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
委托人李先生经被告滕某介绍,与案外人倪某签订《借款担保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约定李先生向倪某借款100万元。
合同一签订后,倪某委托被告滕某向李先生转账100万元,但滕某于2018年11月1日向李先生转账14笔款项共计仅为70万元。
之后委托人李先生与案外人倪某再次签订《借款担保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约定李先生向倪某借款10万元。合同二签订后,倪某再次委托本案被告滕某向李先生转账10万元。
但滕某于2018年12月19日向李先生转账2笔款项共计77800元。
2020年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另案中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委托人李先生向倪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委托人李先生因此向倪某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1540994元。
李先生认为所偿还的欠款本息与事实不符,于是委托我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本案原告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庭审过程中被告滕某辩称其未转给李先生的30万元借款和22200元借款是为了替李先生偿还信用卡,并答辩称其与李先生系多年的好朋友关系,李先生有7、8张信用卡由自己持有,并且信用卡申请过程中预留的联系人、地址均为自己的信息。
01
本案中被告滕某作为中间人未转给李先生的30万元借款和22200元借款属于合法占用还是不当得利?
02
李先生名下信用卡系由谁实际支出消费?滕某主张信用卡系李先生周转使用而其仅为李先生保管信用卡的主张是否成立?
律师代理意见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被告滕某作为中间人没有法律根据分别扣留李先生的30万元借款和22200元借款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被告滕某明知自己扣留该两笔借款没有法律根据,因此应当向李先生承担返还借款的义务并承担利息损失。
3、被告滕某不当得利占用为金钱款项,其利息系款项之法定孳息,依法属于不当得利应一并返还。
法院认为
01
一、李某不持有信用卡卡片,一般难以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
二、从一般常理上看,如李某办理信用卡系用于自行使用,则完全没必要在申办信用卡时留存滕某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三、李某连续办理7、8张信用卡均交由滕某使用的行为不合常理。
四、滕某自身对其持有卡片原因的解释上,先解释为为了替李某还款而持有,后又称系办卡时留存其联系方式导致,且其所述原因均难以令人信服。
综上,法院不予采信滕某的答辩意见。
02
滕某存在占用两笔借款的余款322200元的事实。因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要求其返还不当得利。
被判处缓期执行的人,暂不会关押到监狱中执行,其仍然生活在其居住地附近,但是会限制其自由。正常情况下缓刑期满,行为人的原判刑罚便不再执行。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可以减刑,但是要符合条件。减刑的适用条件:(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可以减刑。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确有突出的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可以对原判刑罚予以减刑,同时相应地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2)确有悔改表现,主要是指罪犯认罪服法;一贯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政治、
律师观点分析一、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于2011年10月,以元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盛公司)名义向典当有限公司借款800万元,又以元盛公司800万元远期支票作为质押,并以担保人身份为借款提供连带担保。后又将其中的450万元转入有其直接控制的宝隆公司。2011年11月,王某又以相同方式与元盛签订了借款合同,其获取该笔借款后用于清偿前笔从的借款800万元。负责人高某
律师观点分析2021年10月,天津市某区一中的两名孩子在学校中产生冲突,随后冲突发展到双方家长介入。当日在学校门口,一方孩子家长S某夫妇打电话叫来自己公司员工T某,对我方当事人进行围攻并进行多次辱骂。冲突中,S某使用车钥匙砸伤我方当事人,造成我方当事人眼部轻微伤,我方当事人在混乱中踢到T某。冲突后,双方均选择报警,经过派出所认定,对S某的辱骂侮辱行为罚款500元,对其故意伤害行为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
你好。去年因帮信被判了8个月。出来以后被受害人起诉不当得利。请问我需要赔偿吗?
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会影响到子女父母、配偶在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等考试中的政治审查情况,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但如果已经服刑完毕的,其子女在政审环节一般是不会受到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
你好,建议立即报警处理
在我国退休后判缓刑工资会正常发放。依据相关规定,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不叙职的工作,发给临时工资。然而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不能办理离退休手续。法律依据:《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 三、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间能否办理离退休手续的问题。 《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
您好,不一定通知的具体需要看犯了什么事情
你好,这要看你是基于什么情况被注销的户口,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材料齐全,当场就应该办好。否则,可能需要一个月左右。具体要看当地派出所规定。
你好,直系亲属有犯罪前科,子女政审是不能通过的
一、父母醉酒驾驶对孩子高考有影响吗 1、父母醉酒驾驶对孩子高考没有影响。亲属犯罪对报考院校无直接影响,但对需面试或者政审的院校是有一定影响的,但考虑到醉驾在刑法中并不算严重罪行,因此,应该无影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不一定算重婚的。只有没离婚就与第三者去登记结婚、或者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才构成重婚罪! 单单是出轨、生孩子,不是重婚罪。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在我国退休后判缓刑工资会正常发放。依据相关规定,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不叙职的工作,发给临时工资。然而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不能办理离退休手续。 法律依据: 《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 三、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间能否办理离退休手续的问题。 《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告法院可以向检查机关举报,或者向上级法院或最高院申请上诉。 如果对二审也不满意,可向上级或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上诉的程序如下: 1、持上诉状正本及副本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 2、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因书写上诉状确有困难而口头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所陈述的理由和请求制作笔录; 3、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 4、地方
被判拘役后不可以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终审的判决和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必须尽快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
被判缓刑可以去外地工作,但是需要获得批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等等
用私密照片威胁如果是以索要财物为目的的,涉嫌敲诈勒索罪;如果是以发行性行为为目的的,涉嫌强奸罪;如果犯罪情节轻微、没有对被害人造成伤害、中途停止犯罪或者是取得被害人原谅等的,不构成犯罪。
如果劳动者被判缓刑,一般退休工资能发。但如果被判处刑罚,且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则在服刑期间暂停发放其退休工资;等到服刑期满后,再恢复其养老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