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有效实施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切实提高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级管理是指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类别、经营业态以及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等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经营者风险等级,并根据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实际,对食品经营者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食品经营者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销售经营者是指我市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销售者和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用农产品贮存服务提供者,不包括流动食品销售摊贩。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指只经营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者。同时经营食用农产品、食品的销售者,按照食品销售者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属于一家市场开办者开办多个市场的情形的,将具体市场作为实施风险分级的工作对象。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单位食堂。
制售类食品摊贩包括已经取得食品摊贩备案证明的固定食品制售摊贩、早餐车(亭)摊贩。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是指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工地食堂等。
第四条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风险分析、量化评价、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委)负责制定市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
第六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局)负责开展本辖区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风险分级
第七条对食品经营者按年度进行等级划分,应当结合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特点,从食品(食用农产品)类别、经营规模(面积)、经营方式、经营项目、品种数量、设施设备情况等静态风险因素,和主体经营资质(许可或备案)、信息公示、经营条件保持、原料控制、经营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等动态风险因素,确定食品经营者风险等级,并根据食品经营者日常监督管理记录实施动态调整。
食品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
第八条市市场监管委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和食品销售环节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所列项目,并结合本市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市食品销售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附件1)、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附件2)、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附件3)、食用农产品贮存服务提供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附件4)、社会餐饮服务提供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附件5)、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附件6)、单位食堂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附件7)、固定食品制售摊贩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附件8)、早餐车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附件9)(以上9张表以下简称静态风险表);
食品销售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附件10)、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附件11)、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附件12)、食用农产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附件13)、社会餐饮服务提供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附件14)、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附件15)、单位食堂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附件16)、固定食品制售摊贩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附件17)、早餐车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附件18)(以上9张表以下简称动态风险表)。
第九条市场监管部门确定食品经营者风险等级,采用评分方法进行,以百分制计算。其中,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40分,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60分。
食品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加上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之和,为该食品经营者风险分值。风险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
食品经营者风险分值之和为0-30(含)分的,为A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30-45(含)分的,为B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45-60(含)分的,为C级风险;
