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担保司法解释》第35条规定:“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起草本解释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专家提出,如果保证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这时保证人提供保证或者承担保证责任,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即使保证人知道了主债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保证人仍然愿意承担担保责任或者提供保证,否则就属于保证人被欺诈,或者保证人自己重大误解,此时应该用欺诈或者重大误解制度处理,而不是原《担保司法解释》规定的“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笔者认为,专家对原《担保司法解释》第35条提出的修改意见是正确的。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权人仍然要求保证人提供保证或者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债权人就应当向保证人如实告知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已经解届满的事实,否则,就构成欺诈。
如果是主债务人主动找的保证人,那么主债务人也应当如实告知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已经解届满的事实,否则,也构成欺诈,因为主债务人在自己已经享有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权而本人不行使的情况下,还要求保证人为自己的债务提供担保,当然构成欺诈。
上述两种情况,保证人的保证行为都属于被欺诈,享有法定的撤销权。《新担保司法解释》采纳了专家的意见,强调此种情况下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是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
这样修改,既继受了原《担保司法解释》的合理内容,保持了审判思路的连续性,又与时俱进地对原《担保司法解释》进行了完善,对不符合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保证行为予以否定评价,使该条规定更加符合意思表示的原理,更加符合担保的原理,更能公平保护保证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解释还增加规定,在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仍然提供保证或者承担保证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是因为主债务人已经对债权人不负有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务,而只负有自然债务。主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自然债务的抗辩权,同样可以对抗保证人,因为保证人追偿的基础是其已经代替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其法律地位已经变成了债权人的债权继受人,其不仅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同时也负有继受债权人义务的义务,主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自然债务的抗辩权即保证人应继受的义务。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债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的,其就不享有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当然也就不能对抗保证人的追偿权。
一、债务超过诉讼时效的该怎么办 首先要考虑该笔债务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如果已经过了诉讼时效,那么您就要采取可行的救济措施来补救,使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具体诉讼超时的救济方法,如下所述: 1、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
超过诉讼时效的欠款,债权人是否还能要回来民间借贷纠纷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债务人不还钱的要在3年内提起诉讼,否则超过时间再起诉法院是不会支持原告的请求的。但是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只要双方当事人重新达成了还款协议,协议的内容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债权人的钱就还能要回来。《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
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丧失诉讼权。诉讼时效又被称为消灭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一种时效制度,一旦过了诉讼时效,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
1、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释明或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2、诉讼时效抗辩权对人的
刑法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第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第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第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第四,法定
1、大风刮倒大树、广告牌或楼顶掉下异物砸坏停在路边的车辆,属于外界物体倒塌。保险条款对车辆损失险有这样一条约定:保险期间内,因“外界物体坠落、倒塌”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属于车辆损失险责任范围。但在自然灾害和极端恶劣天气的情况下,车辆损失险一般有30%左右的免赔额,也就是说上了车辆损失险的车主,保险公司赔偿损失金额的70%。如果在大风天气,树先被刮倒,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一、问题的提出日前,笔者在审查顾问单位的一份保证合同中,发现双方约定的保证期间为8年,然而众所周知的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这就意味着,双方约定的保证期间很有可能会超出诉讼时效,那么,此种约定是否受法律保护呢?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的最长保证期间是否具有上限?二、相关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
《民法典》第694条第1款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一般保证责任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十八条做出了规定。一般保证中,债权人依据法律文书对债务人的财产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按照下列规则确定:(一)人民法院做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或者依照《民事诉讼法
最高法院: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债务人签收《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的效力如何认定?【案例索引】(2020)最高法民申4676号,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进出口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案件当事人】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江西省进出口公司。【基本案情】江西金融管理公司申请再审事实和理由
如果侦查机关已经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该案件是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案件不会超过追诉时效。但如果是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侦查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五年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十年的,不再追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
农村信用社房产抵押贷款办理要满足的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在农信社服务区域内有固定住所,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3、有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4、无不良信用记录;5、具备农村信用社认可的信用资格;6、作为抵押的房屋产权明晰,能提供房产证、土地证;7、房屋共有人同意将此房屋作抵押,并能出具相关证明;8、在农信社开立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9、农信社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流程如下:第一,借
你妻子的损失应由三轮车主(如投保交强险还有保险公司)以及他姐夫共同承担责任。只要你妻子没委托她姐夫,他们间的协议就对你妻子没有效力。乡司法所不承担责任。、起诉三轮车主(如投保交强险还有保险公司)、你妻子的姐夫,不过时效的。起诉后建议法院让你妻子去做司法鉴定,应该构成伤残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能有所帮助。
在开始介绍保证期间问题前,先说明一下对于保证期间是否有约定问题的法律修改。《民法典》相较于《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2条的规定有重大变化,《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2条规定,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保证期间为2年,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保证期间为6个月。而《民法典》没有区分约定不明和没有约定的情形,保证期间一律按照6个月计算,侧面加大了对保证人保护的力度倾斜。 根据《民法典》第686条,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
超过诉讼时效保证人还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吗在一般情况下,超过诉讼时效保证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可以此作为法定免责的抗辩理由,拒绝承担还款责任。但是,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人向债权人承诺履行还款责任的,视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新的债权和债务关系,该法律关系应当受到保护。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道理也是如此,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
疫情对诉讼时效的影响有:1、疫情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的,当事人确实不能及时行使请求权、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即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再计六个月.2、疫情防控,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因当事人一方提起诉讼、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发生,其直接法律后果是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疫情防控期间不属于上述任何种情形,所以诉讼时效不中断。3、疫情防控期内,举证期限、上诉期限
债务追讨三年过期。债务纠纷起诉的时间与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有关,民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履行期限届满时起计算三年,若三年期间没有要求偿还债务,债务人也没有承诺偿还,三年过后则诉讼时效终结。一、应该怎么起诉欠款人应该这样起诉欠款人:1、如果贷款期限已满,贷款人仍未偿还贷款,贷款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使用法律武器保护其合法权益;2、贷款人在起诉时应当注意诉讼时效;3、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
股权纠纷超过诉讼时效的处理方式:超过诉讼时效的,当事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相关权利。但若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民法典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
【基本案情】原告李某在2014年1月1日借了10万元给被告黄某,约定利息1分,借款期限为1年,担保人万某。借款到期后黄某未按约还款,原告李某在2015年3月2日将被告黄某、万某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12000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李某在开庭前即2015年5月5日向法院申请撤回对万某的起诉。故法院判决被告黄某归还原告的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12000元。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