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用人单位的电子考勤记录与人工考勤记录不一致,用人单位根据电子考勤记录认定劳动者旷工并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但未举证证明电子考勤记录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劳动者诉请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应予支持。
案情简介
2020年9月24日,某物业管理公司与曾某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新员工入职须知》《行政管理工作手册》规定:职工旷工年累计达3天以上或连续旷工2天,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公司对员工上下班采取电子及人工考勤,每月经员工本人及部门领导核对签字后上交会计,由会计据此发放工资。该公司电子考勤表显示,曾某2021年6月1日上班于8:02打卡后,下班未打卡;
6月17日上下班均未打卡;6月22日上班未打卡,下班于18:36打卡;7月7日上班于8:04打卡,下班未打卡;7月14日上班迟到8小时4分钟。
该公司6、7月人工考勤表显示:曾某于6月1日、6月17日休假,6月22日、7月7日、7月14日在岗,人工考勤表由曾某本人、考勤员李某、部门经理邓某、综合部运营总监郭某签字确认。
2021年8月6日,该公司以曾某在2021年6月、7月累计旷工5天,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曾某的劳动合同。
曾某申请仲裁后,仲裁认为某物业管理公司应支付曾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某物业管理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法院裁判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本案中,某物业管理公司以曾某未严格履行电子考勤,累计旷工5天,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为由,解除与曾某的劳动合同。
某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人工考勤表显示其中两天属于正常休假,另外三天曾某全勤,并未迟到、早退,该考勤表经员工本人及考勤员、部门经理及综合部运营总监签字确认,应予以采信。
而且,曾某2021年6月的工资也并未因旷工而被扣发。因此,某物业管理公司主张曾某旷工5天的依据不足,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属违法解除,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本案由重庆万可律师事务所林鹏律师整理,典型案件节选自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04月29日发布的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1、用人单位多年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以此离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2、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属于正常参保状态,但用人单位之前存在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该行为也可能认定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为未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依法可以获得。
1、用人单位多年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以此离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2、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属于正常参保状态,但用人单位之前存在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该行为也可能认定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为未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依法可以获得。
律师观点分析【基本案情】2018年6月28日,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接受S某的委托,指派杨权法律师担任S某诉D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的代理人。在接到案件基本材料后,本律师对委托人S某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了梳理,并向委托人S某就案件细节问题作了深入的了解。经过整理,本律师代S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基于S某、被申请人D公司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争议双方的陈述,案件
您好,建议提起劳动纠纷维权,申请劳动仲裁,让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提供无犯罪证明也不可能查到员工的案底,但是,用人单位提出的这种要求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制度,毕竟有些用人单位最先看中的还是员工的个人品德。用人单位如果必须要提供无犯罪证明,这需要应聘者本人自己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一、单位要无犯罪证明会查吗?1、用人单位是查不到犯罪记录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无犯罪记录的,应该由当事人到公安机关申请开具,但用人单位是无权也查询不到犯罪记
陈女士系某公司员工,该公司原来位于甲市,工作一年后,该公司告知陈女士将其调至乙市工作,陈女士可以不去吗? 丘敏律师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用人单位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工作人员或承包人以单位名义在外招用人员,不为反对意见;或受招用人员有充分理由相信该工作人员或承包人是代表用人单位的,如果劳动者确实是为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认定受招用人员与该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期限是多久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称这段期间为“工伤医疗期”,且这段期间享受的工资待遇称为“工伤津贴”。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期限是多久: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
一、单位不出具书面辞退证明,劳动者如何维权单位不出具书面辞退证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该法第89条也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出具书面辞退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
提出问题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可以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条款有效吗?相关案例案例一:杨某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杨某(乙方)在采购部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杨某在“管理”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公司《处罚条例》中规定:“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动者,扣减3分,并记过。”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发布《杨某部门调整公告》,将原采购部主管(管理岗)的杨某调入品质经营部(管理岗)。公告发布后
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二、对无过失性辞退的三种情形的理解法律规定的是无过失性辞退
用人单位将劳动者档案损坏或丢失,劳动者要求赔偿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所在单位应当在15日内将劳动者档案转交新用人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履行的法定义务。若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动者档案丢失、毁损给劳动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应当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风险提示: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
1. 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合规、合理,而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2. 劳动者的行为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并且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 单位辞退劳动者,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按照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简介: 2021年3月21日,A公司员工吴某在上班过程中不慎摔伤,因A公司为吴某缴纳了工伤保险,吴某受伤后A公司为吴某申请了工伤认定,县人社局于2021年4月19日认定为工伤,2021年12月9日经昆明市劳鉴委鉴定吴某因受工伤构成八级伤残。2022年1月4日,吴某与A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2022年1月14日,县社会保险局向吴某核发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6229元和一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从第四十条的规定看,这两种情形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并不需协商一致。理由如下:从条文文意看,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开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
开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离职证明是实务中的一种通俗说法,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称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在实践中因用人单位不开离职证明导致赔偿劳动者损失的例子很多,或写明不利于劳动者再就业的离职原因影响劳动者再就业的劳动争议也有。今天为大家分享关于“离职证明“那些事儿,用人单位可否不开离职证明,不开离职证明的法律风险,离职证明可否写明不利于劳动者再就业的离职原因,以及律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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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补足。”的规定,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工伤待遇差额的。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不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情形有: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或者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