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集团电子商务发展战略谈
不同的企业或行业,因为主营业务的不同,其信息技术的应用都带有深刻的行业色彩。具体到中远集团,可以说他们信息系统的建设历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对电子商务不断认知、探索、发展的过程。
EDI起步中远集团主要从事海洋运输,在货物运输的过程中,打交道的部门涉及银行、海关、港口、码头、商检、卫生检疫等各种各样的单位,货物的流转和信息传递息息相关。
如果采用纸面文件形式进行信息传输,工作量之大是不可想象的。所以,从80年代初中远集团就开始了EDI(电子数据交换)方面的研究,当时研发出的EDI标准后来成为了中国海运界的通用标准,一直沿用至今。
中远集团EDI中心的建设起步于90年代初,当时主要是与国际著名的GEIS公司合作,由他们为中远集团提供报文传输服务。
1995年,中远集团正式立项,1996年至1997年完成了中远集团EDI中心和EDI网络的建设,该EDI网络基本覆盖了国内50多家大小中货和外代网点,实现了对海关和港口的EDI报文交换,并通过北京EDI中心实现了与GEISEDI中心的互联,连通了中远集团海外各区域公司。
目前,中远集团已经通过EDI实现了对舱单、船图、箱管等数据的EDI传送,在电子商务方面走在了国内运输行业的前列。
“中远网”建设渐入佳境1997年,中远集团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建成中远集团全球通信专网,并以该网络为基础,构建了中远集团Intranet网络平台。
该平台的建成,促进了中远集团全球E-Mail中心的建设。截止1999年10月,中远集团已经建成以北京为中心,覆盖中国、新加坡、日本、美洲、欧洲、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电子邮件网络,中远集团海内外的大部分业务人员已经通过其全球E-Mail系统进行日常业务往来。
1997年1月,中远集团总公司正式开通www.cosco.com.cn网站。北美、欧洲、中远集运、中远散运、广远等集团各所属单位的网站也相继建成。
网站的建立在树立中远集团良好企业形象、扩大中远集团影响、为用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为中远集团开辟了一条通过Internet与外界沟通信息、加速中远信息流转的新途径。
1998年9月,中远集运在网站上率先推出网上船期公告和订舱业务。这一业务的开展,突破了传统服务中速度慢、效率低、工作量大、差错率高的问题,将货运服务直接送到客户的办公桌上,使客户足不出户便可办理货物出口业务流程中的委托订舱、单证制作、信息查询等多种业务手续。
在网上定舱业务的基础上,中远集团又向全球客户推出了中转查询、信息公告、货物跟踪等多项业务,从而使全球互联网用户均可直接在网上与公司开展商务活动。
目前,公司推出的整套网上营销系统,已初步具备虚拟网上运输的雏形,具有较强的双向互动功能和较高的服务效率。其中电子订舱系统可使每一位网上用户在任何地区和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与公司开展委托订舱业务,任何一位客户只要具备上网条件,都可足不出户地直接访问中远的电子订舱系统。
货物运输及中转查询系统则体现出方便、快捷、准确的操作特色。这项功能可使客户对货物实行动态跟踪,在网上随时查询单证流转、海关申报、进出口及中转货物走向等相关信息。
信息公告系统还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中远有关船期调整、运价变化等情况在互联网上作出及时反映。中远集团电子商务应用的成功开展,极大地提高了市场营销的科技含量,新的客户群越来越多地从互联网上聚集而来。
目前,“中远网”的建设已初具规模,中远集团近二十个所属单位网站的建设已基本完成,各站点间也实现了链接,组成了“中远网”的基本框架,无论从企业形象还是业务功能上,都在向世界幅射着中远的影响。
专业分析: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电子商务法》。新规定如下:第一,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拥有营业执照。第二,必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有税收优惠。第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证,如果卖的是食品,还需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依据我国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电子商务监督者的权利包括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罚,承担的义务包括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或者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
电子商务法全文内容是怎样的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案例分析案例:一刚上小学二年级的男童,在某购物网站以他父亲李某的身份证号码注册了客户信息,并且订购了一台价值1000元的小型打印机。但是当该网站将货物送到李某家中时,曾经学过一些法律知识的李某却以“其子未满8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拒绝接收打印机并拒付货款。由此交易双方产生了纠纷。李某主张,电子商务合同订立在虚拟的世界,但却是在现实社会中得以履行,应该也能够受现行法律的调控
施工工地应承担部分责任
电子商务源于ELECTRONICCOMMERCE,简写为EC。顾名思义,其包含两方面,一是电子方式,二是商贸活动。一般来说是指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等电子化手段进行的商务活动,是指商务活动的电子化、网络化。广义而言,电子商务还包括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各种内部业务的电子化。电子商务可被看作是一种化的商业和行政作业,这种方法通过改善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服务传递速度,满足政府组织、厂商和消费者的降低成本的需求
电子商务作为现代服务业中的重要产业,有“朝阳产业、绿色产业”之称,具有“三高”、“三新”的特点。“三高”即高人力资本含量、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价值;“三新”是指新技术、新业态、新方式。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是对电子商务核心价值链的概括。电子商务产业具有市场全球化、交易连续化、成本低廉化、资源集约化等优势。 电子商务按照参与主体和客户的不同,可分为多种形式,但目前看,B2B、B2
法律分析:消费者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不开具发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1)为了掩盖真实的营业额来偷逃国家税款。 (2)为了当卖出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出现质量问题与消费者产生纠纷时,以便矢口否认,推卸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
