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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个公司总共上班两年多了,签的是四川总公司的合同,在分公司上班,也已经在三家分公司上过班了。这次我上班的分公司即将闭店,在未和我协商的情况下,给我发了书面岗位调动告知书,上面写的的职位不变,岗位不变,工资不变,但是我并不想去,也不想辞职,原因是一是远,二是要求我调去的门店也在裁员

问题描述

我在这个公司总共上班两年多了,签的是四川总公司的合同,在分公司上班,也已经在三家分公司上过班了。这次我上班的分公司即将闭店,在未和我协商的情况下,给我发了书面岗位调动告知书,上面写的的职位不变,岗位不变,工资不变,但是我并不想去,也不想辞职,原因是一是远,二是要求我调去的门店也在裁员
1个回答

用人单位通知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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