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全国法院征收拆迁十大典型案例中,与补偿形式、补偿数额有关的案例有四件,与执行程序有关的有三件,与拆迁范围有关的两件。
其中拆迁补偿类案件因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又有一定的地方性,审理难度更大。但这十起经典案例可以证明,在征拆类案件中,经律师和法院的审理,每一起案件基本能得到一个合理的判决。
这也告诉大家,在拆迁过程中,强拆是可诉的!
既然如此,那么拆迁方为什么还对强拆这种手段乐此不疲呢?
征收方之所以采取违法的强拆形式,主要还是因为他们等不及了,其中原因有二:
1、因为征收的时限,为了可以快速的实现自己的项目规划。
2、因为此次征收“夜长梦多”,经不起推敲和法律的验证。
所以遇到违法强拆我们完全可以申请法律程序要求行政赔偿,但必须要在强拆前做好证据的收集准备。并且在征地拆迁开始时就一定要做好万全准备,一方面谈判提升补偿,一方面对违法强拆做好预防。
创为律师也接到过不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未经司法程序房屋就被强拆和偷拆的咨询。在没有完成法律规定的程序就对被拆迁人粗暴违法的强拆,是侵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因违法行为具有不可控性,所以创为律师还是建议被拆迁人在房屋未被强拆前,应有相应的法律保护意识,尽量做好证据的保全工作,启动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权利维护和救济。
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全国法院征收拆迁十大典型案例中,与补偿形式、补偿数额有关的案例有四件,与执行程序有关的有三件,与拆迁范围有关的两件。 其中拆迁补偿类案件因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又有一定的地方性,审理难度更大。但这十起经典案例可以证明,在征拆类案件中,经律师和法院的审理,每一起案件基本能得到一个合理的判决。这也告诉大家,在拆迁过程中,强拆是可诉的! 既然如此,那么拆迁方为什么还对强拆这种手段乐此不疲呢
上海瑞美克律师事务所 法律知识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1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对原司法解释中有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定罪处罚标准进行修改完善,明确相关法律适用问题,更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已于2021年
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依法惩戒规避和抗拒执行的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8件典型案例,集中展现了人民法院面对逃避、对抗执行行为时积极主动、因案施策的经验做法,体现了执行干警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向被执行人施加压力的执行智慧。人民法院打击规避和抗拒执行,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利,起到了对被执行人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体现了新时代执行干警司法为民、勇于担
目 录1.大英县永佳纸业有限公司诉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协议案2.蒋某某诉重庆高新区管理委员会、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服务中心行政协议纠纷案3.成都亿嘉利科技有限公司、乐山沙湾亿嘉利科技有限公司诉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解除投资协议并赔偿经济损失案4.英德中油燃气有限公司诉英德市人民政府、英德市英红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英德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协议纠纷案5.王某某诉江苏省仪征枣林
目录1.王风俊诉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拆迁补偿安置行政裁决案2.孙德兴诉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案3.王江超等3人诉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急避险决定案4.陆继尧诉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政府济川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案5.吉林省永吉县龙达物资经销处诉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政府征收补偿案6.焦吉顺诉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行政征收管理案7.王艳影诉辽宁省沈阳市浑南现代商贸区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26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法〔2020〕352号最高人民法院刑事专业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4件刑事指导性案例,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第26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指导性案例144号《张那木拉正当防卫案》,旨在明确对于使用致命性凶器
相关规定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损失赔偿数额的认定——《解释》坚持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但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具有特殊性、复杂性,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很难证明实际损失的具体数额,导致其难以获得权利救济。关于借用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民事责任——《解释》在吸收《建筑法》第66条规定的基础上规定,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请求出借方与借
精彩摘录1.全国法院在审理与指导性案例类似的案件时,应当参照指导性案例。所谓应当参照,就是必须参照的意思。2.如果法官在审理与指导性案例类似的案件时,其裁判违反指导性案例确立的原则或精神,就可能导致被上级法院推翻。指导性案例是适用法律的模范案例,一个裁判违反了指导性案例,就一定会违反指导性案例所适用的法律规则或原则精神。3.这个裁判本质上不是因为违背指导性案例被推翻,而是由于其违背指导性案例所适用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在子女离婚的时候,该出资是对子女的单方赠与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的纠纷近年来不断增加。2020年12月29日,最高院发布了民法典婚姻编的司法解释一(2021.1.1实施),其中,关于“子女登记结婚前,父母出资购房,视为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与”这一点的规定和之前《婚姻法》司法解释是一致的。但是,对于子女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如何认定则修改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
十大案例丨强奸重伤幼女判处死刑案‖大竹律师一、基本案情‖ 张某某是女童A的邻居,2020年8月29日,张某某编造谎言将女童A(4周岁)骗至某处,采用暴力手段猥亵并强奸女童A,致女童A身体多处重伤,其中一处九级伤残、二处十级伤残。2020年8月30日,该男子被公安机关抓获。因被害人系幼女,且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其父向某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20年9月4日,某律师事
我们都知道,发生工伤后首要任务是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而在工伤认定后的劳动能力鉴定,却往往很容易被伤者忽略,甚至很多人分不清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先后顺序。特此,我们团队整理了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点,以供实务参考。 01.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通俗来说,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根据国家制定的评残标准,运用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手段,确定职工伤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2020年7月31日起试行 为统一法律适用,提升司法公信力,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就人民法院类案检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本意见所称类案,是指与待决案件在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且已经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 二、人民法院办理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进行类案检索: (一)拟提交专业(主审)法官会议或者审判委员
最高法发布: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指南(注意:7种情形不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指南为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申请再审权,方便当事人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
十大案例丨强奸重伤幼女判处死刑案‖大竹律师一、基本案情‖ 张某某是女童A的邻居,2020年8月29日,张某某编造谎言将女童A(4周岁)骗至某处,采用暴力手段猥亵并强奸女童A,致女童A身体多处重伤,其中一处九级伤残、二处十级伤残。2020年8月30日,该男子被公安机关抓获。因被害人系幼女,且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其父向某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20年9月4日,某律师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9日法释〔2020〕2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
裁判要旨鹿业发展公司和海南省鹿场存在一人同时或者前后兼任两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农牧业总公司、鹿业发展公司和海南省鹿场亦曾在不同时期不同场合均出具《证明》称该两公司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足以证明两公司在人员上是混同的。因此,虽然鹿业发展公司与海南省鹿场表面上是彼此独立的公司,但两公司之间已实际构成了人格混同,其行为违背了法人制度设立的宗旨,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因此,本案与最高
一、最“坑”的十大行业(一)家电行业售后服务质量猫腻多售后服务质量猫腻多,夸大问题、模糊收费标准、小病大治等乱象凸显。小家电产品售后维修难、维修网点难找、服务滞后,个别品牌三包期内不能履行服务承诺,找各种理由拒绝提供及时上门维修服务。(二)保险行业消费者合理诉求难满足从业人员素质低、流动性大,消费者合理诉求难满足。车险定损员伪造事故现场,骗取保费。保险霸王条款内容冗长、深奥。服务质量诚信欠缺,如只
《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13.正确适用《时间效力规定》,处理好新旧法律、司法解释的衔接适用问题。坚持"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理预期。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 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时间效力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包括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规定废止的法律,根据《废止决定》废止的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修改决
为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依照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判处刑罚的原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罪犯的减刑、假释补充规定如下:第一条 对拒不认罪悔罪的,或者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不予假释,一般不予减刑。第二条 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