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履行的保密责任包括带头遵守保密纪律;学习掌握保密知识技能;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自觉接受保密监督、检查和考核;
严格管理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时刻警惕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策反等。
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连带责任有哪些1、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2、公司增资时,采用虚假方式虚报注册资本或虚假增资的,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虚假增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伪证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刑事诉讼中作伪证:《刑法》第307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民事诉讼中作伪证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工程挂靠是我国法律、行政法规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工程挂靠的法律责任表现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一、民事责任方面:1、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承包合同,一般应以挂靠经营者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2、挂靠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挂靠协议无效,双方应分别承担过错责任;3、根据《建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所订立的建筑工程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1-02-06 颁布日期:2001-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7-05-16 颁布日期:1997-05-16 文号:中办发[1997]1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问题的意见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8-04-10 颁布日期:2008-04-10 文号:中组发[2008]1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0-12-14 颁布日期:2000-1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5-08-09 颁布日期:2015-08-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时效性:现已失效
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 颁布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 执行日期:2006-08-07 颁布日期:2006-08-07 文号:中办发〔2006〕1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
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颁布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 执行日期:2006-08-06 颁布日期:2006-08-06 文号:中办发〔2006〕1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1、合同是否履行发生的争议,一般情况下是指一方当事人主张合同尚未履行,或者认为合同已不具有履行效力等。2、根据《民事证据规则》第5条第2款规定:“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这一规定体现了就合同法律关系中所适用举证责任分配的一种例外规则,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关于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国访问的补充规定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8、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三)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4)拒绝权即从业人员有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检举。因此不仅生产经营单位应承担安全生产保障义务。建议权保障从业人员作为安全生产的基本要素发挥积极的作用。(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有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紧急避险权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精神,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不正确使用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