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4年1月1日,张某入职某建材公司,岗位为机械操作工。2014年8月1日,某建材公司与某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达成合作,某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为张某购买了工伤保险。
2014年12月3日,张某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受伤,经工伤认定后,因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张某向某仲裁院提起仲裁,请求某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承担工伤待遇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某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答辩称,我公司与某建材公司是社会保险代理关系,由我公司代为购买社会保险及办理各项社保申报手续,故相关工伤认定文书显示为我公司的名称。
张某由某建材公司进行招聘、录用和管理,并由其发放劳动报酬。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中明确约定,员工发生工伤后,在工伤保险报销范围以外的费用由某建材公司承担,且我公司已将社保部门核发的工伤保险待遇转账给了某建材公司。
因此,我公司与张某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院经审理认为,某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虽然辩称其与某建材公司只是保险代理关系,但依据其提交的《劳务派遣合同》可知,某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是作为劳务派遣单位向某建材公司派遣劳务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的规定,应由某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承担向张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和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责任。
至于某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已将社保部门核发的工伤待遇转账给某建材公司以及某建材公司是否应最终承担所有赔偿责任的问题,则属于另一法律关系,不是本案劳动争议处理的范畴,本案不予处理。
律师提示
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该义务建立在用人单位和员工存在真实劳动关系的基础上,用人单位的该项法定义务不得随意转移。
但在现实生活中,社会保险代缴现象很普遍,甚至成为很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常规业务。
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通过各种形式为用人单位代缴社会保险,目的是赚取相应管理费用。用人单位代缴社会保险需求来源,一是通过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渠道可以单独缴纳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可在防范工伤同时减少社会保险支出;
二是某些用人单位通过“假派遣”形式,将员工工资通过劳务费用进行发放,或者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等用人单位法定责任。
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代缴社会保险的典型模式,是“劳务派遣协议+抽屉协议”的形式。劳务派遣协议从形式上制造派遣合法的假象,抽屉协议则确认双方真实代缴关系,以及社保部门核发费用之外的费用由实际用人单位承担等内容。
劳动者岗位不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三性”原则,且工作场所、工作地点、工作性质等均未发生明显改变的情况下进行劳务派遣,实际上是一种借用劳务派遣名义逃避法律责任的逆向派遣(即假派遣),属无效劳务派遣,应认定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委托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代缴社会保险,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应依法退保,并可能被处以罚款和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在员工发生工伤时,由于工伤保险缴纳主体和用人单位主体不一致,社会保险机构可能拒付工伤保险待遇,让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承担工伤待遇。
另外,在代缴社保情况下,如相关主体提供虚假了用人主体信息、虚假劳动合同等资料,可能被认定为骗保行为,涉嫌诈骗刑事犯罪。
在代缴社会保险情况下,员工工伤能否享受保险待遇在实务中有不同判例。大部分判例认为,我国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目的在于有效保障员工在遭遇工伤时能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等物质帮助,用人单位是否以自身名义履行参保缴费的义务,与工伤职工能否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并无必然的关联性,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后,员工与社保机构构成工伤保险行政关系,有依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综上,代缴社会保险是违法行为,笔者建议中小企业采用劳务外包或者合法劳务派遣等形式灵活用工,降低用工成本。
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五条 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条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
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实践中,出于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同等原因,有些用人单位会选择通过委托第三方代缴的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此种方法是否合法?用人单位又将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一、案情简介 A公司原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
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未按时足额缴纳的,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实践中,出于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同等原因,有些单位会选择通过委托第三方代缴的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此种方法是否合法?用人单位将面临哪些法律风险?本文我们将通过一个案例进行分析。一、以案例切入 1.案情简介(案号:(2021)京03行终368号)D公司原注册地在北京市朝阳区。2019年12月5日,胡某向朝阳区社保中心
您好,三月初三并不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所以不放假是合法的,并没有违法。国家的法定节假日有: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至10月3日)
法律分析:农村换水表收钱属于合法行为。法律依据:《城市供水条例》 第二十七条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对其管理的城市供水的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进户总水表、净(配)水厂、公用水站等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运行。 第二十八条 用水单位自行建设的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户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必须经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交其统一管理后,方可合
一、离开单位后的社会保险:1.办理转移手续后在新单位续保(新单位在异地的需要异地社保中心的确认或者等待政策允许转入后再办理)。2.办理转出手续后以个人身份续保(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中心办理)。3.停保一段时间,以后再续保。注意:停保的次月起停止报销医药费。因转移、转出和停保,前后几次个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累计计算。二、社会保险的退保1.城镇户口的不能退保。2.农业户口的可以退保(持身份证、社保
法律分析:网贷收取担保费服务费不合法,可以适当收取中介费。网贷收取担保费服务费属于套路贷,套路贷本质上是违法行为,遇到这种情况提高警惕及时报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
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按月结算,以方便劳资双方及银行结算。但也不排斥其他发放方式。涉及相关问题及答案如下:1.单位能否约定员工工资按日结算?答:可以。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小时、日、周、月为周期支付工资。相关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北京市
可以。 任职期间的企业工会主席,能享受到与企业副职级管理人员同等的待遇,像日常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可由企业支付。但如果是经由上级工会推荐,经过了民主选举之后任职的企业工会主席,待遇也可以由上级工会或上级工会与其他方面合理承担。 企业工会主席任职条件: 1、拥有相当坚定的政治立场,而且能够由衷地热爱工会工作。 2、作为企业工会主席的情况下,要具备比较强劲的组织协调能力,体现出民主的作风。 3、具备与
法律分析:在自己的这个劳动合同,没有发生任何变更的时候,那么社保缴费按照相关的规定,是不应该变更公司来进行缴纳的,所以这种情况实际上是违反相关的规定。除非你的劳动合同也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重新建立新的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那么自己的工作单位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就是变化成为了第三方公司,当然这个第三方公司,可能是劳务派遣公司或者是相关的人力资源公司,那么是可以代理缴纳社保的,也可以代理
可以继续提出相关抗辩理由
一旦签了三方协议,就要受法约限制。不要出现签三方协议后违约问题,以免给人留下不诚信印象,给自身带来负面影响,频频违约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毕业生签订协议书时要慎重,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了个人意见,用人单位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该协议即开始生效,毕业生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在签订合同或解除协议之前,该协议都具有效力。如果在签订之后,又有其他就业选择,必须与原单位办理书面解约手续,经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
协商不了可以起诉解决
你好,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可主张2n,如果仲裁谨慎签署协议
如果员工上班迟到多次,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的,那么该劳动者被辞退是合法的。按照劳动法规定,若员工有以下情形的,公司可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等
病假扣绩效是属于合法的,首先员工的绩效是根据员工工作情况而给予员工的奖励性待遇,在达标的情况下可以全额领取,员工请假没有工作,那么就没有绩效工资。第二员工在病假期间的工资有法律规定,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80%
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法律若干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性活动”属于“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单位在办公室安装摄像头一般是不构成侵权的。单位办公室属于公共区域,而非私人空间,摄像头一般是为了管理或者安全等统一安装的,不构成侵权,但单位要安装肉眼可见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摄像头,同时需要提前告知员工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等形式。对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考虑到劳动合同的特殊性,结合国外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的规定,主要应以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为主,以禁令、申明等防范、补救措施方式为辅,违约金和定金方式不宜适用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场合。 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或特定履行,是指在违约
法律分析:看守所出来手机会归还。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拘留所收拘的被拘留人,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所以被拘留后,手机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不会归还家属。所有物品都应当交看守所或者拘留所保管,释放后再取回来。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