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资委、工商总局、银监会、民航局、铁路总局等八部门共同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下文简称《八部门惩戒备忘录》)第一条规定:信用惩戒对象为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所有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被人民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以下统称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时,即为被执行人本人;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时,还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该文件明确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经检索司法判例,实际操作中个别法院以此为据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020年1月2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下文简称《文明执行意见》),对以上规定进行了明确修订。
该意见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单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纳入失信名单。
根据《八部门惩戒备忘录》第三条规定,信用惩戒措施除了限制消费外,还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虽然最近颁行的《文明执行意见》对惩戒人范围进行了修订,但金融机构、铁路、民航等仍有可能将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列入限制消费或限制办理业务的范围。
2014年3月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资委、工商总局、银监会、民航局、铁路总局等八部门共同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下文简称《八部门惩戒备忘录》)第一条规定:信用惩戒对象为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所有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被人民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以下统称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时,即为被执行人本人;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时,还包括其法定代表
今天有人咨询:“我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被执行公司已经注销,可以追加执行公司的法人和股东吗?需要什么资料? ”我的回答:1、 你只可以申请追加已经注销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2、如果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股东,就不能被追加;3、因为,法律规定,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清算注销,可以追加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的;4、如果公司是股份公司,还可以追加公司的董事或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 5、法律没有规定,
银行卡冻结后办理新的银行卡不会被冻结,银行卡冻结只会影响被冻结银行卡取款,并不会影响其他业务。 一、银行卡冻结后如何处理 联系银行查询具体情况。 发现银行卡冻结,要在工作日联系开户银行进行咨询。通常银行卡冻结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人民银行转账系统冻结。 银行卡账户如果转账流水过大,备注中存在不合适文字,均可能会被冻结。此情况处理方法是本人去银行申请解冻,通常 3 个工作日内即可解决。 2、警方临
以企业作为被告主体的案件,历经一审、二审程序,终于判决生效,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长期抗战已经告一段落,即将迎接胜利的曙光,原告却发现被告公司无可执行财产,更有恶劣情况,被告股东、法人代表在诉讼期间进行了变更。原告申请执行,却未执行到任何财产。对于以上情况,原告切不可就此放弃,即使被告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债务产生期间的法定代表人仍需要承担法人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
现结合最高法院裁判观点,针对追加被执行公司的股东(原股东与现股东)为被执行人的相关问题,总结要点如下,供实务参考。一、被执行公司原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抽逃出资、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及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等情形,申请执行人可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二、即使被执行公司股东(原股东与现股东)构成了抽逃出资等情形应追加为被执行人,在被执行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对于该股
1、75周岁以上的人一般不能被判处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分两种情况:1、因欠金融机构或者个人钱会被冻结!法院可直接把所有进入该人名下的全部银行卡内现金转走!支付给债主或者其他机构。2、因信用原因,被国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银行卡不会被冻结。但有很大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
不可以。如果房产证上只写女方的名字,可以用男方的公积金贷款,但是前提是夫妻关系,如果不是,是使用不了的。 公积金贷款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
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签合同。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一般对公司具有约束力,但有一种例外情形: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该份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
1、如果你是失信人员的话,在结婚的当地派出所是可以查到你是失信人员。2、目前全国征信系统已经上线,在中国银行、最高人民法院的官网都可以查询到失信人员名单。3、对于失信人员,严格执行“三限”措施,即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以及在实行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限制。
执行公司财产法定代表人是否有影响,要看公司的性质,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对法人代表基本没什么影响。但如果是无限责任公司,公司没有钱赔,法人代表要偿还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残疾人,在税收上有哪些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文件的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
撤销工商登记的步骤一、带着本人前往侵权公司注册地所在的派出所报警,报警的内容是某某有限公司冒用本人的身份信息用于工商登记。取得相关报警回执。回执上必须记录报警内容“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册公司”须准备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从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回的工商变更登记档案。二、拿到报警回执后,带着当事人前往侵权公司注册地所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材料申请工商撤销登记。须准备材料:1、申请表3份(已填写内容
法定代表人有以下风险:(一)民事责任,损失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所获取的收入归入公司。(二)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三)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不可以办理灵活就业社保的,因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与公司具有劳动关系。应当由公司依法购买社保,不可以让法定代表人自行购买,公司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在法定代表人办理社保登记,按照法律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妇女进行性行为而依法判定的罪名。明确为“违背妇女的意愿”,而非“违背他人的意愿”。强奸罪保护的客体是女性的性自主权。而所谓性自主权作为公民基本的权利,任何人都有权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无论男女。众所周知的是,在我国刑法中强奸罪的对象没有男性,即我国刑法并没有保护男性的性自主权。显然男性在性自主权保护上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法律面前人
征信影响方面:1、会降低借款人的贷款金额。2、不给借款人优惠利率或使贷款利率上浮。3、如果有多次的信用不良记录,会直接拒绝借款人的贷款申请。4、对招聘求职、租房子甚至签证出国多个领域都有影响。5、征信差会被列入央行黑名单给生活带来很多不便。影响个人征信的行为: 1、拖欠水费、电话费度等其他的相关费用,这些小事都会影响到自己的个人征信。 2、借款人负债过高的话。大多数人都已经有在购车贷款与买房贷款
限制消费是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等九项高消费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对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会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网友咨询: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法定代表人能否解除限高? 律师解答: 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后,原则上只要履行了内部决议程序,就可以申请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但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的同时,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
案情 王某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因公司未支付其工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其工资,诉状中列明被告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原告本人,在该案中,王某既是本案的原告又是本案被告的法定代表人,王某作为原告陈述后,又要代表被告答辩,形成“自己告自己”的诉讼表象。 分歧 针对该案,一种观点认为王某起诉公司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本案的正当当事人,应当允许王某代表被告建筑公司出庭应诉,无论
一个人可以同时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律对此并没有禁止。但是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这些公司之间不能是同类或近似类竞争的企业。如果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在经营同类或类似业务,存在竞争的,则违反了竞业限制的规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