风险分值之和为60分以上的,为D级风险。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校园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食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确定为D级风险。
确定为D级的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校园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也应当计算风险因素量化分值。
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项目中包含餐饮项目的食品销售者,经营品种包含畜禽水产品的食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开办者,贮存品种包含畜禽水产品的食用农产品贮存服务提供者风险等级不得低于B级。
评分时,风险分值得分高于45分(不含)的,按照实际得分确定风险等级;低于30分(含)的,风险等级应当确定为B级。
食品摊贩风险等级,按照实际得分确定风险等级。其中固定食品制售摊贩中设座小餐饮的风险等级不低于B级。
第十条区局根据食品经营者年度监督检查记录,调整食品经营者风险等级。
第三章程序要求
第十一条区局评定食品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时,应当根据静态风险表所列项目,逐项计分,累加确定食品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
初次评定食品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时,应当组织人员进入经营场所按照静态风险表进行打分评价确定。下一年度评定食品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时,该食品经营者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静态风险因素未发生变化的说明的,不需要再进行现场评分。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发生变化时,当年度不做调整,下一年度重新进行评定。
第十三条初次评定食品经营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时,应当组织人员进入经营场所按照动态风险表进行打分评价确定。对食品经营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的初次评定,应当视为完成一次对食品经营者的日常监督检查。
下一年度,区局评定食品经营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时,应当取上一年度日常监督全项目检查结果的平均值确定食品经营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
现场打分评价人员应当如实作出评价,并将食品经营者存在的主要风险及防范要求告知其负责人。
第十四条评定新设立的食品经营者的风险等级,原则上区局应当在其设立一个月内完成初次风险等级评定。
第十五条区局应当根据当年食品销售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违法行为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不安全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情况,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者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六条取得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称号的食品销售者、取得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称号的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区局可以将其风险分值核减5分。
取得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称号的食品销售者,区局可以将其风险分值核减3分。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区局可以将其风险分值核减3分。
第十七条食品经营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可以调低一个等级:
(一)连续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没有违反可调高风险等级所列情形的;
(二)获得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防护计划等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
(三)获得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奖的;
(四)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市场监管委规定的其他可以下调风险等级的情形。不得调低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者风险等级。
调低经营项目中包含餐饮项目的食品销售者,经营品种包含畜禽水产品的食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开办者,贮存品种包含畜禽水产品的食用农产品贮存服务提供者等主体风险等级时,不得低于B级。
第十八条食品经营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可视情况调高一个或者两个等级:
(一)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有1次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经查证未落实相关责任义务的;
(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五)不按规定进行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六)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
(七)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市场监管委规定的其他可以上调风险等级的情形。
第十九条监管人员应当根据量化评价结果和食品经营者类别,填写食品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见附件13),并根据
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对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确定食品经营者年度风险等级。
第二十条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巡更)系统,开展食品经营环节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第四章结果运用
