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暴力强拆可能构成正当防卫!
因为征收中的行为是涉及国家公权力机关的行政行为,所以,在老百姓面对行政征收中涉及暴力行为的时候,难免心生疑问:我是不是可以和受到不法侵害时享有同样的正当防卫的权利的呢?
这个暴力行为是属于行政行为中的行政强制行为还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违法行为,应该如何去界定和判断呢?
首先,可以明确的一点是,如果被征收人挑衅、谩骂、先动手殴打征收方工作人员从而导致双方的冲突的话,这种行为显然是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的。
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法无授权不可为,就是关于限制公权力的证明。应当赋予老百姓正当防卫的权利,一刀切的将老百姓的防卫行为定性为妨碍公务的违法行为或者是犯罪行为明显不当。
但是老百姓在面对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时,采取正当防卫仍然需要具备充足的法律依据。
首先,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其次,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第三,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最后,行使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最高检曾经发布的正当防卫典型案例中,其中的“河北省某正当防卫不批捕案”,主要认定为保护住宅安宁、人身自由实施防卫,从侧面来说正是对非法暴力拆迁行为的否定性评价。
为了对抗暴力强拆,她以一己之力进行对抗……王马玲的母亲李克英居住的房屋就在该拆迁范围内。拆迁公司具体负责拆迁的人袁德春(39岁)为达到拆迁目的,多次带领众多拆迁人员到61岁的李克英家中,“辱骂、威胁李克英及其女儿”,砸坏李家的玻璃,放火焚烧其家门前的木柴。 李克英的女儿王马玲等人曾报警,但仍无济于事。未达到目的的袁某又追到王马玲家中,指使手下人用强力
王某玲的母亲李某英居住的房屋就在该拆迁范围内。拆迁公司具体负责拆迁的人袁德春(39岁)为达到拆迁目的,多次带领众多拆迁人员到61岁的李某英家中,“辱骂、威胁李某英及其女儿”,砸坏李家的玻璃,放火焚烧其家门前的木柴。李某英的女儿王某玲等人曾报警,但仍无济于事。未达到目的的袁某又追到王某玲家中,指使手下人用强力胶水将王某玲家中防盗门锁眼堵住,致王某玲家人须从窗口爬进爬出。 2009年5月30日
2018年7月,张某将自己在兴业银行办理的储蓄卡出借给王某使用。王某按月向张某支付300元的使用费,但是张某对王某的用卡目的、行为完全不知情。2020年3月,王某因涉嫌诈骗犯罪被公安机关逮捕,随后张某也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他人利用该卡实施犯罪活动,自己要承担责任吗?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
基本案情:2013年3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土地公告,刘某某等人所居住的南岗区新春小区在征收范围内。2016年1月,新春街道办事处对新春小区楼房安全性委托鉴定,结论为:该楼抗震性不足,整栋建筑评定为危房,适修性差,建议拆除。2016年12月23日,南岗区城乡建设局、新春街道办事处制作《危房停止使用告知书》并张贴,告知刘某某等人的房屋已经被认定为危房,必须停止使用,立即迁离。12月26日,南岗
拆除违法建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需要确定被拆除的建筑确属于违法建筑房屋;二是拆除违法建筑的执行人员必须具有查处的资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是可以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前回收国家土地使用权的,就需要对房屋进行拆迁,那么,强拆建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1、拆迁补偿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经法院的立案审查,做出的拆迁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而且必须具有依法取得裁决职权的
政府强拆能不能构成犯罪对政府强拆可能构成的犯罪做了如下分析:1、因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是玩忽职守造成恶性强拆事件的发生,可能构成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第397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一、暴力强拆需要负什么刑事责任1、造成被拆迁人受伤的,根据《刑法》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视情节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2、造成被拆迁人财物损毁的,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将受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3、私闯民宅。《刑法》第245条还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非法
王马玲的母亲李克英居住的房屋就在该拆迁范围内。拆迁公司具体负责拆迁的人袁德春(39岁)为达到拆迁目的,多次带领众多拆迁人员到61岁的李克英家中,“辱骂、威胁李克英及其女儿”,砸坏李家的玻璃,放火焚烧其家门前的木柴。 李克英的女儿王马玲等人曾报警,但仍无济于事。未达到目的的袁某又追到王马玲家中,指使手
(一)明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土地管理》相关规定,明确房屋、土地征收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同时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条例》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
