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拆迁户向英淇律师咨询,自家房屋面临拆迁,但当地政府既不采用产权置换,也不给货币补偿,只给一张“房票”补偿,说是可以在政府指定的楼盘换购房屋,自己也不懂,怕被坑了。
导读:在城市和广大农村地区一些带有院落或空地的房屋面临征收(拆迁)时,有的征收方为了低成本征收,常常对被征收人的院落和空地面积不予补偿。院落空地面积在征收时有补偿吗?补偿标准又是什么?这是很多被征收人非常迷惑的问题。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黄晓丽律师在长期办理的房屋征收及拆迁案件中,代理过很多案件涉及土地使用权补偿的问题,有的涉及不履行补偿职责的问题,有的涉及如何适用补偿标准的问题,有的涉及由哪个单位给付
1、协商不成,你们可通过法院诉讼来分割拆迁补偿款。2、我们擅长处理这类纠纷,成功处理多起同类案件,具体情况可来电或预约面谈。
全国各地对于拆迁中的公摊面积是如何规定的 针对这个问题,目前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详细规定到公摊这个程度上,不过,大家可以看一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该条第三款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这里所提到的“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我们理解为不能因为征收拆迁而导致被拆迁户的居住
什么是“房票”,拆迁中的“房票”有风险吗?导读:你听过“房票”吗?知道“房票”是什么吗?小编第一次听到这个词的时候,也是一脸茫然,拆迁也可以发“房票”吗?我想不少被拆迁人对于“房票”肯定存在很多的疑问:房屋拆迁中,用“房票”来替代原先的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合法吗?对被拆迁人来说,选择拿“房票”这种补偿方式是有利的还是有弊的呢?下面,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有关“房票”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什么
想必大家都知道,无论是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征收,法定的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农村房屋拆迁的,还有宅基地迁建这种补偿方式,且广大被征收人常见的补偿方式也是以上三种。 但是,为了加快房屋征收安置速度,且满足老百姓对补偿安置形式的多样化需求,现在多地又开始实行“房票”这一种补偿方式。比如我们昨天已经说到的苍南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中就对征地拆迁中对“房票”安置如何进行做出了明确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机关是不可以强制拆除的。 然而违章建筑若出现在征地拆迁中,综合违章建筑的认定考量因素和处理原则,可以作如下处理: 1、第一种情况不
一、拆迁中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是给房东还是租户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经营性房屋进行拆迁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的,停业停业损失是给承租人的,并不是给房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
?一、拆迁中的回迁房质量有问题怎么办拆迁中的回迁房有质量问题的,由施工单位履行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履行维修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向房屋管理部门投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
一、可建但未建成的房屋有补偿吗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已办理房屋建设规划审批手续,但因其他原因未能新建、扩建房屋的,现住房建筑面积应当以征收土地公告时符合农村村民建房申请条件的人数计算;低于现行农村村民住房可建面积标准的部分,可给予土地使用权基价补偿和价格补贴,但他处有经批准建造的农村住宅、已享受过福利分房或已享受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人数除外。上述可建但未建建筑面积的认定,应由具备条件的农村村民家庭
很多被拆迁人咨询究竟多大范围算是电路安全距离,需要拆除并给于合理拆迁补偿呢?现京平律师给出具体解答: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根据我国《电力设施保护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总是会出现拆迁方与被拆迁方之间的各种纠纷,而纠纷最基础的根源就在于拆迁方给被拆迁方给的补偿不合理,有的甚至是达不到被拆迁方在拆迁之后的基本生活水平,所以,就会出现双方出现不可化解的利益纠纷。于是他们通过信访、上访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针对信访老户征地拆迁涉法涉诉如何处理?
拆迁中的诈骗罪怎么处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您好,补偿是对于房子、土地的补偿金,是拆迁安置中获得的最主要的钱。奖励是指地方政府为了促进您接受对于房子、土地的补偿而设立的奖励金。如果在一定时间签了协议,您可以获得奖励,如果没有接受签补偿协议,您就没有奖励。 但是有个例外,如果补偿标准不合理不合法,这个奖励政策是从确定合法合理补偿时才生效的。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属于国有财产。公房包括直管公房与自管公房,均为我国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产物。所谓直管公房,是指所有权归属国家,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的房屋;而自管公房则指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为全民所有制单位并由其管理的房屋。公房承租不同于一般的房屋承租,因为公房承租实际上类似于福利分房,其低廉的租金正是这种福利的体现。由于早些年开始实施的房改房政策并没有在大范围内将公房这类特殊产权房屋上的租赁权法
征收拆迁中说这几句话你千万不能说!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是一场斗智斗勇的比赛,双方由于目标的不一致处于对立方,征收方想要通过更低的补偿额达到拆迁的目的,而被征收方要么由于乡土情结不想搬迁要么想获得更高额的补偿,因此双方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充满了摩擦点。客观的讲,相对于征收方政府来说被征收人处于弱势地位,征收方往往是做足了准备,而被征收方面对突如其来的征地拆迁消息通常会显得不知所措。今天浩硕律师教你如何
正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在征收拆迁实践中,老百姓最容易拿自己所能获得的补偿去和同一个项目中街坊四邻的比较。毕竟项目相同意味着适用的补偿安置方案一致,属于征收方爱讲的“一把尺子量到底”范畴。且都在一个片区内,对房屋价值影响最为直接的地段因素也完全相同,每平米的市场价格按说是差不了多少的。但这样一比就容易产生问题了:凭什么邻居家能拿那么多,我却只能拿到这么一点儿呢?这里面的道道,值得在明律师给大家说
1、因旧城区改建进行房屋征收的,需要在征收范围内对放征收居民的进行二轮征询,只有征询结果达到一定比例时才可以正式启动房屋征收工作。2、第一轮是指旧城区改建的意愿征询,即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组织被征收居民按户进行投票,征询是否同意进行旧城区改建的意愿,90%以上同意的,区政府可以发布房屋征收决定。3、第二轮是指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组织公房承租人、被征收人(即房屋产权人)根据房屋征
导读:在城市化建设中,征地拆迁是不可避免的情况,其中的留地安置主要是政府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按照征收农用地或者耕地面积的一定比例,将土地转变为建设用地,并将其安排给被征地的集体组织,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尽管留地安置能够带来持续性的效益,但还是无法有效解决征地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依旧存在一些法律问题。为此,北京在明律师就征地拆迁中的留地安置政策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期被征收户对留地安置方式有个简单了解。一
公房拆迁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补偿款,安置房如何分配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但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有下列情况除外: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可以酌情多分: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一、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公共利益是怎样的 既然城市房屋拆迁本质上仍是国家对私有财产权的征收或征用,那么,根据宪法第13条,国家必须基于公共利益进行。虽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没有出现任何公共利益的字眼,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8条,国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是: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