第二十一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根据食品经营者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对较高风险经营者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经营者的监管,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一)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销售经营者,每四年至少进行1次“双随机”日常监督检查。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经营者,每年至少进行1次日常监督检查;
(二)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经营者,每年至少进行2次日常监督检查,每半年进行1次;
(三)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经营者,每年至少进行3次日常监督检查,每四个月进行1次;
(四)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经营者,每年至少进行4次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进行1次。
第二十一条区局应当统计分析辖区内食品经营者风险分级结果,确定监管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单位。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确定重点企业及重点品种,并合理调配监管力量,实施科学监管。
第二十一条区局监管人员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中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市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规20178号)、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规201712号)、市市场监管委关于明确食品销售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周期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通201810号)同时废止。
附件1食品销售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被评定人:评定时间:序号评分项(共40分)参考分值得分1(1)食品经营场所面积(3分)面积()50以下5120XXXX100XXXX1001以上分值1分1.5分2分3分2预包装食品单品数(3分)常温(1分)数量500以下50120XXXX015XXXX5001以上分值0.2分0.5分0.8分1分冷藏、冷冻(2分)数量100以下101XXXX01100XXXX1001以上分值0.5分1分1.5分2分3散装食品单品数(5分)常温(2分)数量1-100101XXXX01100XXXX1001以上分值0.5分1分1.5分2分冷藏、冷冻(3分)数量50以下5110XXXX200201以上分值1分1.5分2分3分4食用农产品销售(6分)水产品(1.5分)数量10以下11-5051以上分值0.5分1分1.5分畜禽产品(1.5分)数量10以下11-5051以上分值0.5分1分1.5分其他食用农产品(1分)数量50以下51-100101以上分值0.3分0.6分1分进口食用农产品(2分)数量10以下11-5051以上分值0.5分1分2分5特殊食品(5分)种类10以下11-5051以上分值2分3分5分6现场制售食品(12分)单品数(9分)数量10以下11以上分值4分9分含裱花蛋糕(3分)3分7食盐(1分)销售不同产地食盐本地食盐外地食盐兼售分值0.5分0.8分1分8供货者数量(4分)数量50以下5110XXXX200201以上分值1分2分3分4分9出租柜台(1分)1分10得分总和备注:1.评分总和为40分,评分项因实际情况缺项的,对应的得分为“0”。
2.含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内部运输、食品陈列展售场所的面积总和。3.各数值均为整数,如有小数,四舍五入取整。
数量单位:个,面积单位:m24.单品数:不含制作过程中各类食品原料和半成品数量,指独立展售食品的品种数。5.表中水产品、畜禽产品、其他食用农产品均不包括进口食用农产品。
6.特殊食品:是指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以及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等。附件2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被评定人:评定时间:序号评分项(共40分)参考分值得分1集中交易市场类型(5分)类型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分值532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类型(5分)时间食用农产品食品分值233入场(网)销售者数量(5分)批发(3分)户数10以下115051以上分值123零售(2分)户数10以下115051以上分值11.524入场(网)销售者在售食品种类(10分)进口(5分)预包装食品(1.5分)户数10以下115051以上分值0.511.5散装食品(1.5分)户数10以下115051以上分值0.511.5特殊食品(2分)户数10以下115051以上分值11.52国产(5分)预包装食品(1.5分)户数10以下115051以上分值0.511.5散装食品(1.5分)户数10以下115051以上分值0.511.5特殊食品(2分)户数10以下115051以上分值11.525入场(网)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数量(15分)进口(9分)畜禽产品(5分)冷藏冷冻(4分)户数10以下11以上分值24常温(1分)户数10以下11以上分值0.51水产品(2.5分)户数10以下115051以上分值1.522.5果蔬类(1.5分)户数10以下115051以上分值0.511.5国产(6分)畜禽产品(3分)冷藏冷冻(2分)户数10以下11以上分值12常温(1分)户数10以下11以上分值0.51水产品(2分)户数10以下115051以上分值11.52果蔬(1分)户数10以下115051以上分值0.50.81得分总和备注:1.各评分总和为40分,评分项因实际情况评分项因实际情况同时存在多种选项的,得分为累加分;
缺项的,得分为“0”。2.“得分”栏各项得分按实际分值填写,可以有小数,但得分总和,应四舍五入取整。3.“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附件3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被评定人:评定时间:序号评分项(共40分)参考分值得分1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经营方式(5分)方式批发零售批零兼营分值4152在售普通食用农产品的种类(27分)进口(11分)猪肉(2分)品类常温冷藏冷冻分值0.50.51牛羊肉(3分)品类常温冷藏冷冻分值0.50.52禽肉(2分)品类常温冷藏冷冻分值0.50.51水产品(2分)品类鲜活冷藏冷冻分值10.50.5果蔬类(2分)品类常温冷藏冷冻分值10.50.5国产(16分)猪肉(4分)品类常温冷藏冷冻分值30.50.5牛羊肉(5分)品类常温冷藏冷冻分值40.50.5禽肉(2分)品类常温冷藏冷冻分值0.50.51水产品(3分)品类鲜活冷藏冷冻分值20.50.5果蔬类(2分)品类常温冷藏冷冻分值0.50.513在售认证食用农产品品类(4分)品类绿色有机分值224供货者数量(3分)数量10以下11以上分值235出租摊位(1分)1得分总和备注:1.此表用于只单纯经营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者。
