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某常年从事个体钢材销售生意,从今年初开始陆续多次收购J某职务侵占的钢材300吨,价值150万元。案发后,J某和W某均被采取强制措施,J某被指控犯职务侵占罪,W某被指控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笔者接受委托担任W某的辩护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及笔者所在省份《山西省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数额达到十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确定量刑起点,犯罪数额每增加五万元,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简单计算对W某的量刑应在六至七年有期徒刑。
而上游被指控职务侵占的被告人J某,因为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职务侵占一百万元在三年至四年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再增加十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简单计算对J某的量刑应不满四年有期徒刑。
这样可能会出现上下游犯罪量刑倒挂的情形,违背了一般人的价值判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司法解释对该罪的入罪和情节严重的标准进行了统一的规定,但是上游犯罪罪名繁多,量刑标准是极不统一的,比如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就有非常大的差距。
这样在司法实践会遇到上下游犯罪量刑相当甚至上下游犯罪量刑倒挂的困局。
1下游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
得收益罪的量刑一般不能高于上游
犯罪的量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属于下游犯罪,属于事后帮助犯。它是依附于上游犯罪而存在的,没有上游犯罪取得财物,自然也就没有下游犯罪的犯罪对象。
因此对下游犯罪的量刑自然应当受到对上游犯罪量刑情况的约束。
在刑法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列在第六章第二节妨害司法罪当中,不难看出该罪主要的社会危害性是妨害了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的查处。而对于上游犯罪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下游犯罪行为人并没有将损失增加或者是扩大。因此该罪的社会危害性一定是远远小于上游犯罪的。如果量刑同上游犯罪相当的话,
一、不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罪小刑轻的特点,
二、有悖于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
2上下游犯罪的量刑应拉开一定档次
《刑事审判参考》第1098号案例—-汤雨华、庄瑞军盗窃,朱端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就是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上游犯罪量刑平衡的指导案例。
被告人朱端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二十二次之多,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朱端银的行为远远超过情节严重的标准,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而上游犯罪人汤雨华盗窃二十三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半,盗窃十七次罪责相对较小的主犯庄瑞军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
二审法院认为上下游犯罪量刑明显失衡,在上游犯罪人量刑未做改变的情况下,改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朱端银有期徒刑三年,同上游犯罪人拉开了差距。
该指导案例最后指出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同上游犯罪指向同一笔财物时,量刑一定要比上游犯罪轻一些,而且要适当拉开档次。
3对下游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
所得收益罪的量刑要低于事前有
通谋的从犯《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事前与犯罪分子有通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以上游犯罪的共犯论处。
在审判实践当中(包括刑事审判参考第1100号案例), 事先有通谋,事后负责收赃的通常被认定为上游犯罪的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举重以明轻,事前有通谋,事后负责收赃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要远高于事前无通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
自然后者的量刑应当轻于前者。前者通常被认定为上游犯罪的从犯,所以对W的量刑应当轻于该种类型的从犯。4相关司法解释可操作性不强,需要
继续深入完善经修改于2021年4月15日施行的《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也首次规定了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应综合考虑上游犯罪的性质,但是并没有根据不同上游犯罪性质进行详细的区别规定,可操作性并不强。
5对被告人W的量刑可以参考司法实
践当中各地法院关于上下游量刑
平衡困局的解决方法1、上游犯罪行为人达不到入罪标准时,下游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行为人也同样不构成犯罪
例如张某职务侵占4万元的财物未达到入罪标准,李某掩饰、隐瞒上述4万元的财物是否够罪呢?答案是否定的。如果将上下游犯罪割裂开来,李某的掩饰、隐瞒行为是构成犯罪的。
但是因为上游行为人的行为是职务侵占行为,还达不到入罪的标准,自然职务侵占的4万元财物并不是犯罪所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犯罪对象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没有犯罪对象,自然下游掩饰、隐瞒行为人不构成犯罪。2、下游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没有在法定刑以下的量刑情节,出现上下游犯罪量刑相当甚至是倒挂时,通常判处下游犯罪行为人缓刑以实现量刑平衡
辩护人查阅了数百件的司法判例,注意到在司法实践当中因为上游犯罪量刑较轻的情况下,大部分法院通过将下游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判处缓刑的方式实现上下游犯罪的量刑平衡。
例如(2017)皖1802刑初482号判决书,上游犯罪被告人职务侵占10.618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下游掩饰、隐瞒犯罪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3、少部分法院无奈之下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被告人认定为上游犯罪的从犯从而实现量刑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司法实践中的常见罪名,其法定最高刑为七年有期徒刑。该罪与上游犯罪的量刑平衡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亟待司法解释能根据上游犯罪的不同类别对该罪的量刑进行不同的规定,以彻底解决这一难题。
136-3130-6506 (微信同号)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跑分”是指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银行账户并帮助转账的行为。“跑分”案件是当前“反诈”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一种多发性案件。此类案件,不仅证据审查难度大,而且定性存在较大争议,定性争议又影响取证的方向、成本和难度。对于此种行为的定性,主要存在以下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另一种意见认为构
