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公司人格独立原则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被公认为公司法实践的两大原则,有些公司股东为了谋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对两大责任滥用,对公司债权人利益造成了损害。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如果还是坚持股东有限责任和公司人格独立原则,这样就使得相关具有利害关系的股东置身事外,违背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
【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风险】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揭开法人的面纱后,滥用权利的股东应对债务负担连带责任。但究竟为一般连带责任还是补充连带责任,法律没有做进一步规范。
笔者认为此处股东负担的应是一般连带责任。
人格否认制度的设立主旨即在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时,打破人格独立和有限责任两大原则对有责股东的庇护,让其对损失直接负责,使得该不法行为的后果直接归于股东个人。
若股东承担补充责任,则与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设立目标不符,故股东承担的应是一般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法人不注销的后果是什么公司法人不注销的后果: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注册公司。 公司法人不注销的后果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
什么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一、将会带来的信用风险 工商总局下发最新规定,企业不按时报税、公司不进行注销将给公司带来信用污点,具体有以下几方面影响: 1、法人代表不能贷款买房; 2、法人代表不能办移民; 3、法人代表不能领养老保险; 4、公司会每年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1万元; 5、有欠税,企业法人代表会被阻止出境;搭不了飞机和高铁; 6、长期不申报税收,税务局会上门检查并且发票会被锁机; 7、工商信用网进经营异常名录,所有
1.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的认定法人人格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还是与公司进行交易。法人人格混同包括: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人事混同。(1)财产混同。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使公司缺乏独立的财产,也就失去了独立人格存在的基础。主要表现在:公司的营业场所与股东的营业场所相同;公司与股东的资本或者其他财产混合;公司与股东的账簿合一,账目不清;股东随意
文章作者:彭友来律师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带来交易的便利,赋予公司予拟制人格,但进一步带来的是股东权利的扩张和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部分投资人通过章程或投资协议,亦或通过借名等形式,精心策划与刻意安排逃避法律规定,利用公司独立人格,逃避债务亦或侵占公司的财产。人格否认,一般适用于股东或母公司利用控制关系,肆意侵占其控制公司的资产,或滥用公司独立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情形。因而,人格否认一般是否
揭开公司面纱——正是这层面纱赋予了法人以独立的人格,把股东的私人资产与公司资产隔开。经济上的风险隔离极大地促进了投资者的积极性,但是也正是因为这层面纱,让一些股东把恶意的手伸向了债权人甚至是社会的利益,即便是在《公司法》第20条让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制下也无法遏制,于是在“九民纪要”中将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行为的表现细化为三种类型,分别是“人格混同”“过度支配和控制”和“资本显著不足”加以界定。
以前有许多这样的案例,控股股东以被控股公司的名义以欺瞒手段向债权人举债为自己所占有,可后来该被控股公司无力偿还,而该控股股东也以仅承担有限责任为名义,恶意不偿还自己占有的这部分财产,使债权人无法追回这部分债权。但现在新建立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叫做“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也有人称作刺破公司法人面纱,这个制度的最主要作用是限制控股股东滥用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严重侵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行为。该项制度是我国公司
公司法人代表出事,一般对子女没什么影响。公司法人代表出事影响的只是其名下的所有财产,如果子女并没有对其资源进行占用,是不会受到影响的,但如果占用了的话,需要交出来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也是需要依法纳税的,很多新公司可能因为觉得还没有实际的业务往来,就没有进行报税,那么这种做法肯定是错误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司不报税的后果有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不报税的后果有什么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
公司被劳动仲裁的后果
公司被强制执行的后果
1、公司被强制执行的后果:人民法院根据生效的裁判文书,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具体的法律后果应以实际的情形以及法律规定为准。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
公司被劳动仲裁的后果有哪些基本没多大影响。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是解决公司与员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合法途径。该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并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劳动仲裁案件本身的客观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
基本没多大影响。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是解决公司与员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合法途径。该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并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劳动仲裁案件本身的客观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但是,被劳动仲裁可能会影响公司在劳动者心中的形象。如果有拖欠工资这类的行为,还需要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及相应赔偿。
公司劳动仲裁败诉的后果是什么1、劳动仲裁案件,企业败诉后,通常会面临经济上的损失,因为劳动仲裁案件基本上与经济有关,裁决结果通知会涉及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或者工资待遇等;2、会对企业的声誉,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因为劳动纠纷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不规范,或者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法律知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
注册公司后不营业超过六个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如果没有办理注销业务的,法人会进入工商,国税地税系统黑名单,将不能再成立新公司,而且税务系统的黑名单是终身的,法人将一直不能再国税地税系统开展相关业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
一、公司注册资金减资的后果 1、关于减资行为存在瑕疵时减资行为效力。据《公司法》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对于违反通知义务的减资行为效力,观点有三:减资行为无效、减资行为不生效、减资行为有效但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1、公司被强制执行的后果:人民法院根据生效的裁判文书,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具体的法律后果应以实际的情形以及法律规定为准。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
首先,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我国各类企业准入市场和多数国家一样,实行确认许可制度,未经确认许可的组织严禁进入市场,违者以非法论处。轻者没收财产和罚款并依法取缔,重者除没收财产和罚款及依法取缔并处外,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其次,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法律只保护和调整适格主体的合法行为和与合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行为,而不保护非法行为,公司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一切经营行为均为非法行为。更不能要求自己或他人
一、企业法人人格混同的连带责任如何划分法人企业人格混同时,要依据实际情况确定连带责任怎样划分。例如一人有限公司人格混同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如何证明公司法人人格混同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是公司法人人格制度的最根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