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消费是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等九项高消费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对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会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网友咨询: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法定代表人能否解除限高?
律师解答:
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后,原则上只要履行了内部决议程序,就可以申请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但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的同时,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时,需要结合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具体规定来判断能否变更法人。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并非一概解除对原法定代表人的限高措施。单位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确因经营管理需要发生变更,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申请解除对其本人的限制消费措施的,应举证证明其并非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人民法院经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并对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律师补充:
限制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
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来源:民事审判、裁判文书网,律管处 案例索引吉利xx与xx公司仲裁裁决执行纠纷案 裁判要旨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时,要判断原法定代表人是否为被执行人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本案中,申诉人提交的证据确认xx与xx于2018年10月26日签订的xx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系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利益,应为无效合同,故唐山中院执行异议、河北高院复议裁定书中认定的“xx
债务履行完毕、经申请人同意、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被限制高消费人员即可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解除限高令。可以。被错误采取限高措施的人员需要向法院提交纠正限高措施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据,详细说明事实情况,当事人本人可当面向法官陈述,形成书面的询问笔录,待法院查明情况属实后,即会通知申请执行人并解除限高令。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对于案件事实的审查十分严格、谨慎,尤其针对此类没有法
公司股东及法人变更后原公司债务由继受者承担。【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原法定代表人同意
实践中,执行法院在对被执行单位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同时,通常也会对被执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重点关照,即采取同样的限制高消费措施。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第17条第(2)项也对被执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提供了救济途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第17条第(2)项的规定,即使被执行单位的原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原法定代表人仍需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公司发展壮大之后往往是会选择对公司的名称等内容进行变更的,那么公司名称变更后原公章是否失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名称变更后原公章是否失效 公司名称变更后以前的公章没有法律效力。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公司法人而言,很多时候可能会涉及到法人变更问题,法人承担的责任是非常多的,那么你知道公司法人变更后原法人还有责任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公司法人变更后原法人还有责任吗 没有了,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大家都知道公司一般是有法人代表的,很多时候法人在这个公司的作用是很大的,行驶一定的权利。那么如果法人变更后原法人有责任吗?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一、法人变更后原法人有责任吗1、没有的。2、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后出的问题,与原法定代表人履职行为没有因果关系的,以变更之日起,原法人对以前签发的公司文件负责,现法人对公司以后的负责。3、公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后原法定代表人不需要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原法定代表人在担任法代表人期间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存在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则即使法定代表人变更了,原法定代表人也需要对其行为承担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一、公司股东变更后原股东承担债务吗股权转让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如果原股东履行了出资责任的,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如果出资不实的,要承担公司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人变更原法人的限高不能取消。即使法人变更名称、经营范围,也与变更之前的法人是同一个主体。该承担的债务不会因此而消灭。只有经过法定的流程解散清算,公司主体地位才会灭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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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司名称变更后原劳动合同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公司名称变更的,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由变更后的公司承受原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进行名称变更的,变更前的公司和变更后的公司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同一个民事主体,也就是说仍然是同一个公司。所以,作为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一方的合同主体仍然是同一个主体,合同是不需要重签的。
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是按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四个月的的标准来发放。若是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由其所在单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若是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凡参加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丧葬补助费从统筹基金中列支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人和股东后还有责任的。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而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接下来就跟随小编一同来了解法人变更后原法人有责任吗? 一、公司法人变更后原法人还有责任吗 没有了,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
雇员违反保密协议很可能同时侵犯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雇员承担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用人单位也可以选择要求雇员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按照劳动合同法来说,试用期辞职只需提前3天递交辞职报告就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法人变更后原法人限高能否取消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并不能解除对原法定代人采取的限制高消费强制措施,变更法人并不是删除失信信息的情形。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
强制执行一人公司典型案例:一人公司的股东变更后,原股东依然需要为变更前的债务承担责任。申请执行人与某某公司一案,一审法院于2019年3月6日作出(2018)京0115民初某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某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某某元。某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后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一审法院于2019年7月4日予以立案执行,案号为(2019)京0115执某号。执行过程中,因某某公司无财产可供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