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案件中,债权人申报债权后能否要担保人承担责任
1、可以。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二、债权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其中这些担保合同的范围具体区分,如下:
1、保证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质押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留置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依据《民法典担保编》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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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办理破产案件的过程中,有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有必要就其中的股东债权进行进一步分析和认定。这些案件具备如下全部或部分特点:1、债务人某一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债务人绝大部分的股权,且该等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向破产管理人所申报的债权占全部申报破产债权的大部分或绝大部分;2、该等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申报的债权为向破产债务人提供的借款,或是其他垫付款等款项;3、债务人本身没有经营决策权,其生产和销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后是可以单独起诉担保人的,具体原因如下:其一、保证债权和主债权不属于同一个诉讼请求,并未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一事不再理”是指对裁判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判的同一纠纷,当事人不能再提请裁判机构重新裁判。其二、所谓的担保,不论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其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将来债权人能够获得充分的受偿。因此,如果债权人通过起诉债务人不能获得充分受偿,应允许债权人再起诉保证人,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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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房屋产权到期后能否买卖民法典规定,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所以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房屋,只是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人可以买卖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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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破产重组,购房者需要申报债权。房子进行破产重组之后,作为户主有必要进行相应的一些公示公告,而债权人也需要在法定时间以内进行债权申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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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如果在医疗美容过程中产生纠纷,首先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或拨打12320进行举报。更多复杂的医美纠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