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车辆租赁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租赁生产经营车辆的管理工作,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明确车辆租赁的职责权限、细化管理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项目部经公司内部协调不能满足生产经营车辆使用需求的,允许所属各单位及其项目部租赁使用车辆,以满足经营生产需要。
特制定本管理(以下简称为《办法》)。
一、租赁内容的界定
租赁生产经营车辆是指对车辆资产“物”的租赁,出租方提供车辆及车辆档案,不包括驾驶人员服务内容。其中车辆档案包括《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购置完税证明》、《车辆合格证》、《机动车行驶证》、《使用说明书》、《三包服务卡》、《保险单》等。
二、生产经营车辆租赁的条件
1.结合工作实际,本着厉行节约、合理开支的原则租赁生产经营车辆;
2.租赁的轿车型生产经营车辆原则上要控制在新车价格18万(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排气量1.(含)以下。商务车型生产经营车辆原则上要控制在新车价格29万以内、排气量2.(含)以下;
3.总公司允许租赁合资品牌车辆作为生产经营用车,月租车价格不得超过8000元;分公司及其项目部允许租赁国产品牌车辆作为生产经营用车,月租车价格不得超过5000元;
4.公司所属各单位应与当地开发单位加强业务沟通,优先考虑借用当地开发单位车辆,以满足本单位经营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
如确因与当地开发单位无法协调的,允许租赁生产经营车辆;
5.分公司所管理的项目部在3个及以上,且2个项目部之间的直线距离超过10公里的,或单个项目在管面积达80万平方米以上的,允许租赁生产经营车辆;
6.未满足以上条件,但确因业务需要,经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允许租赁生产经营车辆;
7.分公司或项目部现已购买生产经营车辆的,不得再租赁。
三、生产经营车辆租赁的审批
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项目部,租赁车辆必须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报公司党群综合部备案。审批内容应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排量、品牌型号、行驶里程、车龄等。
四、生产经营车辆出租方资格
生产经营车辆出租方必须为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合格的企业,具有车辆租赁相关资质,并能对给付的相关租赁费用开具国家税务主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
五、生产经营车辆租赁技术状况
租赁生产经营车辆必须技术状况(年检通过),满足经营生产要求,原则上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年,行驶里程不得超过3万公里。
六、生产经营车辆租赁的签约
租车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包括车辆用途、使用期限、租赁费用及付费方式、车辆交接、担保方式、车辆维护和维修责任、车辆保险、风险承担、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车辆租赁时间原则上一年一签,特殊情况不超过三年。
七、生产经营车辆租赁的费用划分
使用费用由租用单位承担,包括燃油费、过路费、过桥费等。固定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包括修理费、保养费、保险费、车船税等。
八、生产经营车辆租赁的保险
租赁公务车辆的保险内容必须包括交强险、三(20万元以上)、车内乘客险、盗抢险。
九、租赁费用核算标准
租赁公务车辆租赁费用按如下公式计算:租赁费=日租赁单价租用期限。
十、生产经营车辆租赁的使用
车辆租赁合约签署后,车辆属性即定义为公车。车辆使用必须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还应符合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公司相关的廉洁制度和标准。
十一、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本办法由公司党群综合部负责解释。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公开、公正、合法、有序的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部《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办法(试行)。第二条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下简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1. 目的 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业办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车辆使用与管理 3. 权责 管理部负责对列入公司管制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财务负责对相关发生费用审核控制。 4. 内容 4.1 列入公司管制车辆为: (别克)、 (长安之星)、 (奥拓)、 (皮卡)。上述车辆由管理部总务负责管理。 4.2 出车作业流程 用车人
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九) 一、安全行车规定 (一)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二)自觉服从处(队)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三)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融资租赁管理办法最新规定是怎样的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融资租赁业务发展,规范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租赁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金融租赁”字样。未经银监会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其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1-09-11 颁布日期:2011-09-11 文号:电监安全[2011]2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队伍的管理,降耗节支,提高车辆使用率和完好率,确保车辆高效运转,结合“三区合一”相关政策和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章 车辆管理 一、车辆派遣及审批权限 (一) 街道机关公务车辆实行驾驶员和车辆配备到各工作组定人、定组、定位使用,主城区范围内及单程在50km以上100km以内用车,由各工作组自行派遣;因公跨区域长途用车,单程在
安监总办〔2014〕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中央企业: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4年6月3日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一、总则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
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有效实施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切实提高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级管理是指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类别、经营业态以及经营规模、食品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基本制度第一节各级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公司经理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的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3、主持制订本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制订安全生产的奖惩办法,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在布置、检查企业工作时,要始终把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及时解决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精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24号)要求,推动和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
特许经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0-01-26 颁布日期:2000-0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上海已对该市居住房屋租赁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修改,规定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新规已于5月1日起实施。除了居住人数和居住面积方面的规定,此次修改后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还规定,出租的居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消防、治安、防灾、卫生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并具备供水、供电等
一、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
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保障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出租人将其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
如何抓好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为做好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我认为应该抓住以下工作要点: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1)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工段负责人、班组长对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责任;根据岗位人员变动情况,对原有安全管理网络机构进行调整,落实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2)车间、部门与公司签定《安全责任书》,年底兑现奖惩。2、完善管理制度,夯实基础工作安全生产部要在已有的安全管理制度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受疫情影响,在工作内容不变的情况下,企业不能单方面调整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工资属于劳动合同主要内容,用人单位要降低薪酬需协商一致,但这种主要是指基础类的工资待遇,一些与公司经营情况有关的奖金或非约定类的待遇,可以减少或不支付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般事故的,应当由应急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