一、合法房屋被暴力强拆怎么赔偿房屋拆迁部门暴力强拆合法的房屋,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一般是依据强拆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
政府暴力强拆犯了什么罪政府通过暴力的方式进行拆迁的,触犯的刑事犯罪可能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罪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暴力强拆人员被判刑,最高仅三年,检察院认为判轻了: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若检察院抗诉成功,强拆人员很可能会被加重刑罚!维权之路虽有险阻,但仍坚信正义终将到来!2018年10月15日,陶某等一众拆迁人员,在未经房主允许的情况下,携带工具来强拆韦刚家的房子。先后砸坏韦刚家玻璃门,捣毁门前摄像头,并对韦刚等人实施阻拦、拖拽、抢夺手机、拳打脚踢等行为。2020年9月30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对7
违法拆迁,即征收方在无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被征收人的房屋拆迁,更有甚至三更半夜偷偷摸摸的将别人的房屋非法拆除。(这里要区别开“司法强拆”,参考法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下面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郭丹丹律师对于实践中违法强拆的维权难点以及思路的简单分析,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拆迁户因阻止强拆被拘留五日,法院:超越职权,撤销处罚!在征地拆迁中,当征收方与被征收方针对拆迁补偿协议达不成一致的时候,在实践中,一些征收方经常采用违法强拆的行为,来强制获取被征收人房屋所在的地块。当面对自己的房屋被违法强拆的时候,一些被征收人不忍心自己的合法房屋被破坏,采取了组织强拆的行为,甚至有的被征收人因为组织强拆被拘留。那么,被征收人组织强拆是否违法,公安局是否有权对其进行拘留?下面,我们
一、典型案例:《刑事审判参考》第1396号1、案情简介被告人杨某,男,1964年9月9日出生。2017年7月24日被逮捕。被告人颜某,女,1969年10月21日出生。2016年10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1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姜某,男,1963年6月5日出生。2016年10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日被取保候审。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颜某犯妨害作证罪、被告人姜某犯帮助
案件回放:2010年,某政府作出批复,同意对某村集体土地实施征收,王某某等3人所有的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后王某某等3人与征收部门就房屋补偿安置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2013年11月19日,某国土资源管理局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2015年4月7日,经当地街道办事处报告,某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作出鉴定,认定涉案房屋属于“D级危险”房屋。同年4月23日,某区住建局对涉案房屋作出紧急避险决定。在催告、限期拆
依法上访是国家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但是公民必须依法表达自己的合理正当诉求。不能因为上访没让自己满意,就以非法上访、缠访、闹访等非常规手段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尤其不要极端上访、缠访、闹访和非法群体性聚集,一不小心就会被判刑住进监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
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全国法院征收拆迁十大典型案例中,与补偿形式、补偿数额有关的案例有四件,与执行程序有关的有三件,与拆迁范围有关的两件。 其中拆迁补偿类案件因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又有一定的地方性,审理难度更大。但这十起经典案例可以证明,在征拆类案件中,经律师和法院的审理,每一起案件基本能得到一个合理的判决。这也告诉大家,在拆迁过程中,强拆是可诉的! 既然如此,那么拆迁方为什么还对强拆这种手段乐此不疲呢
2018年11月8日,最高法关于“周先生诉浙江省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赔偿案”作出的再审判决,直接为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遇违法强拆后,行政赔偿的问题确立了标准和参照依据。 那么,这究竟是怎样一起具有典型性的“农房遭强拆”的案件?农民又能获得什么样的赔偿呢?听创为律师为大家细细讲解。 案件过程:一起不寻常的违法强拆农房案 案件当事人周先生是浙江省某村的村民,因老家501.32平方米的房屋被拆除
“跑分”原本是计算机专有名词,意指通过相关的“跑分”软件对电脑或者手机进行测试以评价其性能,“跑分”越高性能越好。网络犯罪链条中的跑分”,其本质就是通过银行卡或某信、某付宝账号,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违法犯罪嫌疑人会专门搭建平台,通过“跑分”将赃款分流洗白,并将这些非法资金流向境外,增加公安机关追查资金流向的难度。跑分”操作简单,且能快速获利,易吸引青少年参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