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桩律师 保定刑事辩护律师
一、金融犯罪案件及其种类划分、具体罪名。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金融业发展过程中,金融犯罪也如影随形。金融犯罪,是指发生在金融领域或与金融相关的领域,违反有关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侵犯金融管理制度和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金融犯罪并非《刑法》规定的一个独立罪名,而是指某一类犯罪的总称。金融犯罪主要是规定于《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之中的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第五节金融诈骗罪的罪名。
其中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共有30个罪名,金融诈骗罪共有8个罪名,合计38个罪名。
可将《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四节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30个罪名,按照所侵害的客体划分为如下八类:
1、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的金融犯罪五个罪名: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变造货币罪。
2、危害金融机构设立管理制度的金融犯罪二个罪名: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3、危害金融机构存贷管理制度的金融犯罪五个罪名: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4、危害客户、公众资金管理制度的金融犯罪二个罪名: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违法运用资金罪。
5、危害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制度的金融犯罪八个罪名: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6、危害证券、期货管理制度的金融犯罪犯罪五个罪名: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7、危害外汇管理制度的金融犯罪二个罪名:逃汇罪,骗购外汇罪。
8、危害金融业务经营管理制度的金融犯罪一个罪名:洗钱罪。
《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五节金融诈骗罪的八个罪名分别是: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二、金融犯罪案件的八大特点。
第一,金融犯罪案件类型多元化且相对集中。犯罪主体不仅涉及自然人,还涉及单位法人;不仅涉及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也涉及社会闲散人员;
既有国内犯罪分子,也有国外不法分子。从司法实践看,一些特大金融犯罪案件往往由单位法人实施或参与实施,各主体之间出于共同的非法牟利目的而走到一起。
第二,行业属性突出。金融犯罪发生在金融行业各个领域,38个罪名涉及到金融业内具体的各个行业,比如基金、证券、银行、信托、保险,每一个行业,都有相关的刑法罪名相对应。
第三、金融犯罪案值大,涉众型金融犯罪问题凸显。涉众型金融犯罪主要是以资金运作为手段,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为典型,案值巨大且涉及人员众多,老年人成为主要受害群体。
第四,金融从业人员犯罪比例较高,且犯罪手段智能化程度高,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金融犯罪属于白领犯罪、智能性犯罪,除利用金融知识外,还利用高科技手段作案。
随着金融新市场、新业务不断推出,一些犯罪分子也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犯罪手段不断翻新。
第五,金融犯罪中共同犯罪比例较高。金融业务一般手续环节多,金融犯罪者往往相互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实施金融犯罪。
既有内内勾结,也有内外勾结。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是内外勾结型金融犯罪的典型。
第六,互联网金融犯罪问题日益凸显。如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犯罪活动往往会借助于互联网,使金融犯罪的手段更加多样化、复杂化。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犯罪比较突出的是以 P2P 网贷平台模式实施的金融犯罪问题。
第七,金融犯罪具有国际性特征。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已经相当密切,然而我国的金融体制、金融法制建设仍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一些国内外犯罪分子相勾结共同实施金融犯罪。
实践中,一些犯罪分子采取境内外勾结的方式实施外汇、洗钱等犯罪活动。
第八,金融犯罪具有欺骗性与隐蔽性。金融犯罪不同于传统的自然犯罪,因金融犯罪的专业性、智能性、网络性等特征,使得犯罪分子在实施金融犯罪时极具隐蔽性,一些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时披上了“合法”外衣,犹如“隐形犯罪”,受侵害的受害人往往还不认为受侵害。
三、刑辩律师对金融犯罪刑事案件的辩护策略与要点。
近年来,金融犯罪特别是非法集资类犯罪呈多发高发态势,严重威胁群众财产安全和国家金融安全。金融犯罪专业性强,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多,牵涉到追赃挽损,还牵涉到保护民营企业发展,都与社会稳定密不可分。
在目前我国金融创新的情况下,金融犯罪案件的辩护被视为刑事辩护领域中的高端业务,田桩律师刑辩团队结合办案实践,总结出以下此类犯罪的辩护策略与要点,以期与法律界同仁及金融界人士交流探讨,从刑事辩护的角度,促进国家提高防范金融犯罪的能力和力度。
因金融犯罪案件罪名较多,故本文主要围绕涉众型金融犯罪来探讨刑辩律师的辩护策略与要点。
(一)、对金融犯罪案件,特别是涉众金融犯罪案件要合理区分不同人员的责任,在此前提下确定其是有罪还是无罪。
1、准确区分企业高管与普通员工,防止打击范围过大。涉众金融犯罪大多以某某平台或某某企业的形式出现,往往波及该平台或企业众多人员,对于普通员工,如果其对企业涉嫌犯罪的情况主观上确实不知道,实际也只是在从事自己份内的工作,并未积极参与涉嫌犯罪的相关行为,则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将其与企业其他参与并积极实施犯罪行为的高管相区别。
