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时效性:现已失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7-05-16 颁布日期:1997-05-16 文号:中办发[1997]1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三)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考察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一)考察对象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领导成员;(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四)其他有关人员。考察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参照上列规定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5-08-09 颁布日期:2015-08-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1998-8-26 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1998年8月26日法发(1998)1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审判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人民法院的廉政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故意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者
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人民检察院错案责任追究条例(试行)效力级别:法律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执行日期:1998-07-17 颁布日期:1998-07-17 文号:高检发[1998]1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一、基本情况20__年,我省实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在此期间,地税系统与其他部门一样,干部提拔等被暂时冻结。在这一年里,我局仅在20__年12月在省地税局机关机构改革启动后研究任用了2名正处级领导干部、4名调研员、2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另外,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3名厅级干部和6名厅级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但在这一年里,我局却一直没有放松对《干部任用条例
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市委组织部:年,东区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文件等精神,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促进干部选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保障。现将东区20__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深入学习,逐步增强各级干部贯彻执行《条例》
关于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行为的处理规定(试行)
中国农业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外汇业务规章制度的处理办法(试行)
安监总办〔2014〕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中央企业: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4年6月3日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一、总则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
法律主观:1、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国籍的人都是公民。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法律客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履行的保密责任包括带头遵守保密纪律;学习掌握保密知识技能;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自觉接受保密监督、检查和考核;严格管理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时刻警惕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策反等。
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颁布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 执行日期:2006-08-06 颁布日期:2006-08-06 文号:中办发〔2006〕1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 颁布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 执行日期:2006-08-07 颁布日期:2006-08-07 文号:中办发〔2006〕1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1-02-06 颁布日期:2001-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