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解答:如已经行使了股东资格就不可以。
判决书节选:
本案的审理焦点在于谭某作为广州赛某公司的隐名股东,是否有权要求返还投资款的问题。
法院认为,虽张某、钱某、蔡某及谭某在广州赛某公司成立时,未将钱某、蔡某及谭某登记为广州赛某公司的股东,但:
1、从谭某支付出资款的时间及合作协议约定可见,广州赛某公司设立之前,各方已经明确约定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谭某已经实际出资用于公司的设立及经营,谭某对此无异议。
2、从合作协议约定看,本案谭某签订《多人股份公司成立合作协议书》的目的是共同投资成立经营广州赛某公司,占股20%。谭某、张某均确认谭某为广州赛某公司的股东,出资150000元,占公司20%的股权。谭某已经实现了这一目的。无证据显示谭某曾因广州赛某公司系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也从未要求进行股东变更登记。
3、根据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广州赛某公司成立前,谭某负责各方合伙事务的财务工作,广州赛某公司成立后,张某在2017年3月就蔡某拟转让股权一事询问谭某意见,谭某也在2017年9月21日在股东微信群中发送广州赛某公司资产明细表。
4、谭某在起诉状中明确表示其、张某、钱某继续经营广州赛某公司。综上,谭某虽未经工商部门登记,但属于广州赛某公司的隐名股东及实际出资人,行使股东权利。
如前所述,虽广州赛某公司工商登记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但谭某已经实际出资、行使股东权利。谭某、张某均确认谭某为广州赛某公司的股东,故谭某应当按照其所持广州赛某公司股权比例,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分享广州赛某公司的利润并分担亏损。
谭某表示各方股东从未作出清算广州赛某公司并终止合作的意思表示,张某虽表示2017年9月21日三人已经对广州赛某公司进行清算并停止经营,但是其提交的某号民事判决书查明广州赛某公司在2018年3月仍有对外业务,张某并未提交证据证实2018年3月谭某已经退股,其所提交的证据也不足以证实广州赛某公司经决议解散并进行清算,故法院对张某的抗辩意见不予采信。
现广州赛某公司仍然存续,不管广州赛某公司与佛山市赛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是否混同,谭某在该公司仍然存续,尚未清算的情况下,要求解除合伙关系、返还出资150000元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谭某可另行向广州赛某公司要求确认股东资格并对该公司资产进行清算后再主张权利。
一、隐名股东可以要回出资吗1、隐名股东不可以要回出资。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4)隐名股东合同为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5)隐名股东出资的标的主要为货币、不以登记为产权转移形式要件的实物、权利、技术等。2
张静律师解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难度较大。如下面这个案件,原告股东起诉被告股东侵犯其财产权,因其用个人账户收公司款项。最终法院认定,被告股东有收款也有付款,不能证明侵权。且就算是侵权,也是侵犯公司的财产权,股东个人无权起诉,最终驳回原告股东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判决书节选: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李被告、被告公司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如存在侵权行为,应如何确定侵权责任的问题。本院分析如下:赖原告要求
只有录音可以打官司。录音即是将声音信号记录在媒质上的过程。录音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但是仍有一些限制。应当尽量提供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三条 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人因土地的使用发生纠纷,可由村委、乡镇政府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构成犯罪。公民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占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投资协议没有成立需要返还出资款。投资人出资的目的,就是为了投资入股或开设公司,要是最终投资协议没有成立,那收款方就相当于不当得利,出资人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收款方返还出资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
在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办理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是没有手续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
投资协议没有成立,已收投资款的个人、公司应该向投资人返还出资款。投资人出资的目的,就是为了投资入股或开设公司,要是最终投资协议没有成立,或投资目的没有达到的,投资人是可以要求返还出资的。因协议未成立,造成损失的,双方按照过错大小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王某某、高某系高某某之妻女。高某某在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乡X号拥有宅基地一处。1997年,高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签订《买卖住宅契约》,约定高某某将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乡X号宅基地上的房屋三间及院内三万块砖卖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李某某。2017年丰台区长辛乡进行棚户区改造,已经卖掉的X号宅基地也处于征收范围内。同时,双方也未在《买卖住宅契约》中约定如遇征收,补偿款应当如何分配
每个地方都有不少漂泊异乡为梦想奋斗的人,他们居住在狭窄的单间中,为生活在苦苦打拼,由于可以减少一些租金不少人会选择在城中村长租几年,突然有一天房东告诉说因为要拆迁房子所以不租了。 此时,租客难道只能被迫搬走吗?还是说会给予一定的拆迁补偿呢?其实,租客能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款主要是取决于所租的房子的性质以及租赁房屋的方式是不是合法。 一般来说,我们了解的是拆迁房屋是由拆迁人和房屋的所有人协商
一、银行卡注销了不能往里面打钱吗?一般向已注销的银行卡转账,银行系统审核是通过不了的,3个工作日左右就会将该账款转回到出款账户。《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发卡银行的义务:(一)发卡银行应当向银行卡申请人提供有关银行卡的使用说明资料,包括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现有持卡人亦可索取上述资料。(二)发卡银行应当设立针对银行卡服务的公平、有效的投诉制度,并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发卡银
能得到安置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按上述条款规定,虽然户口迁走了,但土地的承包权还是你的,所以该土地被征用,其安置补偿仍然归你。
“隐名股东”一般不可以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隐名股东只能通过名义股东向公司主张权利,如果隐名股东要显名的,必须经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才能变更股东和股东名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同村人买家为善意第三人,且同村人直接的宅基地买卖合同有效,卖家或其继承人不能起诉合同无效,返还房屋。判决书节选:法院认为,关于涉案房屋的性质问题,根据一审庭审中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可知涉案房屋所在的土地为宅基地,涉案房屋为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根据庭审陈述,卢卖家确认涉案房屋为1998年建造,故涉案房屋为卢卖家与严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同时双方在2004年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
隐名股东未实际出资是否影响显名股东的权利行使 (一)隐名投资协议对内原则上有效,且约束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不能约束第三人。 对于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隐名投资协议,法律、行政法规均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因此,应当属于有效。但是,如果该协议存在规避法律的情形,则属于无效。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隐名投资协议有效,指的是在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隐名股东可以根据该协议的约定向显名股东主张合同
《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民事诉讼法(2013)》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您好,可以联系你的其它股东,让他们尽快支付赔偿金额,然后申请解除限高。
一、基本案情2017年1月,甲乙签订《股份合作协议书》,约定成立A公司。甲依约向A公司支付投资款,并参与A公司的经营管理,乙对甲的身份无异议。同年6月,甲知悉A公司未将其登记为股东,遂诉至法院请求退股并返还出资款。二、法院裁判法院判决驳回甲的诉讼请求三、律师点评关于甲出资后未被登记为股东,能否请求公司退股并返还出资款的问题。应从甲自身在设立公司时的意思表示、甲出资款是否已经投入公司以及甲是否以股东
不方便直接做股东?怎么写代持协议条款最放心?隐名股东可要求显名股东做哪些事?
一、什么是隐名股东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 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个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
一、隐名股东投资款能否退还1、股东出资后,不能抽逃出资,所以隐名股东的投资款不能退还。2、但隐名股东可以要求名义股权转让股权,然后向名义股东主张转让款,从而实现收回投资。3、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