2.各评分总和为40分,评分项因实际情况同时存在多种选项的,得分为累加分;缺项的,得分为“0”。3.“得分”栏各项得分按实际分值填写,可以有小数,但得分总和,应四舍五入取整。
4.“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附件4食用农产品贮存服务提供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被评定人:评定时间:序号评分项(共40分)参考分值得分1食用农产品贮存服务提供者贮存面积(5分)面积()500以下501XXXX2001以上分值2.53.552贮存的食用农产品种类(35分)进口(23分)猪肉(5分)品类常温冷藏冷冻分值113牛羊肉(5分)品类常温冷藏冷冻分值113禽肉(5分)品类常温冷藏冷冻分值113水产品(5分)品类鲜活冷藏冷冻分值113果蔬类(3分)品类常温冷藏冷冻分值111国产(12分)猪肉(2分)品类常温冷藏冷冻分值0.50.51牛羊肉(3分)品类常温冷藏冷冻分值111禽肉(2分)品类常温冷藏冷冻分值0.50.51水产品(3分)品类鲜活冷藏冷冻分值20.50.5果蔬类(2分)品类常温冷藏冷冻分值10.50.5得分总和备注:1.各评分总和为40分,评分项因实际情况评分项因实际情况同时存在多种选项的,得分为累加分;
缺项的,得分为“0”。2.“得分”栏各项得分按实际分值填写,可以有小数,但得分总和,应四舍五入取整。3.“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69附件5社会餐饮服务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评分项(共40分)参考分值得分社会餐饮服务经营者(15分)基础项(5分)规模面积149m2及以下面积150m2999m2面积1000m2及以上分值345特殊项(10分)类别从事入网餐饮服务经营未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品原料采购无固定的供应商承办集体聚餐(含旅游团餐、婚宴、会议、年夜饭等)”分值2224制作食品的类别和数量(25分)冷食类食品制售(6分)单品数(3分)数量120XXXX4041及以上分值1分2分3分含易腐原料(3分)数量110XXXX2021及以上分值2分2.5分3分生食类食品制售(6分)单品数(6分)数量110XXXX2021及以上分值2分4分6分糕点类食品制售,包括裱花蛋糕(4分)单品数(2分)数量120XXXX4041及以上分值1分1.5分2分含易腐原料(2分)数量110XXXX2021及以上分值1分1.5分2分热食类食品制售(3分)单品数(1.5分)数量130XXXX0201及以上分值0.5分1分1.5分含易腐原料(1.5分)数量120XXXX8081及以上分值0.5分1分1.5分自制饮品制售(3分)单品数(1.5分)数量XXX及以上分值0.5分1分1.5分含易腐原料(1.5分)数量XXX及以上分值0.5分1分1.5分半成品类制售(3分)单品数(1.5分)数量XXX及以上分值0.5分1分1.5分含易腐原料(1.5分)数量XXX及以上分值0.5分1分1.5分得分总和(40分)备注:注1:各项评分总和为40分。
因实际情况存在缺项情形的,该项评分为“0”。注2:数量单位为“个”注3:单品数是指菜单中所展示的独立销售的食品品种数,不含制作过程中各类食品原料和半成品数量。
注4:具有热食、冷食、生食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按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注5:易腐原料是指蛋白质或碳水化合物含量较高,通常pH大于4.6且水分活度大于0.85,需要控制温度和时间以防止腐败变质和细菌生长、繁殖、产毒的食品。
如乳、蛋、禽、畜、水产品等动物源性食品(含)及豆制品等。注6:特殊项中的四种类别分别独立计算分值,合计作为特殊项的总得分。
附件6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评分项(共40分)参考分值得分业态和规模(20分)中央厨房规模(15分)配送门店1家5家配送门店6家10家配送门店11家20家配送门店21家及以上分值251015配送对象(4分)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配送食品的分值5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规模(10分)供餐人数50人及以下供餐人数51人100人供餐人数101人300人供餐人数301人及以上分值24710配送对象5分)为学校(含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提供集体用餐配送的分值5配送时间(5分)30分钟以内30分钟45分钟45分钟以上分值135制作食品的类别和数量(20分)冷食类食品制售(5分)单品数(2分)数量110XXXX4041及以上分值0.5分1分1.5分2分含易腐原料(3分)数量110XXXX2021及以上分值1分2分2.5分3分生食类食品制售(3分)单品数(3分)数量110XXXX2021及以上分值1分2分3分糕点类食品制售,包括裱花蛋糕(3分)单品数(1分)数量1202XXXX4041及以上分值0.5分0.75分1分含易腐原料(2分)数量110XXXX2021及以上分值1分1.5分2分热食类食品制售(3分)单品数(1分)数量130XXXX012XXXX0201及以上分值0.25分0.5分0.75分1分含易腐原料(2分)数量120XXXX8081及以上分值0.5分1分1.5分2分自制饮品制售(3分)单品数(1分)数量156XXXX2021及以上分值0.25分0.5分0.75分1分含易腐原料(2分)数量156XXXX2021及以上分值0.5分1分1.5分2分半成品类制售(3分)单品数(1分)数量156XXXX2021及以上分值0.25分0.5分0.75分1分含易腐原料(2分)数量156XXXX2021及以上分值0.5分1分1.5分2分食品原料采购无固定供应商1分得分总和(40分)备注:1.各项评分总和为40分。
因实际情况存在缺项情形的,该项评分为“0”。2.数量单位为“个”3.单品数是指菜单中所展示的独立销售的食品品种数,不含制作过程中各类食品原料和半成品数量。
4.具有热食、冷食、生食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按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5.易腐原料是指蛋白质或碳水化合物含量较高,通常pH大于4.6且水分活度大于0.85,需要控制温度和时间以防止腐败变质和细菌生长、繁殖、产毒的食品。
如乳、蛋、禽、畜、水产品等动物源性食品(含)及豆制品等。附件7单位食堂(学校食堂)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评分项(共40分)参考分值得分单位食堂(15分)规模(10分)供餐人数50人及以下供餐人数51人300人供餐人数301人500人供餐人数501人及以上分值15710食堂性质(4分)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分值5制作食品的类别和数量(25分)冷食类食品制售(6分)单品数(3分)数量110XXXX4041及以上分值1分2分2.5分3分含易腐原料(3分)数量110XXXX2021及以上分值1分2分2.5分3分生食类食品制售(3分)单品数(3分)数量110XXXX2021及以上分值1分2分3分糕点类食品制售,包括裱花蛋糕(4分)单品数(2分)数量120XXXX4041及以上分值1分1.5分2分含易腐原料(2分)数量110XXXX2021及以上分值1分1.5分2分热食类食品制售(4分)单品数(2分)数量130XXXX012XXXX0201及以上分值0.5分1分1.5分2分含易腐原料(2分)数量120XXXX8081及以上分值0.5分1分1.5分2分自制饮品制售(4分)单品数(2分)数量156XXXX2021及以上分值0.5分1分1.5分2分含易腐原料(2分)数量156XXXX2021及以上分值0.5分1分1.5分2分半成品类制售(4分)单品数(2分)数量156XXXX2021及以上分值0.5分1分1.5分2分含易腐原料(2分)数量156XXXX2021及以上分值0.5分1分1.5分2分食品原料采购无固定供应商1分得分总和(40分)备注:1.各项评分总和为40分。
