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 第二十一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在实践生活中,常会出现一些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就建成的房屋,这类房屋无论是在征地拆迁中还是其他专项整治活动中通常都会被相关部门认定成违法建筑,并由有权部门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在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或是改正。当事人不在期限内拆除的,从实践中来看,通常会被相关部门强制拆除,有的则是由街道办、镇政府给拆除。那么,街道办和镇政府有权拆除违法建筑吗?一般情况下,有权查处违法建筑行为的是城乡规划
违法建筑一直以来都饱受诟病,这类房屋不论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还是在违法建筑整过程中,通常都会由相关部门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他们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或是直接由街道办或是镇政府组织人员强制拆除。 近日,有一位江苏南京的当事人就咨询凯诺律师说,他们自家盖的房屋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被街道办组织人员给违法强拆了,跟他们讨要说法,但街道办的相关人员说,房屋是违法建筑,没有任何的补偿。那么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之间法律关系分析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组织,在对外关系上,其与物业管理公司、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社区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的法律关系究竟是怎样的呢?本文当中,本律师将借合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简要分析。一、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根据《湖南省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业主大会决定聘用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
用人单位应为员工办理社保,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办理社保,那么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进行解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一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一番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你好:不合法,不可以直接离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质证意见一、证据1、2、3、4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无异议,但对证明内容,有异议。该组证据无法证明被告作出(粤惠西行处【2021】第121、122号)行政处罚主体适格。二、证据5、6、17、18真实性予以认可,关联性、合法性、证明内容不予认可。证据5、证据17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认定错误,被告在“粤惠西行处〔2021〕第121号、1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为“江西思达物流有限公司车牌为贛C7
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派出所没有权限做出拘留决定,所以属于南海分局做出的决定,复议要向佛山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假离婚成了真离婚,财产能再次分割。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自己的配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因上述行为而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再次分割。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
导读:在房屋征收实践中,征收部门为了规避征收程序,常常以拆除违建的名义强制拆除被征收人使用多年的房屋。在这种情况下,被征收人应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本文,分享一则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吕静律师通过诉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认政府强拆行为违法的胜诉案例。作者丨 邵一宸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基本案情【房屋已经被纳入征收范围,却在收到《督促解危通知书》后遭遇街道办强拆】周先生及其亲属在某街道办
不是,只有当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时候,户籍才是身份证上的家庭住址。如果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例如:某人出生于河北省徐水县,其父母是该县合法常住居民,那么该人户籍所在地就是该县。后来,该人考上大学去了福建农林大学生活居住,这时候,居住地就是福建农林大学。如果没有办理户籍迁移等事项,该人的户籍所在地依旧是山东老家的那个
一、村委会、街道办有权来强拆老百姓的房子吗村委会、街道办没有权强拆老百姓的房子。只有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经法定程序才有权强制拆除老百姓的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律师观点分析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18)津02行终28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住所地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四号桥。 法定代表人魏x,该街道办事处主任。 委托代理人刘xx,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干部。 委托代理人刘志娟,泰和泰(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翟xx,男,1947年11月1日出生,
业委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不知情的业委会肯定是不合法的
乡镇政府街道办有权作出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行政处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
黄务街道办事处地址:烟台市芝罘区三和路32号(黄务街道办事处驻地)电话:(0535)6730214传真:(0535)6730146邮编:264004【下辖居委会】1、蓁山居委会电话:6678165。2、官庄居委会电话:6730127。3、朱家居委会电话:6746260。4、套口居委会电话:6798577。5、北里居委会电话:6798818。6、富甲居委会电话:6010145。7、东里居委会电话:6
社区没有行政执法权,只有协助权,包括调解民间纠纷,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街道办事处是属于国家机关单位。街道办事处,简称街道办、街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其辖区为街道,与乡和镇同属乡级行政区。由于中国大陆地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有很多县份相继设置街道作为行政区划单位,渐渐朝“市建制”转变。
; 房屋产权交换的办理 首先房屋产权交换双方要共同到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在配图时需查验双方的房屋权属证书和双方签订的房屋产权交换协议、双方身份证原件。 房屋产权交换的流程 到登记窗口提交: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4、房屋权属证书; 5、房屋交换协议(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协议须公证)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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