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许多这样的案例,控股股东以被控股公司的名义以欺瞒手段向债权人举债为自己所占有,可后来该被控股公司无力偿还,而该控股股东也以仅承担有限责任为名义,恶意不偿还自己占有的这部分财产,使债权人无法追回这部分债权。
但现在新建立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叫做“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也有人称作刺破公司法人面纱,这个制度的最主要作用是限制控股股东滥用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严重侵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行为。
该项制度是我国公司法的一项重要创新,有利于交易安全,但对于公司股东尤其要重视这项制度的建立,以免给自己造成利益损失。
该项制度一般适用于以下情况:
1、控股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即分不清是控股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的界限;
2、控股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即分不清是以控股股东的名义还是以公司的名义与他人交易,主要适用于控股股东为母公司而被控股的公司为子公司的情况;
3、控股股东与公司理混同,即控股股东与被控股公司管理人员几乎相同,主要适用于控股股东为母公司而被控股的公司为子公司的情况。
说通俗点,就是控股股东与被控股公司的财产、人员、管理人员划分不清,名片上印有两个公司,共用一处办公场所,共用一部电话传真等。
在上述情况下,如果公司控股股东意欲逃避公司债务,严重损害到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么该债权人就可以到法院请求法官要求躲在公司面纱背后的控股股东站出来承担责任。
1.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的认定法人人格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还是与公司进行交易。法人人格混同包括: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人事混同。(1)财产混同。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使公司缺乏独立的财产,也就失去了独立人格存在的基础。主要表现在:公司的营业场所与股东的营业场所相同;公司与股东的资本或者其他财产混合;公司与股东的账簿合一,账目不清;股东随意
什么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简介】公司人格独立原则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被公认为公司法实践的两大原则,有些公司股东为了谋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对两大责任滥用,对公司债权人利益造成了损害。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如果还是坚持股东有限责任和公司人格独立原则,这样就使得相关具有利害关系的股东置身事外,违背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文章作者:彭友来律师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带来交易的便利,赋予公司予拟制人格,但进一步带来的是股东权利的扩张和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部分投资人通过章程或投资协议,亦或通过借名等形式,精心策划与刻意安排逃避法律规定,利用公司独立人格,逃避债务亦或侵占公司的财产。人格否认,一般适用于股东或母公司利用控制关系,肆意侵占其控制公司的资产,或滥用公司独立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情形。因而,人格否认一般是否
公司法人变更后之前偷税漏税的情况由原法定代表人承担。因为法定代表人变更之前的偷税漏税行为是在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时期发生的,是原法定代表人参与实施的,所以责任承担者应当是原法定代表人;如果原法定代表人对于公司的偷税漏税行为不知情的,则不需要负责,由偷税漏税行为的直接责任人承担责任。不论怎样新的法定代表人都不需要对变更前公司的偷税漏税行为承担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
大家都知道公司一般是有法人代表的,很多时候法人在这个公司的作用是很大的,行驶一定的权利。那么如果法人变更后原法人有责任吗?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一、法人变更后原法人有责任吗1、没有的。2、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后出的问题,与原法定代表人履职行为没有因果关系的,以变更之日起,原法人对以前签发的公司文件负责,现法人对公司以后的负责。3、公
1、可以。法人代表并不一定必须具备股份。2、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人一般无年龄要求。但法定代表人的年龄有要求,即法定代表人必须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民嘱立职权的负责人。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后原法定代表人不需要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原法定代表人在担任法代表人期间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存在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则即使法定代表人变更了,原法定代表人也需要对其行为承担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法人章的材质一般为牛角,其他材料比较少用,银行可能不会通过你的印章。公司法人印章要求的形状为正方形,大小从1.6CM至到2CM都可以。字体一般为正楷、隶书、宋体、魏碑都可以。如要有法律效应可以到公安局进行备案手续,就会有法律效用。如无去公安局进行备案手续就不会有法律效应。并且你到银行用时要用印章开户,银行留低印鉴,才可以的。
1、如果法定代表人去世,公司不变更的话,工商机关是不需要主动去调查法定代表人是否死亡的。在公司接下来签署的合同中,如果署名为原法定代表人,或者加盖原法定代表人公章,就会有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的问题;2、如果公司有其他事项需要到工商办理变更,但是无法提供与原法定代表人一致的签字,很有可能工商变更无法完成。
公司法人变更的注意事项包括:1、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是符合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2、如果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需要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3、可以通过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需要填写的相关表格。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由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或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不是必须买社保。公司法人就是企业,企业是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企业只能给在该企业的员工缴纳社保,因此,公司法人不需要缴纳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答案是否定的,公司法人变更只需要缴纳相应手续费用,不用另行交税。2、变更法人的费用: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其一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千八百的就可以搞定了;其二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权问题,需要做股权转让,就工本费这一块有两个大头:一个是印花税,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收费,再一个就是个人所得税,它有两种收费方式,如果是平转,收费是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如果是差额转,费
公司法定代表人去世的,如果该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的,则其去世后选出新的法定代表人,到工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即可。如果该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的,则需要先处理该股东的股份,其持有的股份只要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股权发生继承或者分配后需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然后还需要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不是必须买社保。公司法人就是企业,企业是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企业只能给在该企业的员工缴纳社保,因此,公司法人不需要缴纳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是否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如果公司与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公司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公司与法定代表人存在劳动关系的,公司需要为法定代表人缴纳社会保险。
法人代表其实不是员工,而是企业所有权的代表,理论上他没有工资这一说,他只是代表所有者行使职权,也就是说其实他是企业的代表所有者。一般企业的法人代表领工资是因为他有具体的职务,即他既是代表也是进行管理工作的员工。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组织违章作业罪的缘起历史考据法是研究人文学科的一项重要研究方法,刑法学研究也概莫能外。在对刑法分则的罪名进行注释研究的过程中,立足于何种解释立场、选取何种
揭开公司面纱——正是这层面纱赋予了法人以独立的人格,把股东的私人资产与公司资产隔开。经济上的风险隔离极大地促进了投资者的积极性,但是也正是因为这层面纱,让一些股东把恶意的手伸向了债权人甚至是社会的利益,即便是在《公司法》第20条让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制下也无法遏制,于是在“九民纪要”中将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行为的表现细化为三种类型,分别是“人格混同”“过度支配和控制”和“资本显著不足”加以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