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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办案笔记56:公司要求待岗,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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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办案笔记56:公司要求待岗,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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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要轻易离职。

 

《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或拖欠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被迫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但支持补偿的前提是待岗安排是不合理的,否则极有可能离职了却拿不到补偿!

 

如果看过我上篇文章,应该了解用人单位调岗需要满足合理性要求。

 

又是合理性!?没错,待岗的本质是调岗的一种。

 

那么什么是合理性?劳动者应该如何区分待岗安排是否合理?

 

建议按照以下步骤认定:

 

第一、看依据。待岗的依据包括两类:

 

一是法定依据。《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有权调岗。

另外,公司因经营困难决定停工停产,也可以通知员工待岗。

 

二是约定依据。比如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等有相关约定。

 

第二、看是否具备触发的条件。

 

比如因停工停产安排待岗的,需要证明经营困难等;如果依据规章制度规定安排待岗的,需要证明符合约定条件。

 

这方面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

 

如果不符合以上任一点,完全可以拒绝待岗安排。劳动者可以要求补足期间的工资差额并视情况提出离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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