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之间法律关系分析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组织,在对外关系上,其与物业管理公司、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社区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的法律关系究竟是怎样的呢?
本文当中,本律师将借合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简要分析。
一、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
根据《湖南省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业主大会决定聘用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规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为聘用关系,两者之间在法律关系和经济关系上均是平等的。
从法律关系上讲,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是委托者与受委托者、聘用与受聘的关系。在法律上,业主委员会有委托与不委托,聘用或不聘用的权利;
物业管理企业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托,受聘或拒聘的权利,两者是平等的。
从经济关系上讲,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是有偿的,在提供一定的服务的同时,也应获得相应的报酬;同样,业主在得到服务后,也应付出相应的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委员会和广大业主负责,并接受监督;而业主委员会及广大业主应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工作,并交纳各项费用。
双方在经济关系上也是平等的。
二、业主委员会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关系
根据《湖南省实施办法》第三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协调、监督物业管理工作”之规定,业主委员会与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社区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为指导、协调、监督之关系,具体表现:
1、业主委员会的选举需接受街道、社区的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选举材料需报街道备案,并由街道办事处通报社区;
2、业主委员会的决定违法的,街道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3、对于业主委员会反映、投诉的事项,街道、社区应当及时处理;
4、业主委员会与街道、社区共同协商解决物业管理当中的重大事项;
5、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街道、社区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附相关法律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湖南省实施办法》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民政、财政、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物价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协调、监督物业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占业主总人数10%以上的业主可以联名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请求之日起60日内,组织、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下列选举资料报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出具的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的报告;
(二)业主大会决议;
(三)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备案后7日内,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书面通报物业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四十一条 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有下列事项之一的,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召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代表共同协商解决:
(一)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
(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重大争议;
(四)物业服务企业变更交接;
(五)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物业管理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配合、协助有关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实践中,过去我们大都将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锁定在“委托”或“委托代理”上,其实这是望文生义引起的片面理解,对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一)委托的产生、发展是由于因商品经济的发达,个人囿于有限的时间、精力和能力,不可能事必躬亲,不得不将部分事务交由他人处理,法律对这种关系进行确认和调整,由此而生委托。这与我国《合同法》第二十一章所确立的委托合同制度的法律概念是一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1.完全市场条件下的相互关系。在完全市场条件下,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有如下特点:(1)决策人是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是雇员。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的情况和多数业主的意志,有权选择不同的物业管理公司来提供服务性管理。(2)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受托是一种合同关系,是一种市场的双向选择。业主委员会愿意出多少钱以购买什么样的服务,物业管理提供何种服务要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法律关系和经济关系。从法律关系上讲,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是委托者与受委托者、聘用与受聘的关系。在法律上,业主委员会有委托与不委托,聘用或不聘用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托,受聘或拒聘的权利,两者是平等的。从经济关系上讲,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是有偿的,在提供一定的服务的同时,也应获得相应的报酬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法律关系和经济关系。从法律关系上讲,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是委托者与受委托者、聘用与受聘的关系。在法律上,业主委员会有委托与不委托,聘用或不聘用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托,受聘或拒聘的权利,两者是平等的。从经济关系上讲,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是有偿的,在提供一定的服务的同时,也应获得相应的报酬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法律关系和经济关系。从法律关系上讲,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是委托者与受委托者、聘用与受聘的关系。在法律上,业主委员会有委托与不委托,聘用或不聘用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托,受聘或拒聘的权利,两者是平等的。从经济关系上讲,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是有偿的,在提供一定的服务的同时,也应获得相应的报酬
以业主委员会名义起诉
可以。《民法典》第284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因此、业主有权聘请还是不聘请物业公司来对小区进行管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委托关系,业主可以根据需要,解聘或者更换物业管理公司。当然、解聘或更换物业公司,必须依法进行。一方面。解聘或更换物业公司,首先参加人数需要符合条件
律师解答商业物业管理工作内容:1、常规性的公共服务,包括房屋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的管理、绿化管理等;2、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包括日常生活类、商业服务类、金融服务类等;3、委托性的特约服务,特约服务是为满足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个别需求受其委托而提供的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
1、物业和业主是合同关系,这没错。但是合同讲的是签约主体,物业是其中一方,而另一方不是具体的某一个业主,而且全体业主的代表方----业主委员会。物业机构的选聘,是业主大会的决议结果。按照《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业主大会投票表决物业的选聘事宜,超过半数的票数通过,即视为全体业主同意。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和业主大会同物业公司签署协议。2、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确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物业停水停电
今天非常高兴和大家做这个分享,简单说一下 保姆(或育婴嫂、家庭护工等,以下统一称为保姆)与保姆公司,保姆与雇主的法律关系的问题,并希望通过这个问题的讨论,能帮助很多家庭有效的解决保姆与雇主的纠纷,切实维护各方的法律权利。这个问题的关注,主要是源于一个朋友的困惑,也权当给她一个解答。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又加上中国目前已经快速进入老龄社会, 家庭对保姆(家庭护工)的需求越
文|唐莉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受益于我国电商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巨大红利,近几年快递行业维持较高的增长态势。2016-2020年,我国快递行业收入规模保持逐年增长的态势。2020年,全国快递业务收入累计完成8795.4 亿元同比增长17.3%2021年,1月份快递业务收入 867.6 亿元同比增长73.3%与此同时,快递行业的从业人员也越来越多。快递员和快递公司的关系也从一开始的雇佣关系而逐渐复
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如何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子女有继承权吗: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养子女。收养关系是人们之间经过协议,收养人领养送养人的子女作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形成以后,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
物业与物业管理、业主与业主委员会这些名词是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而为人们所熟闻的,但是人们对这些名词的来源及所包含的具体内容的了解并不充分,本人也是在不断的学习之中,下面是本人学习的所得,愿与各位分享。一、物业与物业管理1、物业一词源自我国的香港地区的地方习惯用语,意为个人或者团体所拥有的单元性房地产产业。有香港学者将物业一词解释为:“所谓物业,是单元性地产,一住宅单位是一物业
一、开发商与业主、物业管理公司是什么关系1、开发商与业主是购房合同关系,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是从关系或者合同关系。物业管理公司是开发商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的,属于从属关系;开发商以原始业主的身份订立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聘请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的为合同关系。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
【法律意见】没有业主委员会可以解聘物业公司第一种方式:.前期委托服务期间由开发商解除;第二种方式:如果是业主较少的大楼,可以组织全体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全体投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听取和通过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管理、使用和续筹专项
根据“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业主对其所有的物业应承担维护责任;其他设施、设备依情况不同而不同:①房屋的室内部分,即户门以内的部位和设备,包括水、电、气户表以内的管线和由业主负责维修的部分如自用阳台,除自己维修外,业主也可委托有关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专业维修人员代修;②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的部分为: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即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
既然物业收取了相应的停车费用,那应当按照约定管理,保障业主的优先停车需求。你可以要求物业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与物业管理公司未签订过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仍需交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是业主大会的职责之一,作为业主大会执行机构的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这份合同对小区内的全体业主均具有约束力,因此,物业管理企业进入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只要与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的业主委员会订立物业服务合同即可,无需再与每位业主单独订立合同
建议你协商解决或者起诉
您好,依据物业法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