2、准确区分并确定资金端与资产端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坚持罪责自负,罪责刑相适应。网络借贷平台的内部大多有着资金端和资产端的明确区分,资金端的工作人员负责对外集资、融钱,如果其行为符合公开性、利诱性等特征,则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资产端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投资、放贷,往往是依法合规的。
因此对于资产端的相关工作人员,如果其只是负责对外投资,而对集资、融钱的相关事实并不知情,也没有参与,则不应认定其构成犯罪。
(二)、从犯罪主体角度寻求辩护空间。
1、分析犯罪行为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单位犯罪往往比自然人犯罪的处罚要轻。当前较普遍的金融犯罪模式,实施犯罪往往不是依靠单个人或几个人的力量,而是以公司单位为名义进行犯罪活动,所以金融犯罪中单位犯罪比较多。
如果符合单位意志、单位决策与单位利益三大要素,就应被认定为单位犯罪,需要刑辩律师细细甄酌。
2、分析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是主犯还是从犯,是实行犯还是帮助犯。目前的金融犯罪较多是团队作案,其成员中确实有一些是不知情仅办事的基层工作人员,如何在主犯与从犯、实行犯与帮助犯之间寻找突破口,是刑事辩护律师必须要考虑的。
3、从行为人身份的外在表现与实质表现,分析其在共同犯罪中的角色和具体作用。行为人即使冠以总经理、董事、总监等名头,但其是否具有实质的决策权与支配权,其参与收益分配是依劳动合同领取工资还是根据项目参与分成,其对项目的实际情形、资金去向是否知情和参与决策,这是刑辩律师在金融案件的质证和辩护中要着力把握的。
(三)从重罪与轻罪方面寻求辩护空间。
从案件定性方面分析该案是重罪还是轻罪,力争由重罪转为轻罪,并且预防由轻罪转为重罪。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两个罪名,量刑方面一重一轻,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区分两罪的关键。
这就需要辩护律师结合行为人的客观行为,分析资金的走向、资金的预期使用及实际使用,是用于实质的企业经营还是用于拆东补西,再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细细甄酌,分析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有无非法占有之目的。
四、新形势下对刑辩律师金融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新要求。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血脉,严厉打击金融犯罪,绝对是必要和应当的,打击的同时应注重打击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问题,兼顾维护社会稳定与保护民营企业,发挥司法服务大局的作用。
金融犯罪涉及证券、票据、结算、信托等专业领域,如果缺乏对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的了解,则很难应对此类案件的办理,在检察和审判机关已经开始探索并实行金融检察和审判专业化的形势下,则对刑事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刑事律师应当加强专业与团队建设,切实提高金融犯罪案件辩护与代理能力,为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各方面对金融犯罪案件的办案质量,防范金融犯罪,贡献自己的力量。
(田桩律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大于求的矛盾同样存在于加工、承揽交易活动中。定作方利用其优势地位,在掌握着起草合同主动权的情况下,无故拖延或恶意拒绝给付款项。在调研的承揽合同纠纷中,绝大多数纠纷起源于定作方拖欠价款,承揽方要求定作方给付价款。该类案件呈现以下“四多”特点。 一是反诉案件多。 在定作方被起诉后,其基于正常合理的抗辩也好,基于寻找借口也好,诸多案件的定作人在答辩时均提出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罪名,被规定于《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笔者通过北大法宝平台,以“刑事”为案由、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无罪”为关键词,作了专业检索。检索结果为135个案例。截止到2021年4月28日,暂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无罪判决。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检索本罪的不起诉决定书,截止到2021年4月28日,仅检索到1份不起诉决定书。基于此,笔者
迟夙生:落榜的人大代表作者:郑荣昌(知青记者)2013年2月18日下午,尚权律师事务所官方微博不加评论地披露了迟夙生律师不再担任全国人大代表的消息,不经意间掀起了舆论的轩然大波。仅仅过了一天,这条微博已经被转发2000多次,还有540多人发表了评论。人们纷纷对她的落选感到惋惜,甚至是激愤。一、名落孙山这天上午,笔者拨通了迟夙生办公室的电话,对她作了一次短暂的电话采访。为避免唐突,笔者从“您今年将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全国地方各中级人民法院,各大单位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中级法院:现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印发,供参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2001年1月21日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为进一
【以案说法】每一个案件都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是法律智慧的结晶。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在宾馆等公共场所发放招嫖卡片,有嫖客打电话时,与嫖客协商价格及地点,再联系卖淫女卖淫,从中抽取嫖资的,该行为如何认定。第一、从组织行为的角度进行分析。介绍卖淫不需要具有严密组织和严格的管理,通过发放招嫖卡片有嫖客打电话时,联系卖淫女卖淫即可。第二、从提供的卖淫场所看,介绍卖淫不需要固定的卖淫场所, 
乔方律师一、案情简介:2014年10月16日16时许,被告人李某至被害人刘某经营的小店内,采取暴力手段,揉搓刘某乳房并扣摸其阴道。当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到案后供认不讳。二、律师辩护:尊敬的审判长:湖北鸣天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的委托,并指派律师乔方作为被告人李**的辩护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查阅了相关案卷。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强制猥亵妇女罪没有异议。现辩护人根据公诉