司法实践中,如果在交易过程买卖双方都心照不宣,犯罪嫌疑人矢口否认,又没有卖赃者已告知收赃人赃物来源的供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 1、如果犯罪对象为机动车,那么直接依据《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司法解释关于明知的法律推定。 2、如果犯罪对象为机动车以外的普通财物,则采用事实推定的方法来判断犯罪嫌疑人对赃物不法来源“明知”的认识程度:一是看赃物交
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属于高发的关联罪名,彼此之间既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之地,辨别此三罪名有利于辩护律师进行有效的辩护。所谓诈骗罪,指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编造虚假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其特定的行为结构为:行为人编造虚假事实、隐瞒真相——受骗人陷入认识错误——受骗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物——行为人获得财物——被害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区别1、行为对象不同,前者主要是对于他人犯罪所得进行掩饰、隐瞒,后者则是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人员提供帮助,行为指向的是犯罪行为本身;2、行为方式不同,前者主要是通过销售、回收等方式将他人犯罪所得以改变形态或者隐瞒从而帮助他人逃避司法机关的惩戒,而后者以为他人提供网络技术支持为主,获利方式以提成、对价为主;3、行为领域不同,前者虽然可以通过信息网络领域
一、刑法中隐瞒犯罪所得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1、行为人犯了隐瞒犯罪所得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的规定处罚。3、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
准确厘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上游犯罪共犯之间的区别湖北伟度律师事务所 马家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作为近年来高发的新型网络犯罪,尤其是在2020年10月10日“断卡”行动开始至今,帮信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呈现井喷之势,但在司法适用中尚存一定的疑难,其中主要体现在,帮信罪规定的为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技术支持、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其与上游共犯(如赌博罪、诈骗罪、非法经营罪)中帮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3、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4、掩饰、隐
如何区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银行账户的行为,若行为人对其帮助对象的诈骗行为并不明知或者并无证据证明其明知,仅概括地知道上游行为属于电信网络犯罪行为,其行为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司法实践对两罪的界定中存在较大争议。 因两罪量刑差异较大,正确区分此罪与彼罪对于贯彻“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2021年4月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孙谦副检察长就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理解和适用给全国检察机关作了专题辅导讲座。专题辅导后,各地学员又提出了一些具体适用问题。根据张军检察长和孙谦副检察长的批示,高检院对此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对学员所提的与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问题(包括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新立案标准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因修正案中增设了诸多新罪名,有些
《2022年会议纪要》第五条指出:……(2)行为人向他人出租、出售信用卡后,在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下,又代为转账、套现、取现等,或者为配合他人转账、套现、取现而提供刷脸等验证服务的,可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论处。《2022年会议纪要》第四条中指出,行为人出租、出售的信用卡被用于接收电信网络诈骗资金,但行为人未实施代为转账、套现、取现等行为,或者未实施为配合他人转账、套现、取现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如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
《解释》第一条对入罪标准进行了规定。具体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二)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主观方面要求必须是明知。对于本罪的明知有两个方面必须注意:一是明知的内容。应该是明知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只要行为人知道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湖南银剑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陈某连丈夫赵某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指派邓琼泉律师担任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的二审辩护人,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敬请合议庭参考并采纳。 一、本辩护人认为,一审判决陈某连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应属法律适用错误,罪名定性错误,导致量刑畸重。理由如下: 1、本案的主犯姚某雄是通过信
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量刑标准的这个问题, 1、《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5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2007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11号中进一步明确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这一新罪名。尔后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正式取消了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罪名,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涉案赃物价值4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3.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4.掩饰、隐瞒行为
[刑法条文]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六)修改,原条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掩饰、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