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但是,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是否办理登记却没有必然联系。也就是说,没有办理登记的结果只是物权不发生变动,但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2、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出卖人死亡后房屋买卖合同应由其继承人在继承财产权益的范围内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且形式有效的,出卖人死亡后房屋买卖合同依然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
于先生与房主张先生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房是期房,得等到今年12月份才能建成。签合同前,房主明确告诉于先生,他还未拿到房产证,仅交给开发商购房定金而已。不过,他可以找到开发商,把购房定金收据改成于先生的名字。于先生签完合同后,心里越想越不踏实。请问:张先生没拿到房产证的情况下,法律允许出卖吗?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
一、未办理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继承依据我国继承法对遗产的定义,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无形财产以及有价证券、公司股权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财产权利。拆迁安置房在权利表现上有一段“真空”时间。从实物上讲,原房屋已被拆迁,新的房屋尚未建成;从权利凭证上看,原房屋的房产证明已被注销,新的房屋的房产证尚未颁发。在这段真空时间,拆迁安置房的唯一凭据
1、房屋共有产权人没有签字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认定为无效,共有房屋全部共有人同意后方可认定为有效;2、共有产权人没有签字但单独出具同意出售承诺书或事后对该行为进行追认的,应当认定为有效;3、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为无效;4、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认定为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
公司转让买卖合同还有效。转让买卖合同属于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或者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裁判要旨合作双方以自用为目的、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可以在划拨土地上合作建房。这种行为并没有擅自变更划拨土地用途,没有将划拨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售房等开发行为获益,因此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作建房合同合法有效。案情简介一、1993年,武汉中南汽车修造有限责任公司(“中南汽修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宝丰支行(“中行宝丰支行”)签订《合作建房合同》,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
已过户房产证的农村房屋买卖有效。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如不存在产权分离出卖、主体有问题、侵犯优先购买权、非法转让的情形时,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即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房屋买卖协议未过户是有效的,一般情况下,签订完买卖合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一、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怎么买卖1、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双方可以先行签订购买协议,必要时可以进行公证,在房产证下发后进行交易。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以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
北京市全面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对新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将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之前受理的各类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申请,仍按原有工作程序颁发旧版不动产权属证书。原有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北京市将市、区县相关部门承担的土地、房屋、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职责予以整合,统
法律分析:《民法典》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会导致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管理性强制性规范,合同并不当然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 15 条规定:“正确理解、识别和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中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系到民商事合同的效力维护以及市场交易的安全和稳定。人民法院应当注意根据《合同法解释(二)
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人是否可以申请代开餐饮业发票?【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规定,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略),可以向主管税务
北京房产专业王辉律师(13810953787)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房产继承、借名买房、婚姻房产、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军产房、公房承租权及房产拆迁等各类房产纠纷案件。从业以来代理了大量的房产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房产诉讼经验。现将相关房产案件进行改编,希望下面的案件可以帮您解决遇到的房产法律问题(注:以下案例当事人姓名均使用化名,如有雷同,请联系我们撤销)。 【裁判要点】本案中,案涉房屋性质为
1、经授权夫妻一方代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夫妻一方授权另一方代签的、或一方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代签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另一方未经授权用其名义代签合同,合同对该方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另一方承担。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
北京房产专业王辉律师(13810953787)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房产继承、借名买房、婚姻房产、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军产房、公房承租权及房产拆迁等各类房产纠纷案件。从业以来代理了大量的房产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房产诉讼经验。现将相关房产案件进行改编,希望下面的案件可以帮您解决遇到的房产法律问题(注:以下案例当事人姓名均使用化名,如有雷同,请联系我们撤销)。 【裁判要点】本案中,原告以张x1未经其委
一般都是有效的,具体欢迎联系我详细沟通后分析解答
机动车买卖未办理登记影响车辆产权转移吗不影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使。该规定表明,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登记,不影响车辆产权转移。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当事人也无特别约定的情形下,买卖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二手车过户手续1. 机动车过户申请表2. 机动车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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