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一楼,从来不用电梯,我为什么还要交电梯费,我家虽然住在五楼,但我喜欢锻炼身体,一直都是走楼梯,电梯费我能不能不交?
想必这是许多低层住户和不用电梯的住户在被催缴电梯费后的疑问。不使用电梯能否成为不缴纳电梯费的合法理由?
根据《民法典》中规定的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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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就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业主对其享有管理的权利,但如果我不使用我可以放弃共有部分吗?《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此条款明确规定即使不使用电梯(共有部分),业主也需要缴纳电梯费。
用不到电梯还要交费,相信许多人即使是看到了法律的规定,也只是勉为其难的缴纳电梯费,对这件事情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还是很不满意,法律为什么要这样规定,这样规定合理吗,是不是当初制定的时候没有考虑清楚?
对于不使用电梯仍需缴纳电梯费的合理性有以下几个理由:
1. 虽然住户个人没有使用电梯,但享有他人使用电梯带来的收益。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现在小区电梯内一般都会设置广告,广告的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应由业主共同分配。
2. 电梯降低了低楼层建筑的价格。
如果居民楼没有电梯,那么几乎所有人都想要住在低楼层,没有人想要在下班后或者外出买东西回来爬几层甚至十几层的楼梯。
经济学上讲供给和需求决定了价格,小区不安装电梯的话,对低楼层的需求会大大增加,低楼层的价格就会大幅度的上涨,远高于有电梯时的价格。
显然低楼层住户虽然不使用电梯,但享受了楼层增设电梯后较低的购房价格。
3. 建筑物共有部分不只电梯一个,还包括规划绿地外墙、楼顶平台、走廊、地下空间等许多部位。
就特定业主而言,对于有的共有部分所获得的收益要大于所支付的成本,但对于有的共有部分所支付的成本大于所获得收益。一楼虽然无法享受到电梯的便利,但是可以在房间内欣赏周围绿地的风景,这是高楼层住户无法实现的。
另外现在许多小区内由于车位费用过高,大家都把自家车停放在小区的通行道路上,这些道路也属于共有部分,如果不使用则不收费,那么还需要分别记录哪位业主停了车,挺了多长时间,这其中需要的管理费用又该由谁承担?
所以对于某一个业主,不可能计算其对每一部分所获得的收益和所支付的成本,更多情况下只能将全部或大部的共有部分所能获得的收益和所需支付的成本分摊,才能实现整体的公平。
由此看来电梯费时必须要交了,那么该交多少合适呢,物业是按什么标准收各住户的电梯费的,是不是高楼层交的多,低楼层交的少呢?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如果业主在购房时合同中并没有约定电梯的收费方式那么就按照专有部分即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房屋面积所占的比例来分摊电梯费。
不使用电梯还需要缴费表面上看违背常理,但在其他方面隐藏着合理性。因此物业企业在进行收费活动时应该为业主耐心的讲解,消除业主疑虑,努力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
同时广大业主朋友在决定是否缴纳相关费用时也要多咨询专业人士,多了解相关规定,做到知法、守法、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住在一楼要不要交电梯费这个问题困惑着业主和物业公司,有人认为应该交,有人认为不应该交,众说纷纭。 群众说法“谁受益,谁付费。家住在一层的人,根本用不到电梯,也就是说不是电梯运行的受益者,为什么要与楼上的业主们同样支付电梯费呢?物业公司应该对一楼住户的电梯费免除或者给予优惠。”“住一楼不交的话,住二楼的又不乐意了,二楼也可以不用电梯,是不是也能不交”。“电梯是公共设施,一层业主有义务分担
随着老旧小区改造的步伐,近些年不少原本没有电梯的小区都也加装了电梯。按理说加装电梯是件好事,一来方便居民上下楼出行为生活提供便利,二来房屋也会发生相应的增值。近几日来,遇到不少有困惑的居民前来咨询:“我家住在一楼,每天日常生活根本用不到电梯,加装电梯一年来从来都上去过,前几日去物业缴费时发现物业费涨了,说还要我承担电梯维护部分的费用,我觉得太不公平了”。 德敬说法 那么一楼到底要不
有很多一楼的业主认为自己从没有使用电梯,即不会损耗电能,又不会对电梯本身使用寿命造成影响,所以交电梯费是不合理的。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相应义务。由此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电梯与小区内的花草树木、路灯、喷泉等一样,都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并且电梯运行服务不会因为一楼的住户不乘电梯,电梯的运行维护成本就会
住一楼的业主需要交电梯费。小区电梯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不具备产权,仅对业主乘梯安全、电梯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业主对公共电梯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交纳电梯费的义务。业主不交电梯费可通过以下方式来处理:1、派出员工,及时催缴物电梯费用。2、采取起诉的方式,起诉业主,要求业主交纳电梯费和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
一楼住户李大爷觉得自己家住在一楼,使用不到电梯,并且安装电梯也会遮挡自家卧室光线。那么小区安装电梯,李大爷使用不到电梯,那么一楼交电梯费合理吗?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是如何解释的呢? 一、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相应义务。由此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电梯与小区内的花草树木、路灯、喷泉等一样,都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并且电梯运行服务不会因为一楼的住户不乘电梯,电梯的运行维护成本就会有明显降低,所以一楼住户应该与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承担电梯费。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
