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数额在6万以上的应该立案追究。
(二)职务侵占罪主体的认定难点: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它单位的人员。具体而言,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上述公司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一般员工;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它单位的人员,如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
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如果行为人即使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它手段非法侵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如果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确定。
因本罪主体的特殊性,应注意此罪与彼罪的区分:
1、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一般公司、企业的从业人员,贪污罪的主体择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还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它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
(2)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
而贪污罪的对象则只能是公共财物。(4)法定刑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15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
2、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二者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主体要件不同。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盜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
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己所控制的他人财物。(3)犯罪手段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
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
3、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与的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1)主体要件不同。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公司企业的财物,这种财物实际上已被行为人所掌握;
面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3)犯罪的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而诈骗罪则是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
4、本罪与侵占罪的界限。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
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齢、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本菲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
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4)本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
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三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已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5)本罪所慢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本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董事、监事、经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退还公司财产,由公司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 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职务侵占罪顾名思义,是指、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占为己有,这也属于违法行为。沈阳盈信刑事律师普法,职务侵占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多少?职务侵占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职务侵占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规定: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下面谈谈职务侵占罪的管辖问题,主要法律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解读:根据上述规定,犯罪地、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有管辖权。 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直接向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应该尽
导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4月29日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5种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立案追诉标准,采用与受贿罪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相同的入罪标准。其中,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采用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相同的入罪标准,明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的两个方面:第一,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也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只侵犯单位所有财产所有权其二,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
1.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2.职务侵占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其范围包括公司、企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以及从事法定公务以外的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人员。3.在公司、企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单位中,并不是所有的工作人员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满足一定条件:即能够利用职
(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
沈阳刑事律师说法:判死刑立即执行的一般还能活多长时间?死刑立即执行流程是什么?执行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当遵循以下程序性规定? 面对一些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法定最高刑是死刑,那么判死刑立即执行的一般还能活多长时间?死刑立即执行流程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现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判死刑立即执行的一般还能活多长时间 判死刑立即执行的一
1、有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职务侵占犯罪的,可以认定为职务侵占罪的共同犯罪。对于犯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法律依据《刑法》(1)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2)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应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职务侵占罪的证据必须与本罪构成要件紧密关联外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虑:1、调取有关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身份的证据材料,以确定犯罪主体。2、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财物是否为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证据材料。3、有必要的,对提取的文字材料进行文字鉴定。4、询问案件涉及的参与人、知情人、关系人,获取案件有关事实和证
一、职务侵占罪管辖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
职务侵占罪中数额的确定:货币、有价证券等按实际侵占的金额为准,侵占的物品以市场价作价确定数额,不能确定的,由物价机构对物品作价的为准
职务侵占罪无罪情形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在下列情况下无罪: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改制后的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该职工不属于企业人员,不符合主体要件,不构成职务侵占罪;2、个体工商户股东、收银人员等工作人员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不构成职务侵占罪;3、合作关系、承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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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璐律师提示:民法典之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对于家庭暴力问题,旁观者一致认为“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但是往往存在当局者迷的情况。那么如何认定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如下:(1)在家庭范围上,我国的家庭暴力只限于传统婚姻家庭,不包括非婚家庭;(2)在主体上,我国家庭暴力,一部分是夫妻之间暴力,一部分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3)在行为模式上,我国的家庭暴力主要是肢体暴
现实生活中,相信许多用人单位都遇到过虚假报销,一张两张,三百五百的,批评教育一下也就得了;情节严重的,根据规章制度“炒鱿鱼”也算惩前毖后了,似乎也就这些手段,但其实,情节如果真的严重,给用人单位造成巨大损失,还有更严厉的惩罚。相关案例2011年7月至2016年9月期间,郑某实际在浙江XX汽车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并担任网络发展部行政专员。其间,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手公司开支报销的职务便利,
基本案情冯某为A公司股东(占股49%),职务为销售经理。同时冯某为B公司股东(占股100%),B公司欠C公司240万人民币,已到期未清偿。冯某安排A公司仓管人员,向C公司发送了价值240万元的产品,用来抵销B公司欠C公司的240万债务。A公司到经侦部门报案,冯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
要看具体犯罪情节予以认定
是重了,你们可以委托律师为他辩护,争取较轻的处罚。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不是一定要请律师,是否委托律师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如果当事人委托律师的,有一定的优点,主要包括:1.律师熟悉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和法律法规,可以弥补当事人在法律知识上的不足。2.律师可以持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访问、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3.律师可以给当事人提供建设性意见、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