展硕商务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约定以原告名义代展硕公司持有某酒店100%股权,代持股期间发生的任何税费由展硕公司承担。
2015年12月原告按展硕公司要求,将酒店100%股权转让给青旅实业有限公司,青旅实业直接向展硕公司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但未向原告支付代持股期间应缴纳的税收。
2019年12月被告嘉定区税务局第十四税务所,向原告送达了《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原告30日内就代持股期间应缴纳的税收进行纳税申报,逾期未申报的将按税收征管法进行处理。
被告同时告知原告,如对通知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原告认为自身系代持股权,实际上展硕公司应为纳税义务人,故起诉要求撤销《税务事项通知书》。
被告税务所辩称,《税务事项通知书》内容、程序合法,该通知书仅是通知原告作为纳税义务人进行纳税申报,未明确应纳税款的具体数额,尚未进入实质征收环节,原告亦未缴纳税款;
该通知书是行政处理决定作出前的程序性准备行为,本身缺乏独立性,对原告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被告在该通知书中告知有关诉讼权利系失误,但原告不因被告的告知而当然享受诉权,故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发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内容记载表明被告仅是通知原告因股权转让行为构成了纳税义务,原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进行纳税申报。
通知书并未就原告的纳税数额作出确定,实际系被告为作出最终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对原告权利义务尚未产生实际影响。被告虽在通知书最后告知了原告有关提起诉讼、复议的权利,但根据通知书的内容,原告并不因此必然具备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
据此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例评析
《税务事项通知书》是否具有可诉性,应当以通知书中的内容是否对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影响作为判定标准。因税务所仅是通知当事人限期自行申报,系作出正式决定前的程序性工作。
本案中如当事人未按通知要求履行申报义务,税务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税务处理和处罚,此时纳税人才具备相应的诉讼权利。当然税务所在通知书中告知纳税人有关诉讼权利,明显属于工作错误,误导了纳税人,应当及时纠正。
【案情回顾】 某林业部门对李某下达“责令停止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通知书”,认为李某占用林地进行建设,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属于违法行为,责令李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准备依法接受处理。 李某不服林业部门下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向法院提起诉讼。林业部门答辩称其作出的通知是准备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程序部分的一个程序,不是作出行政处罚行为的全部程序,不具有独立意义,不构成独立的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请求驳
从《税务处理决定书》看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处理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辩护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2020年8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发布了一则税务文书送达公告(2020年第 90256号送达公告),该公告是《广州市利某某皮具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广州市利某某皮具有限公司取得的徐州A皮革有限公司、沈阳B纺织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
近日,昌平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该院首份《预处罚通知书》,成功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韩某申请执行陶某某、韩某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生效裁判文书确认陶某某、韩某某将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某房屋腾退并交还于韩某。但二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韩某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昌平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并多次通过电话谈话、上门走访等方式督促陶某某、韩某某尽快腾退房屋,但被执行人一再拖延,拒
我们都知道,一般被拘留人后都会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但是也有特殊的情况下,有可能被拘留人家属一直没有收到拘留信息。这个时候,家属应该按以下的办法去做:1、找当地的公安机关了解情况,询问拘留通知书是否邮寄途中,邮寄地址是否有误。2、如果一直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而公安机关又涉嫌非法执法的,可以积极搜集有关证据向其上级部门投诉.3、但是有的情况下,家属也有可能是收不到《刑事拘留通知书》的,
权利人可以直接拿着法院作出的生效《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去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吗?依照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规范,需要协助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由该法律文书作出机关的工作人员送达,送达时应当提供工作证件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属于依嘱托登记的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予以协助执行。权利人自行携带生效司法文书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登记机构
未办理税务登记个人不进行纳税申报行为的定性处理【基本案情】 王某,以个人名义与某单位签订承包合同,长期提供垃圾清运劳务。因其提供的结算凭证是以王某个人名义开具的伪造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而引发该案。经稽查检查发现:该个人未办理证照未在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也未进行过纳税申报。其按年与某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某单位不定期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应付合同款项直接转账至王某个人名下。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
导读:为了防范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应合理选择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送达方式。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时,应当首先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可以直接送达给劳动者本人的送达方式,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公告送达。 笔者从裁判文书网查阅2016年1月至9月北京地区法律文书的数据显示,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未送达员工导致用人单位败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若销售者在促销时明确表示的商品质量与实际商品质量存在区别且存在质量瑕疵的,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消费者当然可以要求退货
只要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就需要支付加班费,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鼓励企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举措.
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进步的地方:1、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2、精神病患者的家属监护人不同意的,不得强制住院。3、患者或者其监护人不同意住院治疗的,可以要求再次诊断和鉴定。4、自愿住院治疗的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整改通知书》是可诉的。劳动监察部门指令支付工资责令改正通知书会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当事人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决定是否再审,一般在3个月内做出裁定;2、决定再审后,案件审理一般不超过6个月;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
《限期拆除通知书》——事实依据不可少!法定程序不可少!案件事实1990年,东川XX厂与西*市城东区XX**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场地房屋建厂。2005年东川XX润滑油加工厂变更名称为西***润滑油厂,即本案原告的名称。原告在经营过程中对房屋进行过翻修翻建。2017年6月30日,被告城东XX向原告作出《违法违章建设限期拆除通知书》,当日向原告送达。主要内容为:经查,**润滑油厂于2017年6月30
山东高院案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是否属于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或者改正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措施。这种责令停止或者改正违法行为的措施性质上有两个特点:一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责令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决定时,已经认定被责令单位或者个人存在非法占用土地
一、案例再现点击添加图片描述(最多60个字)王某系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蒋辛屯镇河北吴村村民。2011年1月5日,王某与香河县蒋辛屯河北吴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书》获得村南5.6亩承包地的使用权用于种养业及其他经营。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承包期为30年,2041年到期。承包后,自2015年5月开始其前述地块先后投入众多资金建设养殖场、购置设备养殖奶牛、肉牛等畜类发展养殖业。2018年12月
一、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程序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
一、办理条件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人需满足所列出的以下条件之一的,需提交变更申请:1)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改变;2)主要生产设备设施有变化;3)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4)其他影响到产品品质的变更。注:生产场所迁出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算重大变更,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二、法律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
根据《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1)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2)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3)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被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 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法律对于作出“限期通知”的程序步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根据正当程序原则,一般应当履行下列程序:受案、调查取证、听取陈述申辩、审批决定、依法送达。 一、依法履行受案审批手续 负责查处的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有处罚权), 城乡规划局(对城市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行为和非法临时建设(建筑)进行查处), 国土资源管理局(有权对违法占地建设行为享有查处权,但国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