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规则
夫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时,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夫妻共同财产。虽《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和债权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但本案并未发生协商一致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事实,且该条第三款赋予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权利,而非提起析产诉讼的法定义务。
另外,本案亦不符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例外情形,故法院不支持“先析产再执行”的请求也并无不当。
争议焦点
配偶一方能否
以夫妻共同财产尚未析产为由排除执行?
裁判意见
最高院认为:《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
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本案中,张某勋作为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查封张某勋与张J的夫妻共同财产,符合《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并无不当。
该条第二款规定,共有人可以和债权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但张某勋、张J并没有与债权人高某云协商一致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故人民法院继续查封张某勋、张J夫妻共同财产,并无不当。
该条第三款赋予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权利,而非提起析产诉讼的法定义务,张J认为高某云应该积极提起析产诉讼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同时,本案亦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例外情形,故内蒙古高院不支持张J“先析产再执行”的上诉请求,并无不当。
《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第二款和第三款分别规定了在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分割共有财产以及提起析产诉讼情况下的执行方式,在不存在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情形时,应适用第一款的规定。
张J关于“该条并未对提起析产后以及协商不成又无人提起析产诉讼时是否能够继续查封作出规定”的主张不能成立。可见二审判决已经对张J的财产权益给予了适当保护。
内蒙古高院二审判决认定“在对张某勋、张J夫妻共有财产进行拍卖时,应在夫妻共有财产范围内对张某勋所享有财产份额进行处分,不得损害张J的财产份额”,可见二审判决已经对张J的财产权益给予了适当保护,故张J关于涉案的执行行为对其造成实质性损害的再审事由亦不能成立
案例索引:《张J与高某云、张某勋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2017)最高法民申2083号】
来源:山东高法
读:为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人民法院通过建立执行查控体系、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强信用惩戒等措施不断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创造条件。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和代理律师还会受到各种执行实务问题的困扰,影响个案的执行和推进。 本文内容,为法律人解决执行难题提供确切有效的借鉴和指引。行政单位作为被执行人时,可否执行其财政资金?人民法院在执行涉及行政性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生效法律文书时,
如果是夫妻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法院经申请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保全,如果能证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债务有约定,并且第三人知道的,你可以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一、婚前夫妻一方全款买了一套房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1、婚前夫妻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如果一直登记在自己名下,并且没有特别约定,那就是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是法定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有婚姻关系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
以对方病重为由申请离婚的财产分割应当照顾病重方为原则。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
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可以拍卖夫妻共同房产的,但如果夫妻其他共同夫妻不足以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拍卖夫妻共同房产。但如果双方同意用个人财产偿还共同债务的,则法院不能拍卖共同房产。除非当事人同意之后却不执行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
法律分析:服刑人员是允许家人去探视的,但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探视,探视以隔离开电话沟通或者视频沟通的形式进行,所以夫妻同房就更不可能了。
离婚协议中双方写明由债务一方承担,如果该协议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当事人之间没有恶意串通去损害第三人的权益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
如今因为新政策的出现,很多人都存在想离婚却又离不了这样的困扰,大多数时候想离婚的一方都难以拿出充分证据,所以很多人离不了婚。那么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最长可以拖多久?下面由北京专业离婚律师进行详细的说明。 如果对方有故意拖着不离婚的现象,那么就有转移财产的嫌疑。对方为了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把自己名下的房、存款等相关财产转走。那么这个时候,很可能你就处于劣势方。又或者是为了搜集对方出轨的证据,是故
⒈夫妻一方成为被执行人,对另一方是没有影响的,只会对其本人和子女产生影响。⒉本人不可以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可以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子女不可以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您好,如果征信记录好的话,并不影响贷款。申请个人贷款时放贷行会综合参考,您的信用记录并不针对某段时间。另外要看下这个网贷是否影响了征信。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借的债务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作为共同的生活期间所用,就是属于共同债务,否则属于个人的债务,对方也并没有偿还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夫妻一方为被执行人,配偶一方能否请求排除执行夫妻共有财产?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为夫妻一方,执行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或处置被执行人在夫妻共有财产中的份额,被执行人的配偶对财产份额提出异议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34条规定进行审查。被执行人的配偶请求排除执行的,不予支持。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23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
会有影响的。因为银行是审查夫妻双方的信用度,其中一方的信用污点会影响到另一方。信用卡逾期的情况一般累积六次或者十次左右都是可以申请贷款的。看看银行征信上是不是已婚的状态,夫妻双方有一方信用不好,是会影响到贷款的,可以用信用比较好的一方做为借款人。除此之外按照信用卡逾期等情况这类的主贷、次贷有讲究,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
房产证,就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这也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只要有结婚证,双方个人身份证
“钱又不是我借的,借条我也没签字,借的钱也没用在家里,判決书只判决吴某承担责任,也没判决我要承担责任,凭什么拍卖家里的房子?房子我也有份啊,这是家里的唯一住房,若被拍卖,我住到哪里去?”被执行人吴某妻子情绪激动地在房屋处置现场提出了异议。吴某的妻子为何如此激动?原来,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吴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吴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且不知下落,法院查封了登记在吴某及其妻子名
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
【裁判要旨】涉案共有房屋不存在物理分割的条件,其使用目的及范围均不可分,故应当视为不可分割的共有财产,如果仅拍卖被执行享有的房屋份额,则有可能减损共有物的变现价值,从最大限度实现财产价值的角度出发,应对不可分割的涉案房屋进行整体拍卖。案例1:(2019)粤执复581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深圳中院能否对涉案房产进行整体拍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
请问当地的社保部门确定
北京随迁配偶入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 4、被投靠人系本市户口。 户口迁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户口迁入地租房,可申请租房落户; 2、属于迁入地重点人才的,可
你好,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