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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的债务能否让分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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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的债务能否让分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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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的债务可以用分公司钱偿还债务,但是不能让分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并不是独立的法人,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的财产都是总公司的,因此,总公司可以将分公司的资金拿去偿还债务。

一、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区别?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包括以下三点:1、设立所需要的手续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设立程序与一般公司没有差异,需要制定章程、预审自己的名称。

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立时仅需要办理简单的注册手续即可领取营业执照。2、子公司一定是独立核算,而分公司可以非独立核算。

因为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需要以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因此必须有相对完善的财务体系,独立核算。而分公司是分支机构,其财务可以由总公司一并核算,可以独立核算后再由总公司并入总公司的报表。

3、风险承担方式不同。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以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分公司的财产属于总公司,在发生债务时,由总公司承担责任。

二、怎么区分分公司和子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者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主要有:1、设立方式不一样。子公司一般是由包括公司在内的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注册应当符合《公司法》对设立条件及投资方式的的规定。

分公司一般是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局提出设立申请。2、法律地位不一样。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带来的后果和责任。

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对外以总公司分支机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3、承担债务方式不一样。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以其自身全部财产为其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总公司以其财产为限承担清偿责任。4、诉讼中的法律效果不一样。子公司是独立法人,以其自身财产为限承担民事责任,除出资人出资不实或者抽逃资金外,无法清偿的部分出资人无需另行承担。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总公司以其财产为限承担清偿责任。三、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关系总公司和分公司只有一个法人资格,也就是说总公司其实是设立了一个分公司来代理它的意思来行使营业活动。

即分公司所行的行为最后的责任都是由总公司来承担的。与分公司不同,子公司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根据公司法,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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