您好,建议马上报警处理
【裁判要点】实际施工人为追索工程款,一并起诉违法分包人和总承包人,总承包人既不是合同相对人,也不是发包人,要求其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支付工程款的责任,于法无据,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案情摘要】总承包人保定某公司于2012年8月与分包人北京某装饰公司签订《居住楼及车库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将某居住区一栋楼及车库装修工程分包给北京某装饰公司。2012年9月,北京某装饰公司将分包的工程中约900
子宫肌瘤手术损伤输尿管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案件索引】 本案医疗机构在子宫肌瘤手术过程中未尽谨慎义务损伤输尿管。导致输尿管损伤后的数次再手术治疗。给患者造成重大的经济负担和人身精神损害。特别是输尿管的膀胱植入术以后还有可能导致输尿管狭窄的可能。引起更多的并发症。当然如果出现该情况,患者也可以继续向该院主张赔偿诉求。 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由医疗机构
被告人杨*成,男,一九七○年九月十一日生,汉族,农民,初中肄业,住本县城关镇北关村六组,因涉嫌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于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二日被镇平县公安局刑事,同年三月二十五日被,现在家。 镇平县人民检察院于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八日以被告人杨*成犯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一九九八年六月五日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镇平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李*清出庭
电子商务公司经营范围如下:一、商贸(贸易、电子商务)类。二、电子科技(计算机科技、科技)类:1、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开发及销售。2、计算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3、互联网工程施工、调试及维护。4、互联网运营和推广,代理发布广告。
被告人:岑-潮作,男,49岁,汉族,广东省恩平市人,个体工商户,住恩平市江洲镇新西江路6号。1994年12月3日被逮捕。 被告人:岑*柏,男,48岁,汉族,广东省恩平市人,原系恩平市**镇粤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副经理,住江洲镇农林街3号。1994年12月3日被逮捕。 被告人岑-潮作,岑*柏因破坏选举一案,由广东省恩平市人民检察院向恩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恩平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
【案例一】陶某3年前与村委会签订了为期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但近两年陶某一直在县城做生意,没有时间管理土地。今年春天陶某与邻居李某协商后,签订了土地转包协议,将承包土地转包给李某经营。村委会得知后,以此事没有征得村委会同意为由,认定转包协议无效,并说陶某要不承包土地,村委会就要提前收回承包土地。双方争执不下,陶某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保护其承包土地的转包权。法院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判定:
电子商务公司经营范围如下:1、商贸(贸易、电子商务)类有:百货(日用百货、服装服饰、鞋帽、皮革制品、玩具、洗涤用品、化妆品、护肤用品、摄影器材、音响设备及器材、体育用品、成人用品等);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纸张、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等。2、电子科技(计算机科技、科技)类: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开发及销售;计算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互联网工程施工、调试及维护;互联网运营和推广,代理发布广告;电子产品及配件
【案例六】郭某一直在地级市做生意。5年前,他将自己的承包地转包他人,土地转包合同中约定,转包费每年800元,转包期限20年,转包费1.6万元,一次性付清。2007年郭某在市里买了房子,一家五口转为城镇户口。村委会认为郭某迁出户口后,就不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应该再收取土地流转费,要其将2008年以后剩余的土地流转费返还村委会所有。郭某却认为,自己转包土地在先,迁出户口在后,收入应该归个人所有。双
案例一、补缴养老保险 申请人王某是被申请人绍兴县某幼儿园的合同制职工,任职保育员,双方于2007年8月17日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和同,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被申请人为申请人缴纳了商业保险,但并未依法为申请人办理养老保险手续。申请人在任职期间。从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期间,经常迟到、早退,且每月都超过3次。因此,被申请人根据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考勤制度》中的“迟到、早退每月超过3次以上,经教
有限合伙股权架构的法税分析一、有限合伙股权架构的概述有限合伙股权架构,即公司创始人不直接持有核心公司股权,而是以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持股的一种股权架构。在有限合伙股权架构中最为大众所熟悉的,即是蚂蚁金服的股权架构模式。在业界,蚂蚁金服也是将有限合伙股权架构的“权钱分离”这一特性运用得最为极致的一种实践。通过层层股权穿透,马云为蚂蚁金服的实际控制人,但最终所控制的股份只有0.3989%。蚂蚁金服股权
民间借贷纠纷典型案例分析案例1:债中债张某和王某是好友。为了帮助张某经商,王某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向银行贷款30万,再转借给张某。到了银行还款期,张某却无钱还给王某。迫于无奈,王某和张某找李某借款25万还给银行,同时自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到了还款期限,张某却拿不出钱,为此,李某将二人同时告上法庭。法院受理后,根据原告提供银行卡取款业务回单等证据,证明收款25万的人是王某。所以,法院根据合同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