微信作为一款免费的智能终端即时通讯应用软件,已发展成熟具有很强的大众普及性。微信用户可以通过“摇一摇”、“搜索号码”、“附近的人”、扫描二维码等方式添加好友和关注公众平台,微信软件还提供用户识别、社交推广、微信游戏、微信支付等娱乐、社会服务、金融等各项功能。因此,基于微信平台进行的赌博犯罪也日益增多。司法实践中,利用微信群实施赌博犯罪的案件在行为定性方面经常存在争议,即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之争。要解
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刑事案件职能管辖的新格局;二是监察机关管辖的案件范围;三是法检办案中的管辖实务问题,就此谈谈个人理解。 (一)刑事案件职能管辖的新格局 职能管辖,又称立案管辖,是指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立案上的分工。目前《监察法》已施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已提请审议,监察体制改革初期的一些争议问题逐渐清晰。结合监察法及刑诉法修正案(审议稿),目前刑事
【案件事实】2019年4月份开始,李某(在逃)雇用被告人赵**介绍卖淫,被告人赵**伙同李某通过微信、QQ招嫖、摩的司机招嫖,招揽的嫖客到秋某*迪苑7天酒店门前,由李某或被告人赵**接引并介绍嫖客到秋某*迪苑出租屋的卖淫女处嫖娼。嫖客与卖淫女协商好嫖资后,嫖客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向李某或被告人赵**支付嫖资。被告人赵**收取的嫖资并扣除摩的司机提成后转账给李某共35820元,由李某记账后分成给卖淫女。
(法 [2001] 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全国地方各中级人民法院,各大单位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中级法院: 现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印发,供参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程序,加强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治经济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
关于刑民交叉案件的定义和范围,目前的主流观点认为:刑事、民事案件涉及“同一事实”的,属于刑民交叉案件,原则上应当纳入刑事诉讼程序一并处理。所谓“同一事实”,是指行为主体、行为客体或对象,以及行为表现三者均相同的情形;如果其中之一发生变化的,则属于“不同事实”,应当分别作为刑事与民事案件独立审判。从实际情况看,刑事与民事案件并非只有“事实完全竞合”一种交叉形态。在事实部分竞合,或者彼此存在主从、隶属
假期将近,钓鱼人个个备饵买杆准备搭手,扬州律师提醒,这几点不知道,小心渔政人员邀请去“喝茶”。时间:禁渔期长江从2021年1月1日起全年禁渔,禁渔期初定10年。“江鲜”禁钓!地点:禁渔区一是长江扬州段干流,二是扬州市管辖范围内8个保护区(包括设置禁止钓鱼标志的区域)。尤其注意,水库不能钓!方式:禁钓工具拟饵复钩(钓钩7个及以上)NO!定置延绳真饵单钩钓具、漂流延绳真饵单钩钓具(俗称:延绳钓、小钩)
1、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办理案件需要时,可以到法院、检察院申请查阅、复制卷宗材料的。查阅卷宗时,需要提交律师执业证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函)及委托书等材料。2、需要调查的案件的案卷号。没有案卷号,也应知道当事人的准确姓名(名称)及案件判决作出的年份,以便于档案室工作人员查找。3、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是查阅自己代理过的案件,有诉讼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即可。如是查别的案件,需委托人另行签署授权委托
规定:第一条公安机关内部对经济犯罪案件的管辖,严格按照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条上级公安机关若认为有必要,可以直接立案侦查或者组织、指挥、参与侦查下级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下级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级公安机关侦查。第三条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单位:公安部 执行日期:1995-10-23 颁布日期:1995-10-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管辖是这样的: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犯罪地”包括赌博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赌博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以及赌博网站代理人、参赌人实施网络赌博行为地等。公安机关对侦办跨区域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管辖权有争议的,应本着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的原则,认真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报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
经济犯罪案件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经济犯罪的追诉时效按《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按犯罪情节应处刑罚适用时效: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
律师观点分析曾入选《北京刑辩律师典型案例选编》死刑改判案例,邢战涛律师经典案例一、绑架、杀人情节2012年8月28日凌晨2时许,邢x(另案处理,案发后潜逃)伙同刘x雷、唐x斌经预谋,到河北省任丘市石门桥镇军营村刘x省家中,将被害人刘x省绑架,并给刘x省的儿子伏x涛打电话索要赎金200万元及摩托车1辆。伏x涛在接到打电话后向公安机关报案。8月29日凌晨,邢x怀疑已被刘x省认出面貌,便伙同刘x雷、唐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