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一直备受关注的网红“灰太狼的羊”被家暴一事,如今出现了大反转。据悉,“灰太狼的羊”帐号一直由其本人拍摄运作,走红网络后,个别传媒公司、播主和经纪人为了蹭流量造热度,利用惠然不懂网络运营的弱点,在未取得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以涨粉、代经营和经纪人之名骗取信任,擅自对帐号进行恶意炒作。
首先,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利用网络恶意炒作,发布不当言论,编造、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如果违背社会主流价值观,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或者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轻则将受到治安处罚,重则可能已涉嫌刑事犯罪,构成寻衅滋事。
其次,如果在网络上恶意炒作,造成他人受到侵害的,从民事侵权的角度已经涉嫌侮辱、诽谤,侵害他人名誉权,是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
对于网红恶意炒作,其可能承担什么责任?
首先,民事侵权责任。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其次,行政责任。一般辱骂行为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捍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最后,刑事责任。对于公然辱骂他人情节严重者,则可能触犯刑法。辱骂他人属于寻衅滋事行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如此利用他人攫取流量甚至获取变现,对于当事人本身以及行业领域,都会产生巨大伤害,更削弱了大众对于网络红人的基本信任。
长此以往,必然会影响网络秩序的正常发展。像惠然这样的网络名人,在关注自己的流量之外,更要用知识和经验擦亮眼睛、增强意识、武装头脑,而不是被他人恶意利用之后,自己背着黑锅担下一切。
这是得不偿失,甚至备受委屈的。有必要的话,相关当事人也要借助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当地网信部门和行业协会也应该及时介入调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甚至法律的机构和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进一步杜绝网络上此类不良事件的发生和负面影响,努力给大众创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近年来,国家网信办针对自媒体账号存在的一系列乱象问题,开展了多次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其中多次明确自媒体绝不是法外之地,不能触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红线。随着《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发布及有关部门出手治理,自媒体管理已逐渐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某些人和某些企业通过自媒体违法违规行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将面临巨大的民事、行政甚至是刑事法律风险。●民事责任:商业诋毁需致歉赔偿目前许多
危言耸听的标题、打擦边球的虚假新闻屡见不鲜,让人感慨“信息越来越多、真相却越来越远”;网络谣言和小道消息不胫而走,往往陷入“造谣动动嘴、辟谣跑断腿”的尴尬……一段时间以来,频频发生的自媒体乱象,备受诟病。网络空间从来不是法外之地,自媒体野蛮生长不行、放任自流更不行。近年来,相关部门出台自媒体管理规范、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封禁一大批违规自媒体账号、处罚造谣生事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就是
1、加盟领域涉及的刑事犯罪类型由于存在加盟合同、培训学习以及开店经营等履行合同的形式上的外衣,“套路加盟”的刑事立案一直比较难。但自从上海公安查处“茶芝兰”加盟合同诈骗案以来,各地公安纷纷出击,诸如“轻钢别墅”、“蜜桃里”奶茶、“大头儿子小头爸爸”汉堡等一批加盟项目被立刑事案件查处。由于我国的特许经营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从而导致加盟行业在我国的发展较为混乱,鱼龙混杂。正是因为加盟行业具有“来快钱”
微信群不是法外之地因筹建小区业主委员会过程中存在意见分歧,便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内大肆辱骂他人。近日,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名誉权纠纷案,判决被告张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万某精神损失2000元。万某和张某系某小区业主,均为该小区业主微信群成员,该群共有成员470余人。因万某在筹建小区业主委员会过程中提出了反对意见,张某对万某产生不满。2021年5月某晚,部分业主在群里讨论某地一人在跑步中发生意外事宜
律师观点分析上诉人(原审被告):陈××。委托诉讼代理人:罗××,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委托诉讼代理人:潘××,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一、案件基本情况原告李××与陈××系朋友关系,因陈××称其小姑子有渠道向不特定的公众提供借款,并且可获得高额回报,于是让李××也一起投资,李××一共向陈××提供了款项20万元,刚开始都是很快就还本付息,一个月后陈××开始拒付款项,于是
所谓恶意差评,是指在网上商城购买物品后,对商家的一种无根据的、恶意的评价,目的往往在于通过影响商家的诚信度,谋取额外财物或其他不当利益。由于给予恶意差评的买家以逼迫或预告将要实施危害胁迫等方式使卖家陷于恐惧,逼迫卖家违心赔钱等
公司地址变更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得单方面变更,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协商也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
法律分析:欠钱不还银行卡被冻结时需要及时偿还对方债务,欠钱不还可以依法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是不可以冻结其他人的账户,该账户的冻结一般由法院执行。 借款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只是借钱不还的,可持借条向管辖权法院申请支付令给付,支付令即限期15日内给付的命令,否则可能起动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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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欠网贷了,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会立案,和欠钱多少没有关系。建议尽快偿还欠款,造成严重逾期将面临:需要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征信产生污点。面临任危机。
你好,有什么法律纠纷呢?
网络诈骗案钱能追回来的几率比较小。网络诈骗案件管辖是依据被发现侵权内容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确定,或者根据犯罪行为人取得财产的地方或者网址等确定。 一、网络诈骗案钱能追回来的几率有多大 网络诈骗案钱能追回来的几率有很小,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与一般诈骗的主要区别在于网络诈骗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
非法同居违反道德 警方一般不会处罚 但如果因对方非法同居 导致离婚。在离婚事由上及财产分割方面 无过错方占据较大优势
法律分析网络诈骗的管辖地是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
算违法的,一般是会被行政处罚的,严重的话,会构成赌博罪的,会负刑事责任的。赌债不受法律保护,一般难以追回。你本人也属于聚众赌博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收集证据向警察举报,如果你能积极举报他人的赌博,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节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你好,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全部流水,证明获利20万元。涉嫌诈骗的可以报警解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方主张索赔依据是什么呢 你们之间没有法律关系 不构成无因管理,没有合同之约定。如果有宠物课体验,或者你们招揽进去的。可能有一定责任。否则事件和你们无关。 如果真有实际法律困惑,可以点击头像具体咨询了解,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一百条规定: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到刑事处罚,不得隐瞒。但未成年人不适用刑事处罚的报告义务制度,这是刑法的另一项规定叫做前科报告义务的附条件免除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就是说违反前款刑法规定,实施某些犯罪行为,受到了刑罚处罚,但由于是未成年人,那么在参军或者就业的时候,符合法律规定的限
律师观点分析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9)桂0125民初2259号原告:余XX,男,1991年5月14日出生,汉族,住南宁市上林县。被告:黑龙江省XX,住所地黑龙江省,生产地址黑龙江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法定代表人:王XX。委托诉讼代理人王X,上海XX律师。原告余XX与被告黑龙江省XX(以下简称XX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6日立案受理
案情简述“基因编辑婴儿”案于2019年12月30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3名被告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追名逐利,故意违反国家有关科研和医疗管理规定,逾越科研和医学伦理道德底线,贸然将基因编辑技术应用于人类辅助生殖医疗,扰乱医疗管理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律师评析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刑法》第336条之一规定:“将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或者动物体内,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