法律分析: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物业服务方面也有了新的规定,如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因此住在二楼仍需要缴纳电梯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
一、商品房交了物业费不需要再交电梯的电费的,电梯的费用是包含在物业费里的。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
一、商品房交了物业费不需要再交电梯的电费的,电梯的费用是包含在物业费里的。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
维修基金和电梯费是两个费用,具体这个电梯费30元是否合理,要看你们之间是否签有合同
法律分析:企业股东分红需要缴纳所得税。如果股东是自然人,应当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收入,按1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东是企业法人,则应当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年缴纳,分红属于企业所得收入中的一项,如果企业当年亏损,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
由于小区住户年龄老龄化,上下楼梯行动不便,最近老旧小区安装电梯的声音越来越多。但是小区内1楼的住户却不这么认为,当初购买房子的时候就因为没有电梯,1楼比较方便,而且要比其他楼层的价格要高,坚决不同意安装电梯。那是不是只要有一户不同意,电梯就无法安装了呢?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即业主申请增设电梯)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
实习期一般是没有工资的,因为是就读学校要求实习,并且实习合格才能拿到毕业证。护士实习优点:可以学到更多更实际的东西,俗话说,眼过千遍,不去手过一遍,实习就是在你正式参加工作之前做一个准备工作,对你未来的工作有个详细的了解,个人的工作能力有个锻炼。护士实习缺点:因为是刚毕业的学生。了解的都是一些书本上的表面知识,没有实际的临床经验,所以在这期间可能会出错。做护士,这项工作却又十分危险,和人的生命打交
我一直以为疲劳驾驶就是开着车睡着了的情况,现在看起来精神不能集中也是一种。回忆起来,当时我过路口的时候,先是胜辛路有辆自行车横穿(应该是闯红灯),对面一辆小轿车开着远光灯,然后依稀正前方的信号灯有一个绿色的数字一闪一闪的,后来就踩着油门50码过去了。后来同笭偿蒂锻郦蹬垫拳叮哗事告诉我直行红灯,左转是绿灯,只是当时大脑比较麻木,对于复杂的路况已经辨别不清了。有点象青蛙的眼睛,对静止的事物视乎都是看不
房屋长期空置未住人,可否拒交物业费? 作者|王景林律师一、案情介绍原告系物业公司。2011年12月,原告与房产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原告对房产公司开发的小区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双方对物业费标准有明确约定。合同期限自2011年12月22日起至2014年12月21日止或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将合同期限延长三年,至2017年12月21日。此后
法律分析一楼一般也要交电梯费。小区电梯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不具备产权,仅对业主乘梯安全、电梯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业主对公共电梯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交纳电梯费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
法律分析一楼一般也要交电梯费。小区电梯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不具备产权,仅对业主乘梯安全、电梯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业主对公共电梯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交纳电梯费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
“谁受益谁付费。我住一楼根本不使用电梯,凭什么要与其他楼层的业主一同缴费呢?”“谁受益谁付费这个原则是不合理的,我虽然房子大点但也只是二层啊,那住二十层的怎么交得比我还少?”“还有负一层的停车场,我连车都没有,凭什么还得摊那一层的电梯费呢?”一到缴纳物业费的时候,想到自己都没机会使用电梯却还要缴纳电梯费的时候,难免心里不平衡。对于一楼的住户,究竟需不需要缴纳?现行法律有征收依据吗?《民法典》第二百
律师解答新物业法是指《物业管理条例》,根据规定,一楼要交电梯费。小区电梯属于业主共有的财产,如果业主间在电梯使用费分摊问题上有明确约定的,以约定为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电梯使用范围内对应的建筑物内的全体业主交纳,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交纳电梯费的义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
法律分析一楼业主需要交电梯费。小区电梯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不具备产权,仅对业主乘梯安全、电梯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业主对公共电梯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交纳电梯费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