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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有纠纷,家长来动手?!校门口两家起恩怨,派出所报案不满意又起诉至法院,经李晓棠律师代理驳回原告全部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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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有纠纷,家长来动手?!校门口两家起恩怨,派出所报案不满意又起诉至法院,经李晓棠律师代理驳回原告全部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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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分析

2021年10月,天津市某区一中的两名孩子在学校中产生冲突,随后冲突发展到双方家长介入。当日在学校门口,一方孩子家长S某夫妇打电话叫来自己公司员工T某,对我方当事人进行围攻并进行多次辱骂。

冲突中,S某使用车钥匙砸伤我方当事人,造成我方当事人眼部轻微伤,我方当事人在混乱中踢到T某。

冲突后,双方均选择报警,经过派出所认定,对S某的辱骂侮辱行为罚款500元,对其故意伤害行为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200元,合并执行拘留7日罚款700元。

S某拘留结束后,其员工T某向该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我方当事人赔偿其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共计8000元,并要求我方当事人公开赔礼道歉。

收到传票后,我方当事人慕名前来委托,庭审中,李晓棠律师提出我方并无伤害意图,原告挨踢因其自身过错导致、原告的名誉权及健康权未受到任何影响、原告无法证明自身损失,更无法证明损失与我方当事人之间的因果关系等诸多代理意见。

庭审后,法院全部采纳了我方意见,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律师提示,校园本是宁静之所,家长在处理孩子之间的纠纷时应当首先起到示范作用,而不是采取过激行为,家庭才是孩子最好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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