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为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人民法院通过建立执行查控体系、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强信用惩戒等措施不断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创造条件。
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和代理律师还会受到各种执行实务问题的困扰,影响个案的执行和推进。本文内容,为法律人解决执行难题提供确切有效的借鉴和指引。
行政单位作为被执行人时,可否执行其财政资金?
人民法院在执行涉及行政性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生效法律文书时,只能用该行政单位财政资金以外的自有资金清偿债务。为了保证行政单位正常的履行职能,不得对行政单位的办公用房、车辆等其他办公必需品采取执行措施。
行政单位的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均属国家财政性资金,其用途国家有严格规定,不能用来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关于能否强制执行金昌市东区管委会有关财产的请示的复函》(〔2001〕执他字第10号)
法律评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8号)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其中,第15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移交、撤销、脱钩的企业的案件时,认定开办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得对开办单位的国库款、军费、财政经费账户、办公用房、车辆等其他办公必需品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保全和执行措施。”
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涉及开办单位承担民事责任的生效判决时,只能用开办单位财政资金以外的自有资金清偿债务。
如果开办单位没有财政资金以外自有资金的,应当依法裁定终结执行。”
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被执行人时,可否直接执行字号的财产?换言之,被执行人有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通俗讲就是店铺档口),可否直接执行该字号的财产?这是笔者近期办理民间借贷案件强制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被执行人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经营的店铺(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能否追加为被执行人或者直接执行该字号的财产?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裁判规则 夫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时,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夫妻共同财产。虽《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和债权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但本案并未发生协商一致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事实,且该条第三款赋予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权利,而非提起析产诉讼的法定义务。另外,本案亦不符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例外情形,故法院不支持“先析
夫妻一方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或者不是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则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则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此时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个人认为单位行为违反法律法规之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行政复议法第17条规定,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
工程招标程序如下:招标方获得招标资格,经过审批批准;然后发布招标公告和文件,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再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开标、评标与定标;最后公示中标结果,通知各投标人,并签署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承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的,承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失信人员能回国。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判决书时,被执行人有可能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该名单后,被执行人的信息将会被联网,其民事活动会受到很多限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三条
需要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再询问笔录上签字 以证明询问记录的合法性。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公安机关依法询问并通知其监护人到场的 应当在笔录上签字。《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四条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 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 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 应当签名或者
【裁判要旨】新《证据规则》第53条第1款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作为焦点问题进行审理。”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系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依法应认定无效。法院综合证据情况认定,当事人之间更可能是其他法律关系,并向原告释明,但原告仍坚持按其认为的法律关系主张权利,而不变更诉讼请
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何执行其持有的股权?强制执行一直以来都是司法实务中的一个重点难点,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它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的主要途径。因为债权人拿到一纸胜诉的判决书并不是最终目的,他真正需要的是实现自己的合法利益。而强制执行程序的正确运用,维护了国家法律尊严以及人民法院司法权威,也是通过国家强制力的介入,使得被执行人能够履行法律义务,保障了社会经济秩序。由于“股权”
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即使是唯一住房亦可执行: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综上所述,债权人在借款时就应当收集证据,如果日后发生纠纷也要及时处理,不能
法院强制划扣被执行人存款程序为,一旦执行机构收到协助执行通知,即应立即进行冻结正在执行或已经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并根据协助执行通知的具体内容和事项,适用不同的期限,并依据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对资金的冻结期限为六个月,对债权等其他财产权的冻结期限为二年。期满,如果审判庭或者其他人民法院的审判庭未向执行法院办理续冻手续的,冻结效力消灭。如果办理了续冻手续的,则冻结效力应当继续维持。
录音也是证据的一种,也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提交时要拷贝到光盘上一式几份,然后整理出来录音说话的内容也一式几份提交。真伪如果对方否认由对方申请鉴定来证明。在诉讼实践中,如果要使用录音证据,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应该提供原始载体,即录音未经过处理,具有连续性、真实性。出具的录音是其手机中的录音,也当庭使用手机进行播放,录音连贯、真实。二是录音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及
法律分析:《企业破产法》第 113 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1、可以,但是行政机关人员在履行职权过程中实施侵权行为并造成损失的,不属于民事诉讼,而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
【裁判要旨】涉案共有房屋不存在物理分割的条件,其使用目的及范围均不可分,故应当视为不可分割的共有财产,如果仅拍卖被执行享有的房屋份额,则有可能减损共有物的变现价值,从最大限度实现财产价值的角度出发,应对不可分割的涉案房屋进行整体拍卖。案例1:(2019)粤执复581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深圳中院能否对涉案房产进行整体拍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
从知道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两年。行政单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一直以来,劳动者在我们内心中都是弱势群体。那么当劳动者不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时,单位应当如何正当维权?本次 我们的主角是一家小公司,单位有8、9名员工,员工 都跟随老板工作了近10年。单位自成立以来,一直有指定规章制度,其中有一条,是员工应按照规定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若发现迟到早退,每次罚款50元,累计迟到五次,可以开除处理。时间回到2014年,单位招录了一名员工。员工入职后,刚开始勤勤恳恳的工
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红利及利息等财产性权益属于《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的其它财产权利的范围。意外伤害、残疾保障类人身保险产品根本目的和功能是经济补偿,其本质上属于一项财产性权益,具有一定的储蓄性和有价性,人民法院有权对该项财产利益进行强制执行。典型案例(2020)最高法执复72号:1.具体案情:兴铁一号、兴铁二号与亲华科技、邓亲华、邓翔、许婷婷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案,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