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规范的装修合同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若销售者在促销时明确表示的商品质量与实际商品质量存在区别且存在质量瑕疵的,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消费者当然可以要求退货
公司签订工程合同,在合同中乙方约定收款账户为个人帐户的行为,违反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明确规定:第六十七条该账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第二百三十一条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发行信用卡的;帮助持卡人将其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存款或其他款项转入单位卡账户,将单位的款项转人个人卡账户的;违反规定帮助持卡人提取现金的,应按规定承担行政
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签订前晚于合同施工日期,应当是双方对之前工期的状态达成了一致,只要参照合同条款就行,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一般都是合法的
合同上只盖公章法人不是本人签字无效,一般合同约定要盖章及法人签字合同才生效的,不签名合同不生效,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只盖公章不签字的合同具备法律效力。 一、合同上只盖公章法人不是本人签字有效吗 合同上只盖公章法人不是本人签字无效。如果说合同中约定必须要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名才会生效后,不签名的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如果说没有明确的规定时加盖公章不签字也是合法有效的,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也是需要当事
招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属于要约邀请,通过招标投标方式订立合同,投标人向招标人发出的投标为要约,招标人的定标为承诺。承诺发出后招标文件生效。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公司实际发放工资六千七千八千,但是劳动合同仅写了2000多,这种合同有套路,签的时候需要考虑好了,那公司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一般的情况下,公司都会跟你说,为了避税,还有一些原因就是考虑降低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但是你一旦签了这样的合同,发生了纠纷,你不能够证明实际发放工资是多少,那补偿金、赔偿金、加班费等等的这方面基数的计算都会大幅度的降低,而且劳动者要证明实际发放的工资到底多少是有一定难度的。比如说
土地的证载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处理 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在《中山市XX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TZ-03-14地块,规划用途为教育科研用地(A3)。土地证载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不能办理规划报建手续。签订涉案合同时,XX居民小组提供案涉土地的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XX公司亦对合同缔结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上述条款在合同缔结时并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因此涉案租赁合同
据我多年工程律师经历,这种情况在招投标中是存在的 发布招标公告时,施工图纸还没有全部出具,但是招标根据工程量清单招标 中标后,如果招标单位的图纸工程量差异过大 一是可以重新洽商调整,二是可以废标后重新招投标 如果是国有资金的项目,差距过大是需要重新招标的 另外也可以采取工程变更的方式解决问题。 要看工程量清单的调整幅度而确定,工程合同比较复杂,最好让律师审阅招标文件及合同后再做针对性分析
根据《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规定,招标够签订的合同在约定工程范围,工期,质量,价款等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不一致的,可以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招标人是"招标单位"或 "委托招标单位" 的别称。指企业经济法人而非自然人。在我国,规定招标活动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招标是否有效,与招标人与发包人是否一致没有必然关系,一般招标及其合同效力按照以下情况来判断:第一,招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第
你好,需要看修改的时间点和修改内容,具体问题可电联
1.不合法。2.需要变更营业执照地址,按照实际地址申请变更登记。3.依据现行工商登记法规,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法定注册地址,并以执照上登记的为准。4.如果企业的实际情况跟登记的不一样,被查出来,应会被纳税经营异常目录名单,此名单上的企业信息会被公示,对公司的名誉和形象产生不好的影响。5.办公地点不在法定注册地址上,这是违法的,当地工商部门可以按无照经营查处(因为在办公场地要挂营业执照,执照上的地址对
【法律意见】营业执照上的店名和门头广告牌的名字不一样会罚款。【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三十五条 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签字与身份证名字不一致的,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某个人而言,除了身份证上的姓名,还可能会有曾用名或常用名,都可能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但只要是其本人所签,就具有法律效力,签字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在签字时,应尽量确认对方所签名现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或要求对方说明情况,以免以且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以案说法】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应当由谁还款?现实中,由于资质、信用、碍于情面等多种原因,经常出现实际借款人与借条上签名的借款人不一致的情况,对于该种案件应该如何处理呢?顾名思义,名义借款人是在借条上签字,出面与出借人借款的人。实际借款人是实际使用借款的人。比如,张三向李四出具借条一份,约定以一处房产作为担保,向李四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李四将50万元借给张三后,张三通过银行转帐的
要看公司规章制度中,有没有规定,旷工三天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制度,如果属于,那么就可以开除。
张静律师解答:实践中存在借用或转让个体户营业执照的,造成登记者与经营者不一致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是要共同担责的,对登记者来说,风险非常大。判决书节选:法院认为,本案为承揽合同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
案例:小赵欲购买老王的房屋,但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该房屋为老王和老刘共有,那么,不动产权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时,应当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面对这种情况,小赵应当要求老王通知老刘到场,由老王、老刘一起作为房屋出卖人重新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配合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相关法条《民法典》第214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
【案例回顾】 小李2018年5月到A公司工作,小李向A公司提出不缴纳社会保险,A公司同意了。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并约定在小李每月的工资中给予一定补贴。2019年3月,小李与A公司领导发生纠纷。小李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A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小李的请求能得到支持吗? 【律师解答】 一、A公司与小李协商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协议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的依据《中
通常情况下,发生劳动纠纷后,首先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劳动维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