因实际情况存在缺项情形的,该项评分为“0”。2.数量单位为“个”3.单品数是指菜单中所展示的独立销售的食品品种数,不含制作过程中各类食品原料和半成品数量。
4.具有热食、冷食、生食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按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5.易腐原料是指蛋白质或碳水化合物含量较高,通常pH大于4.6且水分活度大于0.85,需要控制温度和时间以防止腐败变质和细菌生长、繁殖、产毒的食品。
如乳、蛋、禽、畜、水产品等动物源性食品(含)及豆制品等。附件8固定食品制售摊贩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评分项(共40分)参考分值得分固定食品制售摊贩(15分)规模(10分)客流量50人及以下客流量51人300人客流量301人500人客流量501人及以上分值13710经营方式(4分)现制现售设座小餐饮分值24制作食品的类别和数量(25分)热食类制售(10分)单品数(5分)数量130XXXX012XXXX0201及以上分值1分2分3分5分含易腐原料(5分)数量120XXXX8081及以上分值1分2分3分5分冷食类制售(10分)单品数(5分)数量110XXXX4041及以上分值1分2分3分5分含易腐原料(5分)数量110XXXX5162021及以上分值1分2分3分5分半成品类制售(5分)单品数(2分)数量120XXXX4041及以上分值1分1.5分2分含易腐原料(3分)数量110XXXX2021及以上分值1分2分3分食品原料采购无固定供应商1分得分总和(40分)备注:1.各项评分总和为40分。
因实际情况存在缺项情形的,该项评分为“0”。2.数量单位为“个”3.单品数是指菜单中所展示的独立销售的食品品种数,不含制作过程中各类食品原料和半成品数量。
4.具有热食、冷食、半成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按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5.易腐原料是指蛋白质或碳水化合物含量较高,通常pH大于4.6且水分活度大于0.85,需要控制温度和时间以防止腐败变质和细菌生长、繁殖、产毒的食品。
如乳、蛋、禽、畜、水产品等动物源性食品(含)及豆制品等。附件9早餐车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评分项(共40分)参考分值得分早餐车(15分)规模(10分)客流量50人及以下客流量51人300人客流量301人500人客流量501人及以上分值13710经营性质(4分)公司化运营个体自营分值34制作食品的类别和数量(25分)早餐类制售(15分)单品数(5分)数量130XXXX012XXXX0201及以上分值1分2分3分5分含易腐原料(10分)数量130XXXX8081及以上分值1分3分7分10分预包装食品销售(10分)单品数(10分)数量130XXXX5051及以上分值1分7分10分食品原料采购无固定供应商1分得分总和(40分)备注:1.各项评分总和为40分。
因实际情况存在缺项情形的,该项评分为“0”。2.数量单位为“个”3.单品数是指菜单中所展示的独立销售的食品品种数,不含制作过程中各类食品原料和半成品数量。
4.具有热食、冷食、半成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按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5.易腐原料是指蛋白质或碳水化合物含量较高,通常pH大于4.6且水分活度大于0.85,需要控制温度和时间以防止腐败变质和细菌生长、繁殖、产毒的食品。
如乳、蛋、禽、畜、水产品等动物源性食品(含)及豆制品等。附件10食品销售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被评定人:评定时间:检查项目序号检查内容评价分值食品通用检查项目(28项)1.经营资质1.1销售者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11.2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关内容与实际经营项目是否相符是否11.3许可证是否悬挂或摆放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是否12.经营条件2.1是否具有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
I:程项目风内因家分析中建八局雉颂文件司字(于)号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大连XX为提高项目管理风险意识,挖掘内在潜力,调动人员积极性,落实公司岗位绩效薪点工资分配制度,确保项目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局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一、风险抵押适用范围公司对所有在建项目实行风险抵押制度,由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前按规定缴纳一定数额风险抵押金,以确保公司与项目经理部签订的项目管理责任书的顺利履行。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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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1.目的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做好风险辨识与评价,实施风险分级管控,从源头上管控分险,减少和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3.职责3.1风险辨识与评价3.1安全环保部负责风险风级管控的协调组织与综合管理工作。3.2风险辨识:3.2.1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风险辨识,必须全员参与。3.2.2工程技术部、总工办负责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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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为全面辨识、管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